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还是比较有年味儿的,京城处处张灯结彩,燃放烟花爆竹,大年二十七,下起了鹅毛大雪,整个京城处在雪景中,尤其是故宫角楼、圆明园、颐和园、恭亲王府等知名景点,银装素裹,留下一行行雪爪,别有一番风味。
还有庙会,庙会风俗起源于佛教和道教文化,随着历史发展,已经是传统文化的一张名片。
最具文化特色的有地坛庙会、龙潭庙会、白云观庙会、大观园庙会等,不仅是老人小孩,很多年轻人的身影也出现其中,有捏泥人的、吹气球的、套圈的,有卖糖葫芦、豆汁儿焦圈儿、驴打滚等特色小吃的,还有表演节目的,踩高跷、戏曲演出、杂技等,品类非常丰富,热闹非凡。
梁江涛带着林暮雪和弟弟妹妹们来逛庙会,吃小吃,看表演,别提多高兴了。
弟弟妹妹们年纪小,适应性很强,已经渐渐习惯了京城的生活。
他们看到有人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台子上在唱歌,唱歌的人一头长发,背着一把吉他,上面还摆着架子鼓,一副摇滚的风格。
庙会配摇滚,中西结合,别有一番风味。
你别说,倒是吸引了不少游客驻足观望,尤其是以年轻人居多。
梁珊对音乐自然更加情有独钟,听到就站那儿不走了。
这歌手唱的歌很有意思,曲风以欢乐为主,甚至有些搞笑。
梁江涛听了听,这个曲风好熟悉,仔细一看,台上唱歌的不是鲜花乐队的主唱张小小吗?
这个时间,他们还没有火起来,趁着庙会街头献唱,积累积累人气。
“我当是谁呢,这不是小土妞儿吗?”
一个戏谑的声音突然响起。
梁江涛转身一看,是几个十五六岁的女生,为首的一个扎着一个高马尾,三角眼,神情高傲,一脸嫌弃的神色,说话的就是她。
身后的几个女生,也都是一脸蛮横,显然是她的小跟班。
梁珊脸色变了变,显然,这几个人认识她,“小土妞”指的是她。
“珊珊,怎么回事?”梁江涛皱着眉头说。
梁珊摇了摇头说:“哥,没事儿,都是我同学。”
这几个人是她的同学,也是一个霸道小团体,总是处处针对她。
尤其是为首的那一个,叫高天一,跟她同在音乐团。
由于梁珊音乐上的才华横溢,被老师喜欢,惹得高天一嫉妒。
在梁珊进音乐团之前,高天一一直都是最出色的存在,在她眼里,是梁珊抢了原本属于她的东西。
于是以梁珊的出身攻击她,叫她小土妞。
梁珊性格比较随和,不愿多生事端,因此都是绕着走。
“这是你哥,也是乡下来的喽?来逛庙会长见识了吧?你们听得懂摇滚吗?不懂可千万别装。”高天一一脸不屑地说。
身后的几个腿子发出哂笑。
“你一个用假名牌的人,还好意思说别人?”林暮雪笑着说。
“你说什么?”高天一大惊失色。
她手上拿的lv包包,的确是山寨的。
这个包要好几万,就算是以她的家庭,也不是说买就买。
可这个包却是新出的联名限量款,她实在是太喜欢了,于是买了人生中第一次山寨货。
心里是又高兴又担心,要是被发现了,她的面子可就垮了。
但这是高仿的啊,一般人绝对看不出来!
想不到,一下子就被拆穿了。
身后几个腿子发出惊疑之声,让高天一浑身不自在。
高天一看眼前这个女子,温婉大气,卓尔不凡,不知道是什么来头。
可恶,梁珊这小土妞,怎么跟这样的人混在一起?
“来,对比一下就知道了。”
林暮雪说完,从身后拿出一个包,这是她准备送给梁珊的礼物,竟然跟高天一的包一模一样。
不,不一样!
林暮雪手中的包是真的!
本来高天一的包还不显得假,可两个包放在一起,做工的差异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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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一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如同猪肝色,憋得通红。
她出身不凡,爷爷是京城顶级市企的一把手,正局级干部,爸爸是另一市企子公司的一把手,家里条件很好。
再加上有几分姿色和音乐才华,从小到大,都是众人眼中的焦点,公主中的公主。
什么时候面对过如此窘迫的局面?
可证据就在眼前,大家都看在眼里,让她如何抵赖?
林暮雪道:“珊珊,这是姐姐送给你的礼物,拿去用吧。包对女孩子太重要了,你这个年纪也可以用了,这个包最能衬托你空灵的气质了。”
梁珊略显迟疑地接过包,道:“谢谢姐姐。”
姐姐马上就是嫂子了,送给她的东西怎么能不要?
高天一快气炸了。
这个小土妞,凭什么用这样的包?
她配吗?
还有这个美女究竟是什么人?
怎么跟小土妞混在一起?
梁江涛道:“珊珊,你不是最近创作了一首歌吗?去台上表演一下。”
“啊?”梁珊有些惊讶。
“这是一个练胆儿的绝佳机会,以后你要面对更大的舞台,说不定这一天会突然到来。不要怕,去吧!”梁江涛笑着鼓励道。
“嗯!”
梁珊重重点了点头,眼中迸发出梦想的光芒。
梁珊走向了张小小,说明了来意。
张小小一看是个高中女生,说要来献唱,也是又惊又喜,把位置和吉他让给了梁珊,气氛一下子烘托了上来。
梁珊边弹边唱:“他的眼睛如同雪一般明亮,冰冷而清澈.......”
“他的皮肤苍白如雪,没有一点血色.......”
“他的头发像是被雪覆盖的树枝,洁白而整齐........”
“仿佛他是一只从雪中走出的精灵........”
这是一首她在梁江涛指导下原创的歌曲《吸血鬼》,无论曲风还是歌词内容,都是非常超前的,有周天王的风格。
一曲唱完,满堂喝彩。
当然,现在整体看来,还有些超前,又有些青涩。
但让人耳目一新。
一旁的张小小已经完全被折服了,他是专业的音乐人,又不是主流风格,最喜欢这种。
“小妹妹,这真是你原创的吗?太厉害了!能留你一个联系方式吗?以后多交流。”
梁珊大方地跟张小小留下了联系方式。
这一切看在高天一眼里,都快气炸了。
当众表演原创歌曲,受到歌手的表扬和肯定,还让歌手主动要联系方式!
凭什么?
这应该是她才对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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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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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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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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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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