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皇朝夜行>第二十五章 郑家有女很落魄
  李大公子回想昨晚怼李二皇帝心中不由后怕,这可是古代皇帝专政时代,虽然李二皇帝不轻易上对有功之臣下杀手,可是自己不是有功之臣啊,李庸隐隐约约看到了鬼头刀在自己后脖子,李庸赶紧让刘仁轨收拾好东西,明天一早开溜,刘仁轨不知道李庸为什么这么着急要走,可是他的命令,他是不折不扣执行的。

  “少爷,有位女子要见您。”

  “谁啊,没看我在忙吗?”

  “说是能帮您的人。”

  “这大晚上的,让她进来吧。”

  李庸很好奇什么女子要见自己,他拢共来长安才两次,谁都不认识,自己有不显示不露水的,李庸看见老光棍带着一位十六七岁女子进来,那女子身穿大袖衫,纱罗的衣料轻纱蔽体,毫不遮掩露出她白皙肌肤,纱衣长裙将她的曼妙姿态尽显其中,美貌更是与李丽质不分上下,李庸微皱眉头打量着这位绝世美女,他已经不是什么情爱初哥,他与长乐公主的感情出于升温状态,此女眼中流露的神奇让他觉得此她不简单。

  “不知小姐怎么称呼。”

  李庸虽然有点忌惮此女,但是出于礼貌做了请的手势,示意让她坐,那女子也不客气的坐到他下首。

  “看来公子对小女子很忌惮啊。”

  李庸心里暗骂,能不忌惮嘛,你这么漂亮,大半夜跑来一个男人家里来,你让人怎么想,要是被长乐知道,那不是完蛋了吗?于是李庸想速战速决,问清此女有什么目的,不能让她多待这里一刻。

  “忌惮说不上,只是小姐深夜到一陌生男子家中有为不妥,我们呢长话短说,也不用藏着捏着,说出你的目的吧。”

  “李公子果然是奇人,难怪能在渭水桥上做出如此绝句。”

  “哦?难道今晚你也在附近?”

  “碰巧了而已,小女子郑氏,闺名丽琬。”

  “李庸,等会,你是郑丽琬?那个李二不要的那个郑丽琬?”

  李庸记得贞观政要卷二记载,贞观二年,隋通事舍人郑仁基女年十六七,容色绝姝,当时莫及。文德皇后访求得之,请备嫔御。太宗乃聘为充华。诏书已出,策使未发。魏徵闻其已许嫁陆氏,方遽进而言曰:"陛下为人父母,抚爱百姓,当忧其所忧,乐其所乐。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为心,故君处台榭,则欲民有栋宇之安;食膏粱,则欲民无饥寒之患;顾嫔御,则欲民有室家之欢。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郑氏之女,久已许人,陛下取之不疑,无所顾问,播之四海,岂为民父母之道乎?臣传闻虽或未的,然恐亏损圣德,情不敢隐。君举必书,所愿特留神虑。"

  说白了就是李二对这郑丽琬很满意的,都下聘娶回去了,谁知道那老炮筒知道郑丽琬早就已经和陆氏定亲,然后就噼里啪啦一顿怼,那这婚事给怼没了,这婚事黄了就黄了呗,起码还有个备胎陆氏不是,可悲催的是,那陆氏知道郑氏为了卖女儿联姻的方式来获取李二的政治资本,那是妥妥的打脸和背叛,断绝了两家来往,对两家原本的婚事一概不承认,这下好了,舅舅不爱姥姥不疼,郑丽琬就成为了黄金剩斗士了,皇帝不要的女人,谁敢要啊,李二的刀不锋利了?

  郑丽琬自从被皇帝退婚后心有不甘,因为她自小聪明,一点都不输男子,今晚在侍女的陪伴下来到渭水桥附近,偶尔听到了李庸念的诗,觉得他一定是个才华横溢的人,性格张扬的她决定见一下他,谁知道她过来的时候,李庸已经回丽人坊了,在一番打听之下,郑丽琬才知道,现在长安城名声大噪的丽人坊背后少东家竟然也是他,于是就有了深夜拜访的一幕。

  “公子说笑了,如果长安城中没有别的郑丽琬。那你口中的郑丽琬应该就是我了。”

  李庸心想,不愧和武大帝不分上下的奇女子啊,年纪这么小就这样的心智,真是可怕。

  “那不知郑小姐找我有何事?不要告诉我,为了一首破诗感动来的。”

  “好,李公子果然痛快,我要你娶我。”

  “噗~”

  李庸刚喝进嘴里的水一下被惊吓喷了出来。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很清楚知道我自己说什么,我郑丽琬看人绝对不会错,这天下只有我能配的上你,有了我的辅助,一定让你完成不能完成的事。”

  这女人不简单啊!可是自己敢娶吗?肯定不敢,且不说自己还有长乐公主,这被皇帝都不要的女人,自己娶回去,那不是撬皇帝的墙脚吗?这老丈人当年可是杀兄囚父的主啊,就没有他不敢杀的人。琇書蛧

  “你这个要求我无法答应,请回吧。”

  “难道我不比长乐美吗?”

