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们是青梅竹马!>第311章 年代往事
  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呢?覃软怕是一辈子都会记得。

  顾泽问这话时,依旧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只是握着自己的手放在他的胸口。

  覃软脑子一下子宕机了,她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前一秒还在骂他呢,这人却突然向自己问这种问题……

  她更想不明白的,是顾泽居然……喜欢自己。

  但她完全没有勇气问出口,只是用了全身的力气抽回了手,然后顶着爆红的脸推开门落荒而逃了。

  而现在,她在被窝里辗转反侧无法入睡,因为就在晚上的时候,顾泽给她打了一条消息。

  “考虑的怎么样了?给个答复啊,祖宗。”

  覃软明白,这是个没法忽视的问题存在,但她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喜欢吗?自己好像只能说不讨厌他而已。

  但如果要发展成为那种关系……覃软是完全没有想过的。

  并且早恋这个东西对于她来说,也是太过叛逆的!

  这件事,她便就这么拖着,转眼间就已经过了一个周。

  而另一边,杨西塘在余爷爷家里也度过了欢快地七天乡村生活。

  每天就是追鸡摸狗看兔子,再跑到山上去摘野花。

  余南浔管不住她,也懒得管,附近没有什么危险的地方,他也放心她疯了似的玩。

  可是今天停电了,乡下的电路经不起太多的负荷,夏天大家都开空调之类的高耗电电器,城里都会实施轮流停电,更何况乡下了。

  前几天其实也是停过电的,但那时候杨西塘还可以跑上山去玩,她也是个不怕热的,一身汗还不觉得难受,跟另一户人家的大黄狗玩的不亦乐乎。

  但今天情况不一样了,因为不仅停电,外面还正在下着瓢泼大雨。

  屋里太闷热,没法呆,余爷爷和余奶奶便带着俩孩子坐在屋檐下面,一人一条凳子,摇着扇子看雨。

  其中余爷爷和余奶奶坐的是躺椅,他们仰躺着,慢慢摇着椅子,闭眼听雨声。

  杨西塘撑着脑袋,看屋檐上的雨“滴答滴答”掉下来,砸在地面后弹起一个小波纹,有些昏昏欲睡。

  余南浔同样坐在旁边,膝盖上放着电脑正在办公,另一只手还空出来给杨西塘扇扇子,一是凉快些,二是也为了驱蚊子。

  场面就这么安静又祥和,只有雨声以及余南浔敲击电脑键盘的声音。

  余爷爷却突然想起了几十年前的回忆,有些感慨。

  “哎呀,一晃都这么几十年了,回想起我跟桂珍刚相遇的时候,也是在这么一个倾盆大雨的下午呢。”

  余爷爷突然说话,把杨西塘的瞌睡成功吓跑,听着他说的话,她好奇的问。

  “桂珍是谁呀?”

  一旁的余南浔笑笑,合上电脑,揉了揉她的脑袋,说道。

  “就是我奶奶。”

  闻言,杨西塘彻底不困了,神采奕奕地挪动凳子,撑着脑袋问道。

  “然后呢?然后呢?”

  余爷爷笑眯着眼,摇着椅子,缓缓开口。

  “那会儿新中国刚刚成立没有多久,我是一个小知青,带着任务下乡来的,村里的书记给我安顿了住处,我要在这个村子进行考察工作好几年,知道吗?那会儿买肉买米,可都不是拿钱直接就能买的,而是要用米票肉票去兑换,每个月每户人家还有限量的,一般啊,咱们都是家里有客人来或是要举办什么酒席之类的,才会拿去换肉换米吃。”xǐυmь.℃òm

  “哇……”

  听到这里,杨西塘发出一声感叹,她还不知道这些呢,对于上个世纪的事情,在她看来都是属于很古来的事件。

  看她感兴趣,余爷爷笑眯眯的,他很乐意给现在的孩子讲解讲解一下他们以前的生活。

  “那时候大家都是没钱的,一分钱可以买一勺瓜子,两颗玉米糖,小孩子上学,一学期的学费是一块五。”

  杨西塘用现在的金钱概念代换了一下,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她一只手比着个一,另一只手比着个二,睁大眼睛说道。

  “一分钱啊……”

  然后天真的幻想道。

  “那我要是去那个年代,就是超级大富翁了!”

  余爷爷哈哈大笑起来,好久才说道。

  “那可不一定哦,先不说现在的钱拿去根本就不会被承认,就算能用,你也买不到什么东西,再加上虽然那时候东西便宜,但人们的每月工钱也就只有几块钱而已。”

  余南浔也忍俊不禁,捏捏她的脸蛋,说道。

  “傻不傻,就算在现在,你也是个小富翁知道吗?”

