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夫人,两位少爷过来请安了。”

  大清早,蔺云婉才刚刚梳洗好,还没来得及簪发。

  桃叶正在妆镜面前伺候着,回头和萍叶说:“等两位少爷进来了,你让他们等一等,夫人还要一会儿。”

  萍叶放下帘子去了。

  蔺云婉听见外面似乎有点儿不寻常的动静,抬手制止了桃叶为她插簪。

  她走到窗户边,侧身藏着身影,远远瞧着。

  陆长弓在垂丝堂门口摔了一跤,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膝盖处的泥土。

  庆哥儿笑嘻嘻地望着他,觉得对方狼狈的样子很好笑。贴身伺候的仆人,也是个半大的孩子,不然也不能进内院,在旁边假模假样的道歉。

  看样子就是庆哥儿的小厮故意把陆长弓绊倒了。

  桃叶过来低声地说:“夫人,奴婢早就前院的人说,底下的人有些欺负大少爷。老太太那头十分宠着庆少爷。”xǐυmь.℃òm

  蔺云婉语气很平淡:“别去管。”

  她吩咐过,装作不知道就好。

  桃叶道:“是。”

  心里却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长弓少爷是夫人自己选的继子,明明夫人也有意照顾长弓大少爷,怎么看着他受欺负了,就像没看到呢?

  萍叶也是受了命令的,站在廊下看着,虽有些气愤庆少爷太顽皮,到底还是忍住了,只叫他们在廊下站着听吩咐。

  一刻钟后。

  蔺云婉梳妆完毕,垂丝堂小厅里摆了饭菜,她才叫他们两个:“进来。”

  陆长弓和庆哥儿比肩进来,再不嬉闹了,齐齐作揖唤道:“母亲。”

  这些日子在前院,两人还是受了些调教,向长辈请安这种礼仪,做得很漂亮。

  两个衣着华丽的孩子,一齐站在桌前,十分讨喜。

  蔺云婉不忙动筷子,而是问他们:“都吃过早膳没有?”

  庆哥儿抬头,笑嘻嘻地说:“回母亲,吃过了。”

  他那双眼睛还没长开,有孩童的明亮漆黑,还带着点儿讨巧的灵动和喜气。

  这般模样,老夫人喜欢的很。

  不过蔺云婉不一样,她态度十分的疏离冷漠,问完他就看向了陆长弓。

  庆哥儿不明就里。

  怎么夫人对他这般冷淡?

  他不由想起被挑选的那日,心里很紧张。

  陆长弓始终垂着头,不敢直视长辈,恭敬地说:“回母亲,儿子吃过了。”

  “咕咕咕”,他肚子叫了几声……

  萍叶忍俊不禁,这叫吃了?

  陆长弓一阵脸红。

  蔺云婉又问他:“真吃了?”

  陆长弓白净的俊脸更红了。

  他是没吃。

  他和住同一个院子,两人共用同一个小厅,厨房送饭就一起送,下人们总是先伺候弟弟,所以每次都是弟弟先吃,他再吃。

  今天弟弟起得晚,吃得也晚,他只能等着。

  等着等着,就等过了时间,只能饿着肚子来了。

  陆长弓不想告状,只是低声地说:“回母亲,吃了……没吃饱,而已。”

  蔺云婉便道:“既没吃饱,过来坐吧。”

  陆长弓眼睛一亮。

  这还是第一次和母亲一起用饭!

  庆哥儿也蠢蠢欲动,见陆长弓已经要靠近蔺云婉了,走上前去,拉着她的袖子,撒娇卖乖:“母亲,我也没吃饱。”

  蔺云婉将自己的袖子抽了出来。

  萍叶立刻呵斥道:“没规矩!夫人让你来了吗?”

  庆哥儿傻眼了。

  亲娘和老夫人那里,谁不吃他这一套?怎么偏嫡母不吃?

  他瘪着嘴,委屈兮兮地看着蔺云婉,喊道:“母亲……”

  蔺云婉丝毫不心疼,没有半点心软。

  她太清楚了,这孩子最熟稔的就是这一套。

  可能是因为活守寡,上辈子实在寂寞,觉得有个活泼孩子在膝下也好,所以总是上当。却没想到,庆哥儿表面和她亲近,心里早就恨死了她。

  想到临死前这孩子眼里的怨恨,蔺云婉问他:“教养嬷嬷没有告诉过你,嫡母面前要恭顺?”

