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人问过她这些细节,所以她并没有细编过。
现编又怕露出什么破绽……
“芯芯姐姐,你好像不太相信我说的?我一开始就跟你解释过了,因为事情过去太长时间,很多具体的情况连我自己都记不太清,阿胤不是也一样记不清了……”
顾芯芯笑了笑道:“不是不是,你看你怎么还生气了呢!江小姐,我就是刚刚听了你说了刚刚的情况后,联想到你当时还年纪那么小就一个人跑出去山里玩,多危险啊,幸好没有遇到什么坏人!想想都替你后怕!”
江小姐被顾芯芯这么一说,就觉得显得她好像很小气似的,她哪里会痛快,便也善解人意笑了起来。
“芯芯姐姐,你我没有生气啊,我就是以为你不相信我说的呢!其实你也不用为小时候的我担心,我们家的避暑山庄就在那附近,我自己偶尔就会偷偷跑出去转一圈再回去,不会走远的!嗯,就是我偷偷跑出去的其中的一次,遇到了受伤的阿胤……”
顾芯芯十分信任地点了点头,“原来如此!那你给我形容一下,我们家霍先生当时什么样子啊?他那时候是不是还很年轻?”
霍项胤:“……”
‘那时候是不是还很年轻?’这话说得好像他现在很老了一样!
呵,她心里是不是真的嫌他老?
江弦月故作脸红地点了点头,“嗯……当时阿胤也只有十九岁的样子,是很年轻,很青涩……”
顾芯芯饶有兴致道:“是不是比他现在这副生人勿近的德行可爱多了?江小姐,你给我仔细形容一下呗?”
霍项胤额吉的青筋凸了凸,“……”
江弦月敷衍道:“不好意思芯芯姐姐,我不太会用词形容……”
顾芯芯挑了挑眉梢,“大概形容一下也行啊,比如那天霍先生穿着是什么颜色的衣服啊?”
江弦月面色僵了僵,一时无言。
她根本没有救过霍项胤,也没有看到过他受伤时的样子,更别说衣服的颜色了!
事实上,她只是在阿胤走了之后才偶然路过那里,被阿胤命令留在原地的手下误认为是阿胤的救命恩人,给了她那个手串做信物。
而她通过对那名手下套话,得知了阿胤的身份,和阿胤如何受伤被救的大概情况,于是将错就错,顶替了那个真正的救命恩人。
她真正第一次见到阿胤,是拿着那个手串去霍氏找他兑现承诺的的时候。
原本只是想利用那个机会要霍氏一点好处,但当她看到刚刚开完会从办公室出来的霍项胤时,她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
少年总裁,年轻又有型。
眉目英挺,如同完美的建模,比她原以为是这世界最帅的男人的哥哥江烈阳还要耀眼!
就是那一天,她一眼就看上了霍项胤,发誓此生非他不嫁!
可她真的不知道阿胤受伤的时候穿得是什么颜色的衣服……
正在出神时,眼前有一只手晃了晃。
顾芯芯的脸也凑到了她面前来,“喂!江小姐想什么呢?怎么不说话了?”
江弦月回过神,尴尬地笑了笑,“没什么,就是在努力回想当年的情况……”
顾芯芯莞尔一笑,“这样啊!那你想到了没有啊?我家霍先生当时穿得什么颜色的衣服?”
江弦月真的被这个问题难住了,可这么简单的问题,她若说不记得了,未免也说不过去……
阿胤一向很少穿带颜色的衣服,答案应该不是黑色就是白色……
她随便选一个吧!
“呃……好像是黑色的衣服……”
闻言,霍项胤微微眯了眯眸,眼神莫测。
顾芯芯又问江弦月,“那江小姐你还记不记得蛇咬伤了我家霍先生身上哪个位置啊?”
江弦月脸色又僵住了,她真不知道具体的受伤位置,“呃……就是手臂啊!”
顾芯芯乘胜追击,“左臂还是右臂?”
江弦月更不清楚了,她佯装有些恼了,“芯芯姐姐,你怎么总问这些细节,好像在审问我一样吗?”
顾芯芯笑了,“因为我好奇啊!江小姐不会连你是给我家霍项胤的左臂吸出毒血还是给我家霍先生的右臂吸出毒血这么重要的细节,都不记得了吧?”
江弦月皱了皱眉头,“我都说过了,时间过去太久,我真的记不太清了……”
顾芯芯轻勾着唇角又问,“那你还记不记得你帮我家霍项胤吸出毒血之后,还为他做过什么别的事吗?”
江弦月面露不愉,“还做过什么?芯芯姐姐,那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孩子而已,我还能做什么呢!”
顾芯芯拧了下眉心,“你没给他送点食物吗?光把毒血吸出来也不行啊,人就算不被毒死,也是会饿死的!”
江弦月这才恍然,她刚刚还以为顾芯芯是在吃醋,怀疑她对阿胤做过什么亲密举动呢!
“呃……当然有送食物!”
“哦?那你都给我家大叔送了什么食物啊?”
江弦月已经不敢说的太具体,她怕霍项胤在旁边听出什么破绽。
“就是我在家里吃的食物,每天留出来一些偷偷给阿胤送去。”
顾芯芯却故意问得具体,“比如呢?”
江弦月无法回避问题,“比如一些……干粮,面包,火腿什么的,我不太记得了,总是一些方便携带的就会送过去给阿胤!”
她想,那个真正的救了阿胤一命的人,应该也是送这一类食物,不然还能是什么,总不能每天送精致的山珍海味吧!
此时此刻,霍项胤的脸色已经沉了下来,看江弦月的眼神已经变得极冷,极凶,没有一丝对于救命恩人的情面了。
顾芯芯也不再向江弦月发问,转过脸看向男人,挑了挑眉梢,笑眯眯地道:“大叔,你听听人家江小姐当年对你多好啊!在乡下那么贫瘠的地方,还每天给你送面包火腿呢!”
霍项胤沉了沉眉心,已经明白了顾芯芯的用意。
江弦月不光是今天说了谎,也不光是虚构了不孕的病情,而是,她本身就是一个谎言,从一开始就没有救过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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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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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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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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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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