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克雷顿刚刚入伍那会儿,上面的长官试图以同乡会的方式来凝聚士兵,于是将相同的族裔都划分到一起去,但他显然没能搞清楚不同族裔的人到底长什么样,错把贝略家兄弟这样一对曼西斯裔与南布利加人的混血放进了一群北方弗魔人的部队里。
弗魔人是多恩境内的游牧民族,虽然也有黑发的族群,但生活习惯和曼西斯裔兄弟完全不一样。
温斯顿是其中相对正常的一个,为人正派,只是有些天真过头,贵族出身也成了他傲慢的底气,令贝略家兄弟敬而远之。
后来克雷顿转去了激流卫队,倒是没有再见过他了,只是退伍前还听到关于他的一些传言。据说他因为拒绝服从命令和长官起了冲突,因此被剥除了军籍,还进了大牢,荣誉和钱财落了两空。
“没办法,我总要吃饭,萨沙市是个好地方。”温斯顿回答他。
克雷顿重新打量了他一番,这不是曾经的温斯顿会说的话,似乎坐过牢之后,这个人和过去已经大不一样了。
“这还真是动机充分,就是不太巧,那么你找我做什么?”
“大保罗卖给你的那条项链不属于他,按照我们的规矩,那是复活岛的财产,我们的头儿发了话,要我们把它带回去。”温斯顿看着他:“所以,我希望你能把那条项链还回来。”
二级准尉看到熟人后的语气还算和气,但他的两個手下却自作主张地挪动脚步,将叔侄二人包围起来。
克雷顿叹了口气,他特别不想在唐娜面前提起那个名字。
“如果我说,我是长老会的正式成员呢?”他还随身带着那条绿手帕,此刻就将它拿出展示。
他听到温斯顿懊恼的喘息声,两个盗墓贼手下则面面相觑。m.χIùmЬ.CǒM
大保罗说过,复活岛受到长老会的庇护,克雷顿记得这一点,此刻声明出来后效果显著。
温斯顿沉默了不久,又开口道:“我需要先向我们的头儿写一封回信,询问他......”
“看来你变得不多。”克雷顿评价道,他平静地看着旧日同僚:“别再想着申请报告什么的了,我建议你立刻打道回府。谁想要找我要这条项链,等我回到城里了再做买卖也不迟。”
“我去哪儿找你。”
“柠檬街47号。对了,大保罗还活着吗?”中尉状作不经意地问。
一般人不会这么问,这像是冒犯,但结合实际,温斯顿只觉得克雷顿·贝略越来越神秘了,不过这不妨碍他依旧用着死板的语气:“他死了,治安官发现了他的行当,还有身上的尸蜡护符,就以亵渎死者的罪名将他绞死了。”
这是盗墓者应有的下场,克雷顿满意地点点头。
朱利尔斯说过,厄运珠宝的转手并不会使前一任主人就此逃离厄运,而他这些天经历的厄运对于普通人而言都是足以致命的,他不觉得那个肥胖的盗墓贼能凭自己的本事逃出生天。
“如我所料,要是伱没别的事了,那就赶紧回去吧,省的在这里浪费时间。”
如果他没有猜错,复活岛的头儿身边该是有一位能人异士发现了大保罗的死因,否则这么一条廉价项链,完全没有理由让复活岛的头儿耿耿于怀。
这条项链最多也只值1镑,而一具尸体可以卖8镑。有长老会庇护的盗墓贼们哪会在意这点小钱呢?
只是不知道他们打算怎么取走厄运珠宝而不受影响,还是说他们的领导者并不在乎取件人可能存在的风险,或者干脆是只对厄运珠宝的效果一知半解,因此疏于防范......克雷顿以为更可能是后两者。
“这是你的女儿?”温斯顿还没有走,他看着唐娜问道。“你终于安定下来了?”
克雷顿冷着脸回答他:“不,她是乌伦的女儿。我现在是她的监护人。”
这没法隐瞒,温斯顿认得贝略家的两兄弟,唐娜长得明显更像乌伦,就算中尉在这里说谎,他只要多想想就能自己醒悟过来。
“那么我很抱歉,刚才惊扰到您了,小姐。”温斯顿对着唐娜弯腰施礼,随后没有再多做寒暄,立刻带着自己的手下转身离开了,但依旧是沿着河岸前行,似乎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克雷顿盯着远去的背影,他曾经有一段时间同时受欲望和死亡压力所驱使,常常寻花问柳,为那些脂粉香气和温暖的怀抱沉迷,因此被自诩正派的温斯顿瞧不起。
这足够荒唐,他自己知道,如今也为此后悔。
只是现在世易时移,浪荡子成了古板绅士,要做家庭模范,贵族后裔却与盗墓贼为伍,奔波劳苦,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正在感叹的时候,他的袖子突然被扯了一下,克雷顿转头看去,唐娜正抬头看着他:“他认识我爸爸?”
虽然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但唐娜对于乌伦的理解仍是只闻其名的程度,一想到这种情况,克雷顿就不由自主地在心底哀叹一声。
“这家伙和你爸爸没什么关系,只是在一个连队里待过而已。对了,带你来这里的医生呢?”他还心心念念着要训斥医生一顿,这家伙竟把唐娜带到镇外的地方去,就算这附近是有人打理的磨坊,靠近林子的地方也非常危险,狗一样大的野猪就能杀人了!
