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木乃不正常,至少现在你所交往的桃木乃不正常。
或许之前是正常的,可是现在她只是把你当奴隶。
回去以后记得远离她,若是想要彻底解决此事,可以由内心出发唤醒沉睡的他……”灵玉开口嘱咐,她算是听明白了,这是脚盆子乱象所遗留产物。
郑国华离开,而白泽感慨,这后遗症有一丢丢大啊!
“中路集合……”灵玉继续玩手机。
白泽摇摇头,没救了。
看着女孩子们欢聚一堂,而久违的,瑶瑶与陈美嘉同样加入。
反正现在他们的状态都不是人,作为人的时候或许两天不睡就会出现精疲力尽,不在状态的样子。
如今作为阿飘,玩个一百年都不会疲惫。
窗外蹦蹦跳跳进来一只……额,进来一只笑的很可爱的小狗狗。
小狗狗为黄色,看样子开心极了。
“汪汪汪……”
白泽眉毛一挑,看来是一只流浪狗,虽然狗语听不懂,但是有阎罗令相助,居然感觉出来说的啥。
“老板,生意兴隆,可否来点吃的……汪汪汪……财旺福旺运道旺……”
白泽摇摇头,小酒馆出现阴间客络绎不绝的情况那还了得?
“汪汪汪……嗨呀……嗨呀……”小黄狗吐着舌头。
白泽去厨房做旦旦面。
灵玉看向小黄狗,摇摇头,可怜的孩子。
王语嫣几人也看了一眼小黄狗,看着小黄的样子,内心里一揪,哎……世事无常啊!
白泽看的出来小黄是一只华夏田园犬。
华夏田园犬是食肉目犬科犬属动物。
其头部特征接近于灰狼的外貌,嘴尖、短;额平;耳位高,耳小且直立或半直立;站立静止时,后腿平直并垂直于地面;体型中等大小;棕毛为主,毛质粗,颜色黄、白、黑、杂色;尾巴向上翘起。每年3月到6月间和9月到11月间繁殖,孕期60天左右,每胎产4仔左右,平均寿命约15年。
田园犬广泛存在于中国农村及东南亚地区。
其性格温顺,容易饲养,忠诚度高;适应群居生活,地域性较强,几乎不生皮肤病。
露出肚皮是向对方表示顺从、认错和撒娇。
摇尾巴是其一种沟通的形式。生病时,会刻意避开主人或者其他的同类,躲在阴暗处康复或死亡。
具有领地习性,会利用尿液标记“领地、吸引异性、或做路标”。田园犬是肉食动物,喂养时,在狗料配制中要有较多的动物蛋白(肉食),辅以少量素食。
白泽了解小黄的习性,所以特意多加了点火腿肠。
满满一大盆旦旦面,放在小黄面前。
小黄摇摇尾巴,双手作揖表示感谢。
白泽摸一摸小黄的脑袋,感慨一句有意思的小家伙。
小黄吃食很文雅,低头看去,呵呵……还是一只带把的小狗狗。
吃完旦旦面,小黄悠闲地趴在门口。
“小黄,过来喝水了。”这种情况白泽特意做的奶泉迷魂酒。
小黄趴在地上,舌头卷起一大口水喝入口中。
目光迷离,依旧带着笑容。
“人有人路,鬼有鬼途,喝下这盆,道出故事述说愁。”白泽的状态很不自然。
“汪汪汪……”
小黄是一只流浪狗,经常出没的区域是从大文雅学院。
他走路走边边,看到熟人还会打招呼。
看其净的样子,就是它被人善待,带回去洗澡,剃毛,它是在大学生的爱与呵护中成长的!
“哇……好可爱的狗狗……”
“新同学,欢迎你的到来,这位是你们的学长小黄…
他最喜欢吃火腿肠……你可以不爱……但请善待他……他是我们受伤难过失落的时候,最为合格的心理导师。”一位迎接新生的学姐开口。
“学姐,怎么会是心里导师呢?”
