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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阿原>第七十九章 残余
  阴风惨月,一片狼藉的望云山庄,像根刚刚熄灭的干柴,一片焦黑,弥散着焦糊的味道和缕缕青烟。昔日温润的风凛冽如刀,昔日花草争艳的美景也尽皆湮没在尸首和血泊之中。

  云岭的群盗经历了曲折离奇的变故,付出了沉重无比的代价之后,终于洗劫了这座东国西陲鼎鼎大名的山庄,可是却没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传说中数不清的金银财宝、书画古玩,还有让人为之疯狂的仙诀,统统在大火中化作了灰烬,众匪寇掘地三尺,也没找到一点有价值的残留。甚至就连杨怀的尸首,他们也没能得到。

  战至最后,阿俊带着四五个庄丁背着杨怀的尸体退进一个房间,一群匪寇刚刚冲进去,等待他们的是一声震天的巨响,整整一个房间的火药引爆,把所有人都炸成了焦炭。

  众匪寇虽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却再也分不出哪个是杨怀,只能把一具具焦黑的残缺尸体统统挫骨扬灰。飘散在空中的骨灰,也不知是望云山庄的,还是云岭的……

  在一片哀嚎、痛骂和哭号中,幸存的几位头领带着手下把望云山庄又彻底收刮了一遍,拿上了所有能拿走的东西,就连夜匆匆离开,各奔东西。付出了无数条性命,却只有一点可怜至极的收获,拖着半数的伤员仓皇离去的样子,一点也看不出他们是这场血战最终的胜利者。

  这里发生的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想象,稍有些见识的人都知道躲得越远越好。只有一些最底层的,无帮无派的草寇还不死心地留下来,想在一堆尸体瓦砾中再寻点什么。这其中,有一个颀长的书生身影格外与众不同,正是风不求。

  这些日子以来,风不求运交华盖,始终被霉神缠住不放,反复挣扎在生死之间。最初只是偶遇一位年少天真的美貌小姐,心痒难抑,想寻一段露水姻缘。可没想到几天接触过后,旁敲侧击之下,风不求赫然发现这个天真得几近幼稚的少女竟大有来头,说不定正是侠会重金悬赏的望云山庄庄主杨怀的独女。

  风不求不知道仙诀,但他恰巧知道杨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关于曼陀罗和生乌草的秘密。一套周密的算计很快在他脑海中成型,让他为自己的好运兴奋不已,没想到却从此一步步迈进深渊。

  风不求用偷藏的“心枢”控制了楚涵玉,眼看正要得计,半路里突然杀出一个少年将他踩在脚下,不但将他的好事坏得一干二净,还逼出密钥,将他冒着奇险藏下的一干丹药统统夺去。这本来已是倒霉透顶,可还没等风不求平复下来,一个壮汉又寻上来不由分说将他擒住,将藏机和丹药统统夺走,并一路把他押上望云山庄。

  丢了藏机,风不求已无活路,只能放开一切,见招拆招,终于在一条血腥纷乱的死局中杀出一条生路。但这还不够,要想活下去,他不能一无所得,必须抓住这个机会,有所斩获。

  血衣魔头陨落之后,风不求除了鼓动众人上前围攻,还趁乱做了两件事。一是把血衣人的残躯推到一堆尸首当中,另一件就是暗自记下了楚家青年所化的那一滩血肉的位置,再用一具尸首盖住。wWW.ΧìǔΜЬ.CǒΜ

  之后,他随着众匪寇在甬道下东翻西找,随声附骂,再也不出半点风头。直到夜深人静,连最不死心的人都放弃了寻找,他才偷偷摸到露台之上,一寸一寸地搜索起来。

  无论仙人还是魔头,哪怕留下一针一线,都是凡间难得的宝贝,与他同样想法的人并不少,就算他事先做了手脚,也未必经得住众人一轮又一轮搜索,所以他需要一点运气。

  这一次,他的运气当真不错,虽然在楚家青年的一堆血肉中没找到一点有用的东西,但他花了半个时辰,终于在附近发现了一柄剑。这柄剑上面满是厚厚的血污,粘稠得像是凝固了的浓痰,剑柄也被腐蚀得残破不堪,一眼看上去完全是个破烂,可风不求却欣喜若狂。这正是他要找的东西——楚家青年的仙剑。

  虽然被血污腐蚀得不成样子,但毕竟底子在那,价值不言而喻。风不求简单擦了擦上面的血污,便密密实实地包好,背在了身后。接着,他又匆匆找到血衣大汉的尸身,借着月光翻看起来。

  曾经魔焰滔天,让人为之战栗的魔头,此刻只剩下半边身子,头手皆无,胸前开了一个大洞,肋骨都露在外面,活像一扇掏掉下水的猪肉。这死状凄惨无比不说,混在众多血肉模糊的尸首之中,谁也不会认出是那血煞冲天的魔头,甚至都不会看上一眼。

  这魔头死得实在冤枉,他利用对手的大意兵不血刃地灭杀了一个修仙者,结果却一个大意死在一个凡人手上,落得尸骨不全。其实就算少年武功再高数倍,或者再吃上数颗逆天丹药,血衣大汉纵然不敌,也有许多拼命和保命的手段,绝不至于轻易死在这里。可他偏偏阴差阳错,去吸了少年的血。

  少年为了对抗逍遥散服食过无数毒药,可以说每一滴血中都潜伏了大量毒素,其中最致命的,就是霸道的血毒——血沸。

  本来血宗功法练到高深之处,每一滴血都在掌控之中,足以自行排出毒素,可谓百毒不侵。但血沸无疑是个例外,它一旦与血液相溶,比石灰洒进水里还要凶猛十倍,几乎瞬间便会让浑身血液沸腾,实是天下一等一的血毒,更是修炼血功之人的梦魇。

  血衣大汉疲惫之际,想一下抽干少年的精血补充血气,结果却像是在浇了油的干草堆上点了一把火,修炼多年的磅礴血气一下子沸腾翻滚,再被少年一击得手,连半边身子都炸没了。

  这其中缘由,旁人就算想破了头也想不明白,风不求却猜出几分。只因他见识过少年的血沸,也因此第一个意识到血衣人是真的死了,从而抢占先机。若不是那乡下贱种搅局,他说不定还能抢回不少丹药。

  一个个仇人的面孔浮上心头,风不求咬牙切齿地翻弄着血衣人的尸首,宛如亲手将少年和阿原等人碎尸万段一样。终于,他在一片血肉里找到了那把血红的小刀。灰白的刀身,没有一丝血迹,苍白得一如惨淡的月光。这件噬人血肉的魔兵,同样不起眼得很。

  风不求将血刀拿在手里,忍不住放声大笑。从今以后,他就要靠一柄仙剑和一把魔刀,自己闯出一片天地了。虽然前途苍凉,但他一定可以活下去,成为真正的强者。

  风不求把血刀包好收进怀里,迅速起身便要离去,可他刚一回头,却吓得差点屎崩尿窜。在他身后不知何时冒出一个高瘦的身影,一身血衣在月光下分外鲜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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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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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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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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