  杨西塘扭头噘着嘴问道。

  “真的吗?”

  余南浔无奈回答道。

  “哥哥是短了你吃的还是穿的?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还不是富翁啊?”

  余爷爷笑着,摇着扇子继续说道。

  “那天,我刚刚考察完村里的收成情况,回去准备写报告,就看见村支书在我屋子前面站着,就过去问他是不是在等人,他回答我说就是在等我。”

  “我还以为他是来找我讨论村子里的事的呢,连忙把他请了进去坐下,结果他告诉我说,明天是我生日,说村子里的人啊,都挺感谢爱戴我的,毕竟那时候我还算是个知识分子,下乡之后替他们解决了不少问题,村支书便说大家都有要替我办个生日酒席的心思,就来问问我的意思。”

  “我当时是有欣喜又惶恐,欣喜的是得到了大家的喜欢,害怕的是这么大个工程,又是全村子的人都要参与的,大家得花费多少米票肉票啊,我深知这一张一张小小的票根,是要每户人家一个月一个月存出来的。”

  “但看到村支书态度也是很支持的,也不想辜负大家的祝福,便点头答应了,只是我心里始终过意不去,要大家为我破费,便拿出自己存出来的十几张肉票打算去全部换掉。”

  “可惜就在下午我换完肉回来的时候,天空就开始突然下起豆大的雨点,我想快点跑回家,却刚跑没两步就已经越下越大,最后简直是倾盆大雨了,我成了落汤鸡,被淋得没办法,便只好随便就近躲进了一户人家里。”

  “但还是那户人家门窗紧闭,我便以为没人在家,还奇怪这么大的雨,出去干什么去了呢?但没有多想,只在屋檐下抖抖水,想着雨小了就赶紧离开,却没想到,身后的大门一下子打开,走出来一个梳着两根麻花辫的少女,看起来跟我年龄相仿,穿着个蓝色的素衣,裤子卷起来,想是要出门似的,而那个女孩子,就是桂珍,那就是我第一次和她的相遇。”

  杨西塘觉得余爷爷要开始讲他的爱情故事了,更是十分感兴趣,脸都快要贴到摇椅上了。

  余南浔摇摇头,重新打开电脑,一手还是替她扇扇子,他知道,余爷爷接下来要讲的故事他大概是已经听过了。

  “说来也奇怪,我在那村子呆了两年多了,基本上村民们都是见过了,但对于桂珍,我是真的没有印象,但那是也没太在意,想着大概是不常找我帮忙的,加上这房子离我住的地方也挺远,看人家出来,也有些诧异地盯着自己,还以为她也不认识我,赶紧歉意的要自我介绍加上解释为什么在这里的时候,桂珍却先开口了,她说她知道我,是下乡来的知青。”

  “不等我说什么呢,她就淡漠着要走,我看外面还下着很大的雨呢,连忙叫住她,问她这么大的雨要去哪儿呢,桂珍只是说了句,要去拉棚子遮玉米,大概是怕大风吹垮了,要去加固一下,我看雨太大了,女孩子这么折腾怕是身体吃不消,就说我去帮她,桂珍却不理我,自个儿就跑走了,我赶紧追了出去,最后,还是我俩一起弄好的棚子。”

  “回去的时候,我问她,怎么这么大的雨还要这么拼命呢?这风也不是很大,应该是吹不垮的,桂珍回答我说,这是全家人的一个月的口粮,不敢冒一点风险,跑回屋檐,我想起明天的酒席,问桂珍,我说明天我生日,村里要摆席,你要不要来,不知道为什么,说起这个,桂珍的表情有点怪怪的,好像生气又难堪,她只说了句,不去,就关门进屋了,留我一个人在外面半天反应不过来呢。”

  杨西塘好奇的问。

  “那爷爷,奶奶那时候为什么要这样呢?”

  余爷爷拍拍她的头,说道。

  “我那时还以为她是讨厌我呢,结果也是后头才知道真相。”

  “她们家是村子里生活最艰苦的,父亲之前是采石场的,被滚落下来的石头砸死了,母亲身体不好,常年卧病在床,没法出去工作,而他们膝下的子女又多,桂珍是长女,所以抚养兄弟姐妹和照顾母亲的担子全部都落到了她的身上,而她之所以不来那个酒席,就是因为她是唯一一户没有贡献米票或是肉票的人家,因为她觉得她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票不能浪费在这种事情上,他们每个月自己的票根都不够用,全家人的温饱都得不到解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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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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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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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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