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不求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可心里却一点也笑不出来。自从望云山庄上那疯狂的一夜之后,他的生死就悬于身边的血衣魔头一念之间。本以为趁乱找到仙剑、魔刀,可以从此开辟一片新天地,没想到却是坠入一个无底深渊。
血衣大汉自称“血神子”,是那个炸成一堆烂肉的“薛大师”的师兄。他听风不求声泪俱下地讲完了事情的经过,只是微微一笑,问他能不能找到那个黑刀血沸的少年。
风不求当然不会傻到说不能,他甚至拍着胸脯说他知道那少年的老家。于是,他活了下来,带着血神子从东国一路寻到云集镇——就算死,他也一定要拉几个垫背的,那两个害得他九死一生的乡下贱种,他死也不会放过……
只是,这魔头为何要不远千里去找一个少年?不弄明白这个,他就难以对症下药——他可不信血宗魔头会对什么“同门之仇”如此看重。
为此,他小心翼翼地旁敲侧击了一下,没想到血神子竟十分耐心地将原委一一道来——耐心得仿佛风不求是他的心腹弟子一样。
大江之南,广林深处,湖泽延绵千里,名为云梦泽——但实际上,那只是神州人认知的一角而已。真正的云梦泽有多大,连千世百代在南疆生息繁衍的“蛮人”都说不清楚。
“蛮人”不敬神明,更不知道什么仙人,他们所顶礼膜拜的对象,称作“魔”。
何为“魔”?不过是和“仙”一样,失去了大神神力之“真人”所归——徘徊于广林之下的幽鬼是也。
世间凡人仰慕“仙”而终成仙道,而在南疆,同样也有“蛮人”修炼“魔道”,血宗正是其中源远流长的一个“魔宗”。
大劫之后,神州之上的仙根道统被铲除一空,而南疆的密林广泽之中,魔道却从未真正断过传承。千万年来,无数魔道宗门曾在云梦泽中兴起,之所以不为神州子民所知,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原因——神州结界。
但是,南疆之中世代流传着一个传说——有一天,会有一个少年手持一柄黑剑斩破天穹,将神州结界彻底撕碎,带领魔门开创万古不灭的辉煌。
那个少年,便被称为万古魔尊。
如今,南疆蛰伏的千百魔宗,似乎与这万古魔尊的传说一道,正在纷纷苏醒。一年多前,在血池中沉睡千年的血祖忽然醒来,召集座下三十九个弟子,派出“血神子”上百人,到神州中土四处“游历”。据说万古魔尊的机缘,就在某一个“血神子”身上。
虽然这连篇的鬼话大话风不求一个字都不信,可这魔头没有编故事骗他的必要,这些东西很可能是“实话”——吓得风不求险些尿了裤子的实话。
什么万古魔尊吓不倒风不求,他害怕的是魔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样子,分明是玩起了猫捉耗子的游戏,之所以什么都告诉他,就是不怕他活着说出去。
但是,风不求不想死。
一路上,他一直想方设法寻找机会脱身。闷棍、背刺、下毒、迷药——他熟悉的手段有很多,但没有一个行得通。因为对手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凶残狠辣而又精明狡诈的魔头。
无论是下三流的手段还是一向最为擅长的毒药迷药,都没有把握能对付这个可以随时化为血影的魔头。他同样没有把握,自己身上是否被下了什么追踪的法术。
不到最后关头,风不求绝不会把命赌在希望渺茫的事上。他使出自己最拿手的本领,每天阿谀奉承、溜须拍马,麻利周到地替血神子打点好一切,把他伺候得舒舒服服的,挑不出一点毛病。
脸上总要挂着谄媚的笑容,间或露出一点迷茫的神色;除了绝对的敬畏和服从之外,要从内心里表现出一丝崇拜;有些方面要显得贼滑机灵,有些方面又要显得愚蠢短视,既要看起来精明强干,又不能太过聪明。
这些说来繁复,可对风不求来说却是本能一般。在风国长大,这些伪装,或者说“为人处事之道”,早已深入他的血液骨髓。
终于,他活着穿越了茫茫云国,来到了云集镇附近。一路上他小心翼翼,尽心尽力地讨好那魔头,无论多么肮脏龌龊下流之事,只要能博血神子一笑,他都毫不犹豫。
可是这些还不够,他要活下去,就必须证明自己“有用”,不只是能找到那个少年,而是找到他以后,依然有用……
可惜,血神子并没有兴趣给他那么多时间证明自己。风不求明白,所以格外卖力地带着血神子在云集镇附近一村一落地寻找,只是优先去那些不可能的村子——那野小子既然在集市卖鱼,定是住在一处靠水的村落。
如此几天下来,风不求知道血神子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不能再拖下去了……
就在这时,溪流上游突然传来一个清脆的童声,远远地,两个女孩的身影在夕阳下沿着河岸走来。xiumb.com
风不求一见那两个女孩,顿时浑身一颤。他咬了咬牙,上前用力一指道:“就是那两个女孩!我认得!她们俩就是那小子的妹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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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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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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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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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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