但这次她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在自己旁边的草堆上坐下,看着屋外的明月发呆。
很多人就这样,宁愿与一个与自己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倾诉自己的心事,也不愿意向自己的最亲之人透露半句。
这种时候,做好一个听众就行。
沈意不出声,一副努力干饭的样子。
他能是一个完美的倾听者。
他刻意放慢了速度,烤肉进嘴细嚼慢咽,即便这样,不知不觉,盆里香喷喷的烤肉越来越少,温度渐渐凉了下去,
而旁边的秋榆依旧看着月亮发呆。
他转头看了一眼,双方对视他又很快移开目光。
黑暗中他听到对方深吸一口气的声音,幽幽话语声传入耳朵中,她问了一个问题。
“玄厉,听说你们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生活在另外一个虚无缥缈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你应该认识很多其它的契约兽吧?不知道你有没有为曾经做过的一件事后悔过?”
沈意耳朵竖起,没有回答。
这个问题当然有答案,每个人都会后悔,只是或大或小而已,没有十全十美,当得到某种东西,也会为失去的另一种东西感到遗憾。
这是必然的。
他没有太多有内涵,又深度,让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和大多数人一样,讲出来不过是平淡无趣的流水账。
无非是生活的琐事搞得人烦不胜烦。
我只是在人间凑个数,以不到百年的时间,看看那个世界,然后就走了。
有为遗憾而感到后悔,但未到伤心欲绝的地步。
知道沈意不会说话,秋榆也没有指望他能够回答什么,正如他所想,她只是需要一个倾诉对象而已。
“你知道吗,我出生豫国赢州的一个村子,那年兵荒马乱,当地的老爷为了上缴兵粮收走了乡亲们所有的粮食,导致那里闹了饥荒,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活过来的,只知道东阴人说我们是吃草活过来的。”
“依稀记得有这样的画面,从我记事起,我们就到了大梁恒州,听爹娘说,我们在哪里饿的实在受不了了,就逃了,但逃亡的路上,我们遇到一伙占山为王的兵匪,能逃出来,得亏是一个侠客刚好路过救了我们,但事后我爹爹的双手还是被人剁去,二哥一条腿也被人吃了,娘亲受了伤落了病根,多年后一直卧病不起……”
秋榆停顿了一下,语气有些哽咽。
“后面我们跟着一个叫刘大生的人逃到恒州仁溪镇,只剩下我和我大哥手脚健全,那时我年幼,家里所有重担全落在大哥身上,他白天天不亮就去给人干苦力,到了深夜才回来,但我大哥是一个很开朗很活泼的人,就像个小孩子,你知道吗?”
似乎是说到什么开心的事,说着说着秋榆就笑了,但笑容并没有持续多久,便被眼角流出的泪掩盖过去。
沈意心里一沉,这种故事往往后面都是悲剧,果不其然,秋榆接下来所言便验证了这一点。
“他经常欺负我和二哥,用背篓把我们装起来不让我们站起,还半夜扮妖魔鬼怪吓我们来寻开心,那个时候我觉得他很烦,就像街边天天欺负别人的恶霸一样,可恶霸欺负我们,但也欺负其他人,可我大哥,他只知道欺负我和二哥,在别人面前就唯唯诺诺的像个懦夫。”
“二哥一直让我忍耐着他,但我没有听,有一次大哥捉弄我,不小心弄坏了我和二哥用三天才用藤条编好的蝴蝶,那可以换不少钱的,当时我真的恨死他了,很想报复他,气急之下我就出了门,在外哭诉大哥非礼于我……”
“啊?”听到这里沈意愣了一秒,不由转头看了秋榆一眼。
眼泪模糊了她的双眼,她没有注意到沈意的目光,自顾自的说着。
而之后的事情,是愤怒的民众冲入秋榆的家门,将其大哥围殴一顿,好在最后解释清楚了误会,她大哥并无性命之忧。
正如她说言,秋榆大哥一直是一个开朗活泼的人,那一晚过后他虽然变的沉默起来,但秋榆相信,过不了多久,她的大哥便会恢复常态,继续与她和二哥嬉笑打闹。
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到了深夜,年幼的秋榆去道歉时,却只看到已经悬梁自尽的对方。
唯一的顶梁柱崩塌,这对一个家庭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尽管最后从二哥嘴里得知大哥白天出去干苦力时也是受尽他人欺辱,捉弄他们只不过是为了缓解内心中的压抑。
可事情已经发生,再也难以补救。
凄冷的夜风吹过他的尸体晃呀晃,月光撒下,投射到墙上的阴影摇摆不停,在她的心里留下一生都难以磨灭的阴影。
人总得活下去,可唯一手脚健全的秋榆那时不过七八岁,怎可担起这一家子的重任?
她能做的,只有卖身!
以二十五贯钱还不及一头牛的价格成为鹤见府内的一名丫鬟。
说到这里,秋榆早已泣不成声,整个人爬在沈意身上抽泣着,眼泪划过密集排列的鳞甲,带走些许污渍。
“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过要逼他去死,真的……呜呜……我一时糊涂而已呜呜呜,对不起……对不起……”
沈意没办法安慰她。
哭吧。
哭吧。
哭出来或许好受些。
不知道哭了多久,她停下了,抹了一把眼泪,破涕为笑。
“玄厉,谢谢你听我说这些,我该回去了。”
她站起身就要走,但走没几步停了下来。
“对了,过几天我可能要回家探亲,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回来,你一定要在小姐面前乖乖的,不要在像昨天那样了……昨天小姐是不是来找过你?你不会对她……”
想到某种不可能发生的事,秋榆震惊了一下,但很快摇摇头“你可是小姐的命神,应该不会对她动手吧?小姐今天特别生气,都去主峰闭关苦修去了。”
秋榆转变很快,不一会儿就将以往的伤心事抛到了一边。
沈意静静听着,舌头舔着牙龈。
“好了,我要走了。”
看天色不晚了,秋榆小跑着离开供兽堂。
没了之前的压抑,脚步轻快了很多。
看着她背影,沈意心里暗叹:“真是个傻姑娘,啥时候了还关心老妖婆。”叹完,沈意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她之前说的话。
她要回家探亲,还是去仁溪镇?
好像挺远的,不会是一个人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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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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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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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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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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