  庆哥儿低下了头。

  萍叶厉声道:“夫人问话,你还不快答?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庆哥儿差点要哭了:“……有。”

  可他在老夫人和亲爹面前,从来不用守这种规矩。

  只有陆长弓才需要老实听话!

  怎么到了嫡母这里,他也要守规矩了?

  蔺云婉道:“都坐下用饭。”

  庆哥儿哪里还吃得下?坐下之后成了陪衬。

  倒是蔺云婉和陆长弓两个吃得香,饭桌上的斑鱼羹、酿瓜,还有咸杏仁,被他们吃了个七七八八。

  早膳之后,蔺云婉也没留他们,打发他们走了。

  “夫人,奴婢跟去看看。”

  萍叶既有心,蔺云婉也默许。

  不一会儿,她回来愤愤地转述了庆哥儿是如何欺负陆长弓的,还问蔺云婉:“夫人,您真的不管管?”

  蔺云婉放下手里的书,一阵沉默。

  陆长弓家里人能送他到侯府里来,家里必然很穷困。

  但她既然选了这孩子进府,肯定会尽嫡母的责任,保证他在这里吃穿不短,有书念,有机会出人头地自立门户,比原来过得好。

  也不算愧对了他。

  但她绝不会太过明显的偏袒帮扶陆长弓。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庆哥儿实在伤她伤得太深了!

  和陆家人的交往,还是尽到本分,不求回报,没有感情更合适。

  蔺云婉最后只是淡淡地道:“让管事妈妈们去议事厅吧。”

  “是。”

  萍叶心里仍然为陆长弓惋惜。

  之后有一日,陆长弓和庆哥儿过来请安的时候,蔺云婉挥毫写就一幅字,交给萍叶说:“等墨迹干了,拿去裱起来,挂在小厅东边的墙上。”

  萍叶念道:“达士志寥廓,所在能忘机[注]。这是什么意思?”

  蔺云婉正在净手。

  桃叶温声解释道:“意思是说,心怀远大志向,无所谓的琐事,就不要放在心上。”

  陆长弓站在一旁,提起耳朵,跟着默默念了一遍那话。

  萍叶笑道:“好字。奴婢去了。”

  蔺云婉净手过来,让他们两个告退。

  庆哥儿作揖就走了,陆长弓走之前,羞涩地说了一声:“谢母亲教诲。”才走。

  蔺云婉诧异看他一眼,这孩子转脸之际,紧抿嘴唇,俊秀的脸庞,总是那副很内敛安静的样子。

  看着那小小的身影远去,她心里怅然。

  真是歹竹出好笋,陆家居然还有这么个聪明孩子。

  \\

  萍叶拿了蔺云婉的字到前院去。

  “尽快裱起来,夫人急着要。”

  管事满口应下。

  这日,裱好的字送到武定侯府门口时,陆争流刚从外面回来,他脸色黑沉沉的,剑眉拧得厉害。

  没人敢去触霉头。

  不必说,肯定又因为两位少爷请先生的事,在哪里吃了挂落。

  那幅字刚从陆争流眼前一晃而过,他好像看见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下马飞奔而至,问抬字的小厮:“这是哪里来的?”

  他天生冷脸,小厮害怕地说:“夫、夫人的。”

  陆争流又问:“夫人哪儿来的?”

  “买、买的?”

  “哪儿买的?”

  小厮哪晓得那么详细……

  陆流什么都不管了,如获至宝一般,夺下那副字,大步走去垂丝堂找蔺云婉。

  他也是进过学,熟读兵书的人,这几日又恶补了一番,当然分辨得出字迹好坏。能写这样好的隶书,想必此人书读得也不差,可堪为他儿子的老师。

  请不动那几位名师,不如试着请这位。

  既沦落到卖字为生的地步,财帛应该就能打动他了。

  陆争流刚一进垂丝堂,蔺云婉看着他手里抱着的那副字,蹙眉问道:“我的字怎么在你那里?”

  “你的?你写的?”

  蔺云婉静静看着他,他以为是谁写的?

  陆争流确认无疑,真是她写的,凝视着她笑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惊喜之余,狠狠地松了一口气。

  蔺云婉听出他的意思,脸色冷淡。

  她觉得他未免高兴得太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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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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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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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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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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