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自古以来,哪有大冬天打仗的?
尤其今年的冬天,出奇地冷——就算是在室外行军,也够人受的,更别说抡起兵器打仗了。
自己这大伯,好像脑子多多少少有点儿问题……
你就算非要和秦国争一个霸主的名头,你好歹明年开春再打呢。
这大过年的,离家去打仗,吞风咽雪,士卒的士气能高吗?
见熊午良面色古怪,信使忙细细做了一番解释……当得知这一仗的由来,是魏冉找楚王要自己……熊午良的面色更古怪了!
蚌埠住辣!
这秦国人是不是魔怔了啊?
“……大王严词拒绝,将魏冉乱棍打出,遂拜君侯为大将,统兵五万,抗击秦军!”信使如是说道。
熊午良刚才心里还一万个不愿意……此时此刻,倒还能接受了。
这一仗,是为了自己的自由身!
熊午良绝对不可能为秦国效力——秦人与曲阳侯有杀父之仇,再加上秦国的高官是高危职业……既然秦国苦苦相逼,躲又躲不过……那就揍他!
使者又恭敬道:“请君侯尽快做好准备,带上本部兵马,前往郢都领授兵符印信!”
……
被大雪封印的封地,再次热闹了起来。
年关将至,这个时候离开家乡去边关打仗,实在是让熊午良难以启齿。
就好比你正要吃年夜饭,结果领导一个电话打过来让你加班去。
熊午良打算采用志愿出征的方式,从一万曲阳新军中选出三五千人,随同自己出征……但是这些军士们听闻要和秦国打仗,一个个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全都踊跃报名。
“秦人与我有血海深仇!此战一定要打!”
“家兄便于丹阳之战中,死于秦人手里……可恨尸首分离,最后只能木雕一个头颅草草下葬……每每念及此处,痛彻心扉也!”
“斩杀秦蛮,迎先父英灵还家!”
“我儿听着——如若此行杀了秦兵,也要剁下他们的脑袋,为你爹报仇!”
……
封地里迅速红火了起来——秦国与楚国有大仇,提起秦国,家家户户都能说出两三桩血债。
如今说要和秦国打仗,三军将士竟然出奇地士气高昂……也顾不上要过年了,一个个收拾甲胄,带上军械,便要随同主君上战场。
那些前越国迁徙而来的新军将士,虽然与秦国没有那般血海深仇,却也被这样的气氛感染。
一时间,四县封地热闹非凡!
军士们打点好行装,家里老母妻子围着火炉,拿出原本留作年夜吃的黝黑熏肉干,一边千叮咛万嘱咐,一边装进将士们的行囊中。
不消两日工夫,一万新军将士已经集结完毕,于校场等待小主君的检阅。
钟华来到熊午良面前——自打钟华失去了右手五指之后,这厮像是放飞自我了,平日里都是一袭粗布衣服,极少佩剑或是穿戴甲胄。
但今天的钟华,竟然身着全套甲胄,腰挎短剑、战弓,身背大盾——一副典型的武士形象。
“丹阳之地,乃是先君殒命之地。”钟华咬牙切齿。
“另有七百多袍泽弟兄,皆战死丹阳,尸首至今不能还家……”
“每每念及此处,钟某深恨也!”
“如今小君侯要与秦人决战丹阳,老臣定要竭力死战,以报先君之仇!若不能战而胜之,情愿死于战阵之上,追随先君去也!”钟华的话掷地有声。
熊午良深吸一口气,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
丹阳之地,乃是曲阳一脉的心碎之地。
如今自己要回到丹阳作战,面对的敌手还是可恶的秦国人……封地上下沸腾,也是情理之中。
像是钟华这个素来冷静的老家伙,都如此激动……那些年轻小伙儿的士气定然更为高昂……五万楚军的情况暂且不说,反正自己麾下的一万曲阳子弟兵,绝对不存在士气低下的情况!
熊午良拍了拍钟华的肩膀,披上一条厚重的毛皮斗篷,登上高台——
放眼所及,一万曲阳新军如同森林一般伫立,在寒风中鸦雀无声。
熊午良本想讲几句鼓舞士气的话,此时却发现,似乎什么都不用多说了。
钟华踏前一步,振臂高呼:“与秦复仇!”琇書蛧
一万铁甲方阵发出了山呼海啸一般的声音:“与秦复仇!”
“与秦复仇!”
“大楚万胜!”
……
紧锣密鼓地筹划一通——此战,仍然是屈原留守封地,召滑随军出征。
芍虎统领一万曲阳新军、钟华统领八百亲兵营,皆全数出动。
黄武、阴喻的青羽卫、黑羽卫,已经先行一步,前往丹阳之地搜罗情报。
此战,乃是冬日作战,古来罕见。
尤其今年冬天格外地冷……熊午良心里很清楚,这一战打得不是阴谋诡计斗智斗勇……打得就是后勤能力!
谁能在风雪中抗得更久、非战斗减员更少……谁就能取得胜利!
“将所有收购来的毛皮,全部制成御寒大衣,发与全军。”熊午良如是吩咐道。
楚国并不产毛皮——这些毛皮,都是北方燕、赵、秦等国的特产。
运送到封地之后,价格翻了几番,也算高昂。
好在熊午良颇有家资。
索性将所有的毛皮,无论是较为便宜的羊皮、还是昂贵的虎皮熊皮,皆用于远征军士的御寒。
石二拱手应承:“小臣遵命!”
“即日起,生产出来的锦缎、布帛一律停止出口,用于赶制厚衣!”
“工业园区全力烧制木炭,以供大军所用!”
熊午良一口气下达了数道命令,石二皆拱手应诺。
数日之后,一万曲阳新军开拔,在芍虎的带领下,顶着风雪艰难跋涉,直奔丹阳前线。
而熊午良则带着八百亲兵,直奔郢都,去接受楚怀王的拜将之礼。
……
“大司马、曲阳侯上殿觐见……”大殿外的武士高声通禀。
熊午良抖了抖肩膀上的雪——军情紧急,容不得他在驿站中更衣休息,刚到郢都,便直接来见楚怀王了。
此刻的熊午良,模样还很狼狈。
也顾不得许多了,熊午良正正衣冠,大踏步走进殿中,也懒得搭理那些窃窃私语的昭雎党羽,径直冲着大殿正中的楚怀王拱手道——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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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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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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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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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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