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抱着她伺候着洗漱了,又抱回来放进被窝躺好,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说道。
“等哥哥洗漱回来。”
小孩儿也没什么反应。
一阵水流声后,余南浔包裹着满身雾气出来了。
上了床,余南浔把杨西塘搂进怀里,握着她的小手揉捏,开始准备按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家宝宝教育生死论,让她明白生命的意义。
余南浔轻声开口。
“宝宝,好久没听睡前故事了,哥哥今天给你讲个一片树叶落下来的小故事好不好?”wWW.ΧìǔΜЬ.CǒΜ
杨西塘兴趣不大,只小幅度的点了点头。
他便开始讲了。
“这世界上的每一个物体都有生命,只是他们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生活,人类无法明白,这是丹尼尔告诉弗雷迪的,而弗雷迪是谁呢?他是一片生长在树上的树叶。
春天的时候,他还是个初生的嫩芽,从强壮的大树树顶的枝上冒出头来,弗雷迪的身旁有成百上千的叶子,看起来跟他一模一样,不过,他很快就发现没有两片叶子是完全一样的。
而丹尼尔是这棵树上的长者,他已经在这里存在很久了,而具体是多久,弗兰迪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刚刚发芽的时候,他就已经在了。
春天已经过去,夏天也这样走了。叶子弗雷迪长大了,长得又宽又壮,他和其他树叶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澡。”
听到这里,杨西塘被勾起了一点兴趣,她抬头好奇的问。
“哥哥,那我们楼下小区里那棵大榆树,它们也会这样说话吗?”
余南浔笑笑,亲了亲她的小鼻子,回答道。
“也许会哦,只是我们人类听不懂他们的语言而已。”
“哦……”
“宝宝继续听故事好不好?”
“好哦。”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或者说,弗兰迪是喜欢夏天。
叶子还可以为老人遮阴,让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
弗兰迪也喜欢丹尼尔,喜欢和他说话,因为他总是很博学,懂得很多,每次都能跟自己说说许多他没听说过的新鲜事。
可是,夏天突然消失,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杨西塘再次打断,她难过担忧的问。
“啊?怎么这样,哥哥,那怎么办呀?”
余南浔笑笑。
“不怕宝宝,他们会明白的。”
“好朋友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有的变成深黄色,有的成了鲜艳的橙色,有的是火红色,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远远看去,特别美丽。”
杨西塘松了一口气,露出向往神色,她记得楼下那棵大榆树秋天也会变成这样好看的颜色的。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似乎像是生气了似的。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杨西塘刚松的一口气又提了起来,她皱眉睁着大眼睛,紧张兮兮地看着余南浔,完全沉浸在了故事中。
余南浔看的好笑,继续绘声绘色地讲了起来。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
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该搬家了。”
弗雷迪发现其他叶子不断在掉落,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厮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弗雷迪害怕了:“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丹尼尔说:“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
弗兰迪不太懂,但他突然没那么害怕了,他似乎开始意识到,这好像就是属于自己的生命。
第二天清早,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那是一棵特别强壮的树。
弗雷迪落在雪堆上,雪堆很柔软,甚至还很温暖。
他闭上眼睛,睡着了。
冬天过了春天会来,雪会融化成水。干枯无用的身体,会和雪水一起,让树更强壮,在大树和土地里沉睡的,是明年春天新叶的生机。
这就是作为一片树叶的生命轮回和循环。”
余南浔笑了笑,捏着杨西塘的小手说道。
“故事讲完了,宝宝,有什么感想吗?”
杨西塘呆呆的,好像还沉浸在那个故事里,然后她为弗兰迪感到悲伤。
“哥哥……弗兰迪死掉了吗?就像贝贝一样。”
余南浔摸摸的她的脑袋,然后直白的说。
“对,他们都死掉了。”
杨西塘很难过,想起贝贝,也想起弗兰迪。
余南浔把她揽到自己胸口处,温柔说道。
“宝宝,这是哥哥今晚要给你上的课,那就是生命的意义,每个个体都是有生命的,那么,它就总会有尽头的那一天,就像弗兰迪,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是人生的常态,每个生命体都是会经历这些的。”
“但是你看弗兰迪,虽然死掉了,但是他只是换了个方式继续活在世界上,他腐烂掉,为大树提供养料,让大树健康生长,然后长出新的树叶,也许有一片就是新的弗兰迪。”
“而贝贝也是一样的呀,它也像弗兰迪一样,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也许它只是去到了天上的某一个仓鼠星球,变成小天使了,而且它留下的东西,不也是证明着它存在过的证据吗?它也只是像弗兰迪一样,换了方式陪在你身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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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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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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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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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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