唐娜撇了撇嘴,不知道是不是不满意克雷顿的解答。
“他去钓鱼了。”
克雷顿转头观望,目光所及之处的河岸都没有发现医生的身影,他不想为了寻找医生继续于镇外逗留,只能悻悻道:“那我祝愿他一条也钓不上来。”
他带着唐娜往回走,一路上眼睛和鼻子一直工作着,生怕林子里蹦出什么野兽来,同时心里担忧,这几天的忙碌让他知道自己没法一个人应付这样一个孩子,必须得有人看着她才行。
理论上,最适合照看孩子的当然是她的母亲了,可翠缇丝......他有些犹豫。
“唐娜,你妈妈到底让你来这里做什么?”
小侄女低着头,用皮靴的尖端踢起一块小石子:“她没让我来,我自己要来的。我一直知道克雷顿叔叔您在,但您从来没给我们寄过照片,所以我想来看看您,见一下您到底长什么样,顺便来看看城里的热闹。”
她果然在信中撒了谎...中尉冷哼了一声,给翠缇丝再次记上一笔。
但同时,他自己也感到愧疚,因为他没想过寄照片的方式让自己的亲人认识自己。
主要问题是唐娜和翠缇丝住在一起,他把自己的照片寄过去可能又要被翠缇丝那个自恋狂误解,他实在不想在这个几近凋零的小家族中再引起什么争端。
“那她去哪儿了?”克雷顿问,他总要知道该往哪个地址寄信。
“她去上学了。”唐娜说。
克雷顿在十几次呼吸后才理清这个事实——最应该在家里学习的侄女跑到城里来找叔叔玩,而早就从教会学校毕业多年的见习修女则又回去上学了。
因为翠缇丝当初拒绝成为修女,选择同乌伦结婚,这一举止触怒了修道院院长,所以克雷顿知道她肯定不是回修道院学习。
多半是她突然起了危机感,决心去学一门手艺......
“这会儿才想学手艺也为时太晚了。”哪怕唐娜还在眼前,他还是情不自禁地嘲讽了一句。
“算了,你告诉我她在哪个学校就行,我也好寄点钱过去给她改善生活。”
他猜测翠缇丝的上进心来源于收入减少,虽然他已经把所有地租收入都交给了她,但国内地租行情本身就年年恶化,他们还是把地租给了乡里人,有着同乡的人情在,价格比起市价开得更低。
这个女人虽然精神不太正常,但依旧有难以动摇的自尊在,不会主动向他要钱——不过收到钱也不会退还就是了。
唐娜摇了摇头:“不了,克雷顿叔叔,妈妈上学的地方在山里,她收不到您的信。”
“山里?谁会把学校建在这么偏远的地方?她去的是伐木工学校吗?”
克雷顿还想再问,熟悉的气味又从身后飘了过来。
他停下脚步,皱眉转身,看到一个刚才分别不久的盗墓贼又追了过来。
这个身着礼服的男人在他们面前约莫十码的距离停了下来,微微喘着气,眼神在他们身上来回游离着。
“你们还有什么事?”克雷顿沉声问道。
下一刻,盗墓贼朝他举起了枪。
“你把武器扔在地上,然后把那条项链给我。”
克雷顿的狼眼紧缩起来,他向旁边伸手,把唐娜往身后拽,声音里隐含愤怒:“我说了,等我办完事再来和你们谈买卖。”
“那是你和温斯顿的协议,我可没答应过。快把武器扔下来。”
中尉解下左轮手枪扔在地上,眼睛则一直盯着他,扩大的黄色虹膜中间是深邃的黑洞,也是理智和混乱的中心。
“你连长老会也不在意吗?”
“鬼他妈管什么长老会,复活岛也一样,谁也别想碍着我发财!”盗墓贼被那双枪口似的眼睛看得心里发颤,但随即被更强烈的欲望蒙蔽了心智,鼓舞了勇气。他举枪的手臂更加用力,瞪着他们,呲着牙低声喊着:“快点把那条项链给我!”
“看来那名买家没有告诉你它意味着什么.....”克雷顿一边说着试探性地上前一步,试图就近制服对方,但盗墓贼对这个行为非常敏感,立刻端着枪口对准他的头部:“后退!然后把项链扔过来,别和我说它不在你的身上,要是这样,我只能去那小姑娘身上搜了。”
他的枪口稍微上挑一下,又降了下来。
中尉的眉毛压低了,这显然也是厄运的一报,他自责牵连了唐娜,以至于落入这样的情形。
在这个距离下他能保证自己的安全,但却没法带着唐娜一起闪避。
“别这样做,你让她离开,我会带你去取项链,它现在真的不在我身上。”
“它在镇子里?!”
盗墓贼的眼睛里爬满了血丝,这个答案让他很不满意。
他只有在此时、此地才能有机会独享财富,要是那东西真的在镇子里,他就必须杀死这两人再做寻找了。
“不,它在河边,自从我得到这条项链之后就开始走霉运,所以我想着把它放回去,好让厄运退回。但是位置只有我知道,如果你伤害到了这位姑娘,我发誓会让你永远也找不到它。”克雷顿沉静地编了一个新的谎言,其实那条项链就在他身上。
盗墓贼努力想要在他的脸上找到谎言的痕迹,但那份真诚的愤怒盖过了它。
“我可以做出一点让步,但这个姑娘必须留在这儿。”他扬了扬枪口,试图换一个目标,但克雷顿的身体完全遮住了那个小姑娘,让他在威胁时没法用枪口指着她,失去了一些应有的氛围。
“小妞,我要是找到东西了,自然会把他完好送回来的,但要是我们回来的时候发现你不在这儿,我就枪毙他,你明白了吗?”
“照他说的做,唐娜,我会安全回来的。”克雷顿低声道。
他背后传来了唐娜的应答声。
“我知道了,叔叔。”
盗墓贼终于感到满意,他扬了扬下巴,依旧用枪指着克雷顿:“你走前面。”
“当然。”
克雷顿冲他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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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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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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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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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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