  “我承认你很美,但有刺,你的还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女人,可是你的野心太大,大的让我觉得害怕。”

  “原来你也是和其他男子一样,惧怕当今圣人。”

  “这不是怕不怕他的问题,是你的野心,你的野心可不是那么简单,你我心知肚明。”

  说完俩人同时沉默,整个屋内静的可怕,郑丽琬是一匹没有驯服的野马,李庸有信心能驯服并且驾驭,可是现在不是时候,自己还没到及冠的年纪,明年他还要领军征伐突厥,所有的一切都是未知之数。

  “这样吧,我们也不用再猜谜语了,你现在的情况,全天下都知道,你的父亲也因为你的事情,在朝内举步维艰,我在长安这边刚盘了一家酒楼,你可以先到那帮我暂时掌管事务,也算是我对你的考验,如果你做的让我觉得满意,我会考虑你说的,还有,长乐和你不一样,我希望你明白,收起你不应该有的心思,如果她受到任何伤害,我会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请不要怀疑我说的。”

  郑丽琬咬着嘴唇,双手紧握成拳,指甲都嵌入肉内,从小到大哪有人敢和她这样说,就连李二皇帝见到她时,也是被自己的美貌迷住,可是眼前这十二三岁男子却双目清明,不为自己的美色动容,还为了长乐威胁自己,那强势的气势是她前所未见,郑丽琬盯着看了许久李庸,微微叹了口气,李庸说的没错,自己的确有野心,开始的时候以为李二皇帝才是能配的起自己的男人,可是被退婚之后,家中情况每况愈下,父亲屡遭打压。

  “好,我答应你,不过,我不会放弃的,就算不是正房,做你的侍妾我也不会介意。”

  郑丽琬站起来向李庸露出媚人一笑,看的李庸眼睛都呆了,尤其郑丽琬婀娜多姿的身材,尤其那该死的大袖纱罗衫怎么这么透,里面好像还没穿内衣,我靠,活活的妖精啊,李庸感觉鼻血快流出来了。

  “夜深了,刘仁轨,派人送郑小姐,不,郑掌柜回府。”

  郑丽琬站在丽人坊门外,回头看看了已经紧闭的大门,露出迷人的微笑。

  “还以为你做到坐怀不乱,还不是被我迷住了,小屁孩。”

  如果李庸再看到此时郑丽琬的样子,估计要血流成河,还好他没有看见,此时他痛苦的坐在原地,头高高抬起,让鼻血不流下来。

  “麻蛋,真是个要人命的小妖精啊,谁受得了啊。”

  李庸好不容易止住鼻血,对着老光棍说。

  “以后那女人就是聚贤楼的掌柜,暗线的事情不能让她接触,这个女人不简单,你做事小心点,不要被她发现端倪,还要对她严密的监视,还有就是打通太仆寺的关系,向他们走私些马匹,西山军需要大量的马匹。”

  “少爷,向太仆寺走私很困难,那里都是圣人和皇族的马匹,不如在市面看看。”

  “你自己看着办吧,这个事一定要低调,不能看出我们在大批购买马匹。”

  “是!”

  李庸早就想购买马匹了,可是李二这个时代早就失去了养马场,不说十二卫缺马,民间的马匹不是贵的离谱就是没有好马,想当初他为了省买马钱走了一个多月的路。

  “今年这么冷,突厥那些野人能不能给老子换点好马啊。”

  早在入冬前,李庸就让北方情报站以粮食换突厥的马匹,现在他手上的粮食还是很充足,听说四处找种子的人出来消息,占城稻已经找到,正在往回赶,应该在开春前能回到,这样李庸的粮食将增长,李庸又开始羡慕有金手指的穿越者或者穿越的时候带了什么好东西来的,自己一穷二白啥都没有,别说什么辣椒土豆玉米了,那些东西好在万里之外的大洋彼岸呢,造大船去,开什么玩笑,现在他的就连艘舢板船都没有,造远洋的海船,有这个技术吗?有海图吗?别到时候去多少沉多少,还是老老实实一步步来吧。

  原本李庸想明早就离开长安,可是李丽质派人传话说让他多待几日,李庸只好留下多待几天,反正他现在回去也没什么事要做,西山军应该出发剿匪去了,研究所又没有什么新的突破,回去看高达那货和自己的婆娘在院子里打情骂俏?那还是算了,就在长安待几天,反正琉璃马上就要上市,酒楼的开张和新酒的推广,自己坐镇看着也放心。

  “今天叫你们来,主要是明日聚贤楼开张和琉璃、一线天上市的事,我想问问你们有什么建议。”

  老光棍做情报可以,做买卖就差了点,虽然他懂的一些,可是不是很精通,一贯以来都是高达在后面操盘,他只是执行就可以了,郑丽琬第一次参加这种会议,今日她还是穿着那暴露无比的大袖纱罗衫,让李庸都不敢多看她一会,实在受不了,郑丽琬不去留意李庸反而柳眉微皱思考起来,不一会就有了主意,用似水如歌的声音说道。

  “我觉得琉璃这样珍贵的东西不应该放在丽人坊售卖,而且不能大量的放出,物以稀为贵,一线天可以在聚仙楼开张是推广这个我觉得不够,到时可以请一些朝廷大臣前去品尝,我们的聚仙楼的炒菜加上浓厚的一线天,一定让整个长安城震惊。”

  历史上的女曹操就是不简单啊,果然有两把刷子,这么快就把问题看的这么透彻,厉害。

  “郑掌柜说的没错,和我想的差不多,琉璃可以用拍卖的形式,地点就在酒楼的后院,你们把它装修成整个长安城最豪华的,设计图我过几日给你们,老光棍你安排人,给朝中四品以上的大臣每户送一瓶一线天,并邀请他们后日到聚仙楼做开张品鉴。”

  “妾认为,不能只请四品以上的大臣来,还可以让他们带家眷一起,这样我们可以和丽人坊新出的香水香皂一起推广,这样不是更好吗?”

  李勇惊讶的看着妖精般的郑丽琬,这是子公司之间的产品互动啊,真娘们真是商业天才啊,这妖精再落魄也是妖精,太可怕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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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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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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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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