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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钟馗叫我好侄儿>第六章 山中求生
  钟生是被露水凉醒的,醒来后连打三个喷嚏。

  “着凉了,还是要进屋睡!”

  泥屋死过人,要散气味,暂时住不得,再过几天就好了。

  凉水洗脸,人也精神多了。

  钟生坐在屋前,犹豫看着天空,昨晚,二叔没给他托梦。

  不至于啊,二叔死后成为鬼王,托梦安排了小妹的婚姻大事,没理由不理他这亲侄子。

  话说乱坟岗的孤魂野鬼,都能入梦示警,没理由二叔这鬼王做不到。

  “嗯,应当是时机未到。”

  山中讨生活,可不是光吃野味就能存活,要紧是粮食、菜蔬。

  钟生提着古剑,砍下一节树枝做拐杖,在浓密草丛深一脚浅一脚,开始摸寻起来。

  今天运气不错,在泥屋不远处,找到一处野糜子,足句够多吃半年。

  这片糜子地,有开垦过的痕迹,应当是逃入山中的百姓种植。

  后来不知发生什么变故,就此荒废下来。

  “哎,乱世,要命的乱世。”

  身处大唐,乱世尾巴还在,国境四方,仍旧战事不断。

  终南地界,随便挑一处松软土壤,都能刨出白骨。

  粮食有了着落,接下来是肉食,身为习武之人,钟生一向无肉不欢。

  他身带杀气,手持古剑寒光四溢,所过之处,蛇虫鼠蚁避之不及。

  路过草丛,居然一头野兔慌不择路,撞死在他脚踝上,头颅粉碎,

  “瞎兔子,嗯!”

  钟生捡起兔子,发现这只兔子也是独眼,瞎的是右眼。

  巧了,昨日打死的野狗,也是独眼。

  “喵呜!”

  一头凶悍的大山猫,又称猞荆的,从树干跳落,伸爪直戳钟生眼珠子。

  这畜生,动如闪电,掠过一抹残影,劲风已吹到眼珠上。

  大山猫,食肉动物,性情凶猛,饿极时经常出山闯民居,拖走四五岁的孩童。

  食肉凶猛,难怪敢袭击利刃在手的钟生。

  钟猛拧腰,发力如弹簧,古剑一刺,掀起层层气浪。

  剑为短兵,要点就是一个刺,刺要害,一击毙命。xǐυmь.℃òm

  各种招数的原理,总结起来,大道至简,就是杠杆发力。

  他后发先至,山猫瓜子还没扣到眼球,剑尖已命中大山猫额头。

  古剑重心的奥妙,在运转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

  手中回馈切猪肉般的丝滑触感,剑尖豁开皮肉、洞穿骨骼,额头进、后门出,将大山猫串在半空。

  “是你小子爱抠眼珠?”

  钟生觉得找到真相,翻过大山猫尸体,结果看到它也是独眼。

  奇了怪了,难道山中另有抠眼狂魔?

  到了晚上,钟生有了心事,糜子团烤得金黄、兔肉香气四溢,却勾不起半点食欲。

  “这……”

  钟生摊开手掌,一只蜻蜓挺尸手心,仔细一看,左边的复眼也是瞎的。

  在他脚下,还躺着青蛙、菜蛇、山雀等等,都是独眼。

  连昆虫都不放过?

  他下意识眨眨眼,两颗眼球还在。

  这片区域,仅仅是终南山的冰山一角,但周围的野兽,都有个共同特征,一对招子至少瞎半边。

  大到棕能野猪、凶猛如虎豹、迅捷如狐兔、细微如蚊虫,无一例外。

  这片区域,钟生是仅有的双目健全之辈。

  “那具干尸,起码死了两三年,双目健全,也就是说,扣眼狂魔,是这两三年才出现。”

  一股危机感油然而生,扣眼狂魔对待众生平等,不可能单独放过他。

  钟生的目标,从荒野求生,正式转成保护眼睛大作战。

  “问题来了,抠眼狂魔,到底有什么特征?”

  综合所有受害者特征,眼球损坏,眼眶附近没有伤疤,足见是被细长尖锐之物插入。

  爪子细长尖利,大概率是猫科动物。

  受害者范围广阔,凶手必须是力量、速度、技巧缺一不可。

  “人?”

  最终,钟生得出惊悚结论,唯有直立猿嫌疑最大。

  难道附近还有一个活人,嗯,有可能是野人,正常人干不出这事儿。

  钟生想到这里,寒气直冒,他至今没有察觉到第二人存在。

  岂不是说,对方想要出手,绝对防不住。

  “打死我也不能独眼。”

  钟生誓死守护容颜,举剑护着面门,且走且退,直到返回泥屋。

  山中是对方主场,神出鬼没,纵然他有一身武艺,也是难敌偷袭。

  “从现在开始,设安全区。”

  数日后,周围的树木遭殃,一根根砍倒劈开,剖开树干,圆木为桩、搓皮成绳,围绕着泥屋筑成木墙。

  木墙分两层,夹层填土奔实,墙头镶嵌蚌壳碎片,是碎玻璃的绝佳代替。

  墙后挖出蜿蜒扭曲的壕沟陷阱,将泥屋周围绕出里三层、外三层。

  墙外,大丛树枝插地,组成大片鹿角拒马,上面环绕荆棘尖刺。

  如此森严的防御,老鼠见了都要绕路,麻雀见了也要落泪。

  “我也是跟着二叔读过兵书的,安营扎寨,小菜一碟。”

  忙碌过后,当晚,钟生坐在篝火旁,背后是高墙壕沟、拒马荆棘,感觉无比安全。

  “安全区建立,接下来屯粮、屯衣,缩小活动区域。”

  天气渐冷,山中过冬艰难,往往一场寒潮过后,躲入山中的遗民便冻死大半。

  钟生也要早作准备,冒险找到附近几颗木棉花,薅下花棉做冬被。

  回家后竟有意外惊喜,拒马环绕的荆棘上,挂着一头雄鹿。

  雄鹿的双角如树枝茂盛,卡在树枝和荆棘丛,越挣扎越是脱不开身。

  钟生拔剑一刺,公鹿倒地。

  鹿血大补之物,撒上盐蒸熟了,吃起来就是爽滑的血布丁,腥甜别有风味。

  然而,晚上太燥热,直接睡不着了,辗转到后半夜才入睡,做了许多奇怪的梦。

  一夜开车、旗杆高耸,醒后唏嘘不已,回不去了。

  各种肉食熏制腊干,糜子也收割脱粒便于存储。

  为了存储,他专门在屋后挖个地窖,用来存储粮食肉干,窖口用木板盖好,大石头压住。

  花棉晒干水分后蓬松如云,缝入被褥夹层中,过冬的棉被有了。

  饮水也不用担心,泥屋旁就是山泉,是穿山而来的活水,经常带出顺水流游动的小鱼。

  “一块宝地,天赐与我,不管你是谁,尽管放马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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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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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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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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