学姐慢慢开口,原来在多次学生自杀事件中,小黄充当着很重要的角色。
林志是一位失恋的大学生,他的女朋友提出来分手。
伤心失意之下,就萌生了跳楼的想法。
小黄路过,看到经常投喂的林志,快马加鞭来到天台。
“快看,有人跳楼……”
“快快快……119……”
“人命关天,快通知校方……”
“不要跳啊……小志……”林志的舍友劝说着。
“失去一朵玫瑰……你还有一片花丛……”
林志目光茫然,一只脚已经踏出去。
“汪汪汪……”小黄跳到护栏上,摇着尾巴……
“小黄,这里很危险……你下去啊!”林志听到熟悉的犬吠,难得的露出笑容。
“汪汪汪……”小黄摇着尾巴……
“你在劝我别跳?可是失去了我还能拥有什么?你不是人……不明白人类的感情。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林志看着小黄。
“汪汪汪……”
“哈哈哈,你可是小狗狗哎……还是一只小公狗,就算你说还有你……可是……哎,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林志看向小黄。
元好问从小便有“神童”之名,年仅十一岁便获得翰林侍读学士的青睐。可惜颇有才情的他并未能在科举考试中取得佳绩,16岁与19岁时前后两次参加科举均名落孙山。xǐυmь.℃òm
虽未能在考场上获得好成绩,但是元好问却在第一次赶考途中创作了一篇名作。
这篇名作便就是《摸鱼儿·雁丘词》。
当时年仅十六岁的元好问从陵川前往并州参加府试,途中他偶遇一位捕雁人。
由于二人同路,于是这捕雁人便主动与元好问搭讪,一来二去之下这捕雁人就说起了他手中两只大雁的来历。
他说他一开始就只打中其中一只大雁,另一只侥幸躲过捕杀的大雁却久久不肯离去,而是一直盘旋在空中。
这捕雁人本以为这只大雁没一会儿便会离去,不曾想它在哀嚎了一阵之后便飞速撞向地面。
元好问听捕雁人说了这个故事之后觉得大雁原来如此重情,甚至不惜以死相随。
深受感动的元好问出钱买下这一对大雁,并将它们妥善埋葬了起来。不仅如此,由此受到启发的元好问还创作出了“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的名句。
文章的意思大概是这样的……
天啊!请问世间的各位,爱情究竟是什么,竟会令这两只飞雁以生死来相对待?
南飞北归遥远的路程都比翼双飞,任它多少的冬寒夏暑,依旧恩爱相依为命。
比翼双飞虽然快乐,但离别才真的是楚痛难受。到此刻,方知这痴情的双雁竟比人间痴情儿女更加痴情!
相依相伴,形影不离的情侣已逝,真情的雁儿心里应该知道,此去万里,形孤影单,前程渺渺路漫漫,每年寒暑,飞万里越千山,晨风暮雪,失去一生的至爱,形单影只,即使苟且活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汾水一带,当年本是汉武帝巡幸游乐的地方,每当武帝出巡,总是箫鼓喧天,棹歌四起,何等热闹,而今却是冷烟衰草,一派萧条冷落。
武帝已死,招魂也无济于事。女山神因之枉自悲啼,而死者却不会再归来了!
双雁生死相许的深情连上天也嫉妒,殉情的大雁决不会和莺儿燕子一般,死后化为一抔尘土。
将会留得生前身后名,与世长存。狂歌纵酒,寻访雁丘坟故地,来祭奠这一对爱侣的亡灵。
“汪汪汪……”
“你是想说,虽然你不曾懂人类的情感,但是拥有动物的情感?”林志陷入沉思……
小黄依偎在林志裤腿边。
林志沉思片刻,叹息一声,回到天台。
“小黄,谢谢你……人生路还很长,我应该继续下去。”林志抱着小黄走下天台。
“小志你没事吧?”舍友关切的问道。
“没事?我能有什么事,刚才被风迷了眼……不要担心……”林志与舍友离开。
小黄默默离开,返回自己居住地。
……
过了有大半年,一个女孩子路过这里,小黄摇着尾巴翘首以盼。
“啊,有狗啊……”
女孩子快速跑掉。
看样子,这女孩子似乎有恐犬症。
恐狗症指的是对狗、猫等动物产生恐惧心理,甚至产生极端行为,如咬伤、抓伤等,多发生在农村,常见于易受惊吓的人群。
“恐犬症”不是“恐狂症”,恐狂症是怕被感染狂犬病,而恐犬症是害怕一切狗,不论大狗小狗。
恐犬症会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交生活,尤其是在对狗狗比较包容的城市与社区。
他们会无限放大狗的攻击行为,与造成的坏影响。
在许多时候,他们可能看到其他人的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都会有恐惧的心理,并产生绕行的行为,而这些都是典型的恐犬症症状。
恐犬症根据患者对狗的恐惧程度从零到十来分级(其中十级最严重的使人虚弱、无力)评估他们的恐惧程度。
至于为什么会怕狗,那就多了……
有些人害怕犬类的原因有许多,其中有包括宗教、种族、地理、受教育程度、舆论、个人经历等影响。而通常情况下,一个人以前对狗的亲身经历占比很重。如果他们经历过狗攻击自己或者目睹狗攻击过他人的话,那么这个人得恐犬症的几率会更高。
但是有时候,恐犬症这样的恐惧与文化条件或创伤性的个人经历无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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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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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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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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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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