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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钟馗叫我好侄儿>第七十一章 鬼迹初现
  堤坝的工地上,打桩、夯土、砌石……

  民夫们汗如雨下,即便在略显寒冷天气,仍旧赤着上身。

  穿衣服干活,一来不方便,二来容易磨损。

  所以,堤坝上的苦力劳工们,都是赤着胳膊光身子,身上沾满泥土。

  他们都是从本体抓来的百姓青状,刀子逼着干活。

  前几天还是开凿堤坝,今天又变成了填土夯实,筑牢堤坝。

  朝令夕改不说,累得一身臭汗,还是要从头再来。

  好在,唐军虽凶,出手倒也不小气,粮食管够。

  忙碌了大半天,乡间里长招呼众人停下来吃饭,竹筐盛着杂粮馍馍,还有绿色混浊的野菜汤。

  堤坝上尘土飞扬,吃在嘴里,倒有大半口是泥汤。

  乡下人,倒也不计较这个,能饱肚子就成。

  一个个吃得满头大汗,呼噜噜喝汤声一个赛一个响亮。

  “满仓叔,你怎么不吃?”

  说话的是一個毛头小子,别看年纪小,在乡下已经是下地干活、娶媳妇的年纪了。

  小子口中的满仓叔是个三旬中年,身形瘦削,农家最常见的身材,吃得少干得多,攒不下肥肉。

  唯独是面色苍白得吓人,就像是身上带着大病。

  满仓叔闻言摇摇头,将馍馍递给小子,“不饿,吃不下,给你。”

  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长个头的年龄,多少粮食也吃得下。

  小子乐呵呵啃着馍馍,“满仓叔,都说你当过兵,和我说说军中的事儿呗!”

  满仓叔摇摇头,“我被拉去当民夫,没上阵杀过人。”

  “傻孩子,当兵的整日里就是杀人,有什么好提的。”

  小子乐呵呵听得,一不留神,手上的馍馍被抢走。

  抬头看去,一个彪形大汉瞪着他,馍馍往嘴里塞,“你小子吃这么多干嘛?”

  小子敢怒不敢言,这人是乡间有名的无赖,成天说自己有亲戚在郑军当兵,平日就喜欢偷鸡摸狗,乡里乡亲敢怒不敢言。

  到了堤坝干活,他平时偷懒,到吃饭的时候,又强抢别人的饭食。

  “算了算了。”

  满仓叔拉着小子,“一个馍馍,给他,给他,咳咳咳。”

  说着说着,满仓叔又剧烈咳嗽起来。

  小子给他拍背,担忧道,“满仓叔,你这身体越发不行,要不回家躺躺。”

  满仓叔剧烈咳嗽几声,“等今天下工了,我再回去。”

  “婶子和小花,还在家里等着呢?

  小子忍不住提醒满仓叔,“叔,你还记得不,当年说过,等小花长大了嫁给我的事儿?”

  “不记得了!”

  满仓叔摇摇头,艰难起身。

  到了傍晚,日头将落时,堤坝靠河的一面传来惨叫声。

  “啊!”

  众人吵闹着,冲到地方,只看到河水荡开的涟漪缓缓褪去。

  到最后清点人数,才发现是那无赖汉失足落水,早已死无全尸。

  里长前来查探,虽然唏嘘,却也并无震惊。Χiυmъ.cοΜ

  修河筑堤,死人是常有的事情,这几天,接连失踪了不少青壮

  无赖汉只吃不做,又喜欢欺压其他民夫,死了也没多大损失。

  小子送别满仓叔时,没注意到对方苍白脸上,多出一丝血晕。

  他兴奋不已,“吃我的馍馍,报应来了,龙王爷淹死他。”

  满仓叔咳嗽越发厉害了,“少说两句。”

  他离开堤坝后,背着破包袱艰难迈步,行走在长满荒草的乡间田地。

  “爹爹。”

  走到家门前,一个穿着花布衣裳的丫头,蹦蹦跳跳冲出来,抱住满仓叔的膝盖。

  满仓叔勉强笑着,摸摸丫头脑袋。

  “满仓,家里刚煮了粥,快来喝。”

  满仓婶是个粗手大脚的黝黑妇人,看到丈夫归来,招呼他过来吃饭。

  满仓放下包袱,从里面掏出一袋杂粮面。

  “我刚吃过,不饿,你们吃,我去躺躺。”

  满仓婶心疼丈夫,连忙去收拾床铺,嘴里不停抱怨。

  “当兵的都是畜生,你原本身体好着呢!”

  “不说了,咳咳,不说了。”

  满仓倒在冰谅的木板上,薄薄一层床褥,没能带来任何温暖。

  “还是人皮褥子舒服啊!”

  脑海中迸出这个念头,他更饥饿了。

  虽然刚才吃了个活人,但体内运转气力,早已消化一空。

  腹内饥火燃烧,灼烧他五脏六腑,仿佛要将他烧成灰烬。

  “饿,饿,饿!”

  满仓挣扎蠕动,像一只绝望的蛆虫,一不留神,腰间大块皮肉蹭掉了。

  那块皮肉散发淡淡的腐臭气味,肌理不是正常的粉红色,而是漆黑带着粘液。

  这是身体发出的警告,皮囊快撑不下去啦!

  “要换,要换。”

  满仓双目在黑暗中,发出绿幽幽的光。

  他看向饭桌方向,听到满仓婶打小花的手,“别喝粥了,给你爹留点。”

  “可是我饿!”

  小丫头仰头咧嘴大哭,露出豁牙。

  接下来,便是竹板拍打皮肉,噼里啪啦的声音,小丫头嚎啕大哭。

  满仓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到鲜嫩的肉体,拍打时爽脆鲜嫩,像是可口的脆黄瓜。

  下一刻,他痛苦捂着嘴巴,剧烈喘息。

  不能吃,不能吃。

  这对母女,是他掩饰身份的幌子,吃了肯定引起注意。

  周围到处都是唐军,一旦暴露,他必死无疑。

  “再等等,再等等。”

  满仓家外的野外,几股更加浓烈的恶臭气味,在夜风中飘散。

  黑暗中,几双油绿的眸子,窃窃私语,“是他吗?”

  “从味道来看,差不离。”

  第堤坝上,里长搓着手,对李清风一行点头哈腰。

  “县令,你要打听的事情,我都清楚。”

  “修河出工,本地青壮差不多都在堤上,只是最近风大浪急,死了几个。”

  李清风追问道,“尸体都找到了吗?”

  “捞过,没捞着。”

  里长解释道,“都是落水后,被水流冲走了。”

  “堤上的乡亲们,最近可有谁比较异常?”

  周围人都看到了。

  一行三人,不知什么来头,平日威严的里长老爷,在道士面前客客气气。

  旁边的小子偷听着,紧咬牙关,决定宁死也不出卖满仓叔。

  满仓叔曾在郑军中做工,若是唐军追究起来,肯定没命。

  他又看另一边,与前任县令同来的,还有两人。

  和尚和郎君,正在沿着靠河的堤岸散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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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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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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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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