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带剑比较方便。”
白冥将剑刃插进身体,只露出半截剑身,笑道:“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习惯,基本剑都不会丢。”
小林轩点点头,疑问道:“可是...这样不会疼吗?”
“挺疼的,不过我都习惯了,不算什么。”
白冥笑容很轻松。
这对他而言确实不算什么。
毕竟这三百年来,他每天身上都要掉落旧剑旧刀,并插上新的刀或者剑。
虽疼,但已经习惯了,就无所谓了。
“既然疼,就不要插在身上了,等以后我买一把剑鞘送给你好了。”
“剑鞘...那东西用起来会不会很麻烦?我感觉会很容易丢耶...”
“等你用了就知道了,而且丢了也没事,再买就是了。”
“这...行吧,你看着办吧。”白冥并不拒绝小林轩的好意思。
毕竟从现在起,小林轩就是他最重要的伙伴,跟兄弟一样,不需要客气。
“趁天还没黑,我们去金角大叔的商场看看,金角大叔的商场离这里并不远。”
“嘿嘿,走走,再去买衣服!”小苟开始的乱跳。
“嗯嗯,你们带路,我跟着。”白冥跟着微笑。
小林轩让小兔叽吐出一包棒棒糖,而后,剥开包装,分给小伙伴们吃。
白冥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甜的东西,脸上露出普通孩子般开心的笑容。
就这样,小伙伴们组队,开开心心朝着金角的商场走去...
...
此时。
金角的商场中,一辆辆大货车停在商场前。
一头头各色诡异正在金角的指挥下,搬着商场里的货物。
“快快快,你们这群废物,天气预报报了,这两天陇南市将会有大量降雨。
你们敢慢吞吞的将老子的货物淋湿,老子打断你们的腿!”
“是...金角大人,我们会加快速度的...”
“跑起来,兄弟们!”
一头头狰狞的诡异在金角的淫威下,像猫狗一样乖,快速搬运着物资。
“去找我兄弟喝酒去。”
金角摸了摸屁股,刚想转身离开,突然发现远处走来了几道幼小声音。
当即它头皮就麻了!
“那俩个小祖宗怎么又来了!”
金角擦了擦额头的汗,低沉道:“也难怪银角老弟会被逼关店,光逮着一头羊薅,什么羊顶的住!”
“不行...我得快点离开,不然被那俩个小祖宗揪住,怕是又得让他们免费进货了!”
金角正要化作一阵妖风飞走。
这时,一道咕咕声在它头顶上空响起。
它抬头一瞧,脸色顿时一绿!
不知道何时起,小冥鸦竟已经盘旋在了它的头上,并发出欢快的咕咕叫声。
尼玛...
都被这小畜生发现了,如果跑的话...不是不给银婆婆孙子的面子么。
这样是被银婆婆知道,自己不得变成一副卡通图?!
于是,金角只能乖乖立在原地,脸上...还要尽量浮现起亲和的笑容!
小片刻后,远处的三位小朋友已经走近。
这时,搬货的诡异们嗅到喷香的人肉,纷纷兴奋了!
“快看,有三只人类幼崽过来了!”
“蠢货,应该是俩只,其中一只腰子插刀,一看就不是正常人类小孩能做出来的事!”
“不对,只有一只人类幼崽,那一只长着狗尾巴,不可能是人类幼崽。”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只是运气好,获得了诡体,实际上...他也是人类幼崽?”
“一群蠢货,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一位有眼力的诡异第一时间认出了小林轩,它继续搬运着货物,目不斜视。
而其他的诡异则脸上都挂着狞笑,朝着小林轩那边围去!
“看来又有不开眼的杂鱼来送死了。”
白冥二话不说,手按腰子上的刀柄,准备打开杀戒!
然而...
还没等他有所行动,一道黑风刮过,一声巴掌声响起。
啪——!
冲的最前面的那只山羊角诡异顿时被拍飞,飞出了至少有百多米远。
其他诡异见状,纷纷吓尿,第一时间顿住了脚步,瑟瑟发抖。
金角立在它们面前,斜视一眼,道:“想死是不是,连林少苟少的路都敢拦,信不信老子把你们全部碾碎了喂老鼠?”
“嘤嘤,我们错了,金角大人,我们这就去干活!”
“金角大人息怒!”
诡异们都吓尿了,赶忙转头跑去搬货,再也不敢造次!
金角转头,看向走到近前的小林轩三人,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无比温和的笑容。
“林少、苟少,你们又是来买东西的吧?”
“嗯嗯,下午好,金角大叔!”
小林轩指了指身边的白冥,说道,“这是我的新朋友,我想买点东西给他用。”
金角目光朝着白冥看去,顿时瞳孔一缩,面露惊异这色。
它从白冥身上感受到了一股凌厉的剑气。
甚至感受到了一丝致命威胁。
不过,这并不代表说白冥能打得过金角。
只是说如果金角大意的话,或许可能被眼前这诡异幼崽杀死!
它对着白冥郑重的点点头,自我介绍道:“我是金角,陇南七鬼之一,不知道这位小友怎么称呼?”
“剑修罗白冥。”白冥淡淡回应,丝毫没有畏惧。
像金角这样的追命级巅峰,已经具备血脉威压。
弱小一点的诡异、甚至是追命级诡异见到它,都会感觉到压力很大,血流加快。
然而,白冥却面无表情,仿佛丝毫没受到血脉压制,这就说明它不凡,绝非池中之物!
“剑修罗...原来小友血脉如此高贵,难怪能跟林少、苟少做朋友,失敬失敬...”
金角微微一笑,竟是对白冥施了一道平辈礼。
金角见多识广,自然是知道剑修罗一族的。
在修罗一族中,有诸多分支。琇書蛧
其中剑修罗、力修罗、魔修罗等...都属于顶级修罗。
这些修罗基本都天赋异禀,比之一般诡异种族的血脉高贵出无数倍。
就拿金角自身血脉来跟剑修罗对比,那真的是草鸡比凤凰。
同样的等级境界,剑修罗随便拉出一只,都能爆杀金角。
虽然此刻金角比白冥强出好几倍不止,但...它却丝毫不敢跟金角摆谱!
毕竟这小崽子日后要是成长起来,可是纷纷钟会将自己砍死,决不能得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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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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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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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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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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