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辞职后,我要回村种红薯>第422章 分寸
  秦岁婉顺着林溪的手指往大门口一看,见林德生夫妇陪着庄重走进院子。

  “大爸爸,等你吃中饭呢。”林溪快步迎上前去,她的脚好像没有受伤一样。

  “大爸爸,你终于来啦,我这肚子饿得咕咕叫个不停。”黄帆上去和林溪一左一右拉起庄重的手,显得十分亲热。

  庄重一身新衣,连脚上也是一双崭新的布鞋。

  庄重笑呵呵回应:“我去地里挖红薯,今年的红薯按照小溪新的施肥法,个头特别大。”

  “就是就是,我家昨天挖了几个,大的有孩子脑袋那么大。”林大志喊完喇叭返回林溪家,咧着大嘴接上庄重的话。

  “有孩子脑袋那么大?那烤红薯的话得烤多久?”黄帆作天真状。

  “黄副院长,这你就不懂了吧?小溪说,这些早熟品种适合加工淀粉,个头大淀粉足。烤红薯得用最迟一茬的品种,经过霜压之后,特别甜,个头也都差不多大,跟我的拳头差不多。”林大志伸出手向黄帆比划。

  “大志哥,以后你应该称呼黄医师为黄院长。”秦岁婉主动融入到说笑中。

  “黄院长?这么厉害?镇上卫生院的院长退休啦?”林大志上上下下打量黄帆。

  “我们清水湾卫生院不是已经开始建设了吗?这院长非黄医生莫属。”秦岁婉过去挽起林溪妈妈的手臂。

  “那是那是,黄院长,我以后生病住院你可得帮我安排一间好一点的病房。”林大志冲黄帆咧嘴。

  “哪有人提前为自己生病住院搞关系?来,把红薯拿到厨房去。”林德生递手上的一竹篮红薯到林大志面前。

  林大志接过盛满红薯的竹篮对庄重说:“大爸爸,你太小气点了吧?就挖这几个红薯?给谁吃?”

  “你肚子还不饿吗?叨叨叨那么多话。现在还没有到正式挖红薯的季节,大爸爸是给大家尝尝鲜,还说是清水湾种红薯一把手呢,你如果再不跟我家小溪学习,肯定得掉队。”林溪妈妈数落林大志。

  “嘿嘿,婶子,我怎么可能不跟小溪学习呢?我时时刻刻向小溪学习呢。哎唷,你要撞死我呀。”林大志回头和林溪妈妈说话,脚步没有停下,和对面跑过来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大、大、大志,娘,娘喊你,喊你。”和林大志撞个满怀的是他的大哥。

  “大、大、大哥?你、你、你会、会、会说、说话了呀?”林大志听自己的傻大哥过来喊他,不是一般的震惊,手上的红薯篮子掉在地上不说,整个人愣在原地傻了一般。

  “红、红薯掉了呢,掉了呢。”林大志的大哥弯腰从地上捡红薯到篮子里,然后转身抡进厨房。

  “这、这、这……”林大志站在原地望着自己大哥的背影难以置信。

  “这什么?不认识自己的大哥了呀?我告诉你,今天你得好好敬敬帆姐姐,她可是为了你那哥哥姐姐的康复花了不少心思。”林溪扶庄重到餐桌边坐下。

  今天中午林溪家的五桌酒席办在屋子里面,餐厅两桌,客厅三桌。晚上另外五桌全部摆在外面院子里,秦岁婉带过来的集团工作人员已经拉好电线接上灯泡,摆上桌子。

  刚才一开始林大志过来向林溪报告,说梅芳菲带着林道琴去了水州,准备为林道琴办出境手续,两个人要一起出去看庄严和梅卉的儿子。林溪心里一惊,但马上反应过来,让自己的爸爸妈妈过去请庄重来家里。

  林溪心里清楚,梅芳菲和林道琴肯定希望庄重一起出去,可庄重肯定不会出去,因为庄重和庄肃一样,永远是清水湾庄家的本色男人。

  林溪刚扶庄重坐下,林大志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冲到站在庄重身边的黄帆面前,齐刷刷跪下向黄帆磕头。

  “别别别,千万别。”黄帆跳到林溪身边。

  “都快起来,不要动不动就跪下磕头。”林溪招呼林大志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起来,可他们无论如何不肯起来。

  “小溪让你们起来就起来,可黄院长的这一份恩情你们必须牢牢记在心上。”林大志的老娘过来说话。

  “大娘,两位哥哥和姐姐她本来就不是变性疾病所造成的痴呆,只是属于轻度的血管性痴呆,完全可以治愈。这段时间我对他们的脑积水进行了侧脑室引流,效果不错,接下去只要坚持,再加上针灸和按摩,一定能恢复成像大志哥一样聪明。”黄帆在众目睽睽之下变得前所未有的谦虚。

  “呵呵,我聪明的哦,黄院长说我聪明的哦。”林大志一听黄帆说他聪明,大嘴咧到了耳根子。

  “快过去,为黄院长倒上酒,我要敬黄院长三盏酒。”林大志的老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兴。

  “大娘,今天的日子可不一样哦,倒酒应该为爷爷奶奶先倒,敬酒也要先敬爷爷奶奶,他们可是今天的主角,大寿星。再说,再说,我不能喝酒了呢,我有了小宝宝呢。”黄帆前所未有的羞涩。

  “哎呀呀,看我高兴过了头呢,有宝贝孙子都忘记了呢,我先自罚三盏,再敬我的大叔叔大婶子三盏。”林大志的老娘举起酒盏连干三盏之后倒满酒走到林溪爷爷和林溪奶奶面前。

  林德生忙过去扶住林大志的老娘,轻声劝道:“老姐姐,少喝点,身体要紧。”

  林大志老娘推开林德生,大声说道:“德生,不是我说你,你什么都好,就是胆子太小,亏得小溪像我大叔叔和大婶子,敢作敢为。我们清水湾有了小溪,明天一定更美好!”

  “老姐姐,你连明天更美好都知道呀?”林德生并没有生气。

  林大志老娘右手高举酒盏,嗓门提高到极致,回应林德生道:“你过去给我举起酒盏来,我有话说。”

  “好好好,好好好。”林德生走到自己的位置上端起酒盏。

  林大志老娘环视了屋内一圈后朗声说道:“各位,今天是我做人以来最开心的一天,老太婆在清水湾辈分不大但年纪大,就倚老卖老一次,请大家都举起酒盏来。”

  众人齐刷刷站起来举起酒盏,齐刷刷望向林大志的老娘。

  “有人问,我做的鞋子为什么每个人都合脚?其实很简单,无非是两个字,就是‘分寸’。男人女人就那么大的脚,你就一寸一寸地做,从最小码做到最大码,总有一码合你的脚。这做人也一样,只要你把握好分寸,一步一步地走,哪有不成功的道理?”

  众人频频点头,林大志的老娘讲得更加来劲。

  “以前我只佩服两个人,一个是肃伯,一个是面前的大叔叔。喜姑姑以前没见过,回到清水湾见的也少,不评价。肃伯永远让我尊敬,就是最后在处理小严的问题上、处理那个黑大佬的问题上欠妥当,有点打折扣。庄重坐在这里,你不要生气,我就是因为你在,才多说几句。”

  众人静默,林大志的老娘继续高声说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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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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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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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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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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