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小山村的悠闲生活宋初阳>第61章 丰收
  这个中秋节,宋初阳过得还是很开心的。吃好吃的,和小朋友们一起玩,都很能让人忘记烦恼。

  唯一比较忧郁的就是,就这两三天的时间,宋初阳又胖了两斤。

  虽然说以宋初阳一米六五的身高来看,两斤并不影响什么,但是女生嘛,总是会对体重斤斤计较的。

  没事,等再多做点农活,又能瘦下来的。

  只是……

  “初阳,你也变胖啦!”

  已经快一年未见面的庄明月,一见面就给了宋初阳一记重拳。

  刚从玉米地里回来的宋初阳听到这句话,差点被口水呛死。她用手背轻拍自己胸口,缓了好半天,才勉强把气顺了下去。就不能不提胖这事么?

  “那你不也是比之前圆润了呢?”

  庄明月反驳道,“我这叫丰满好吧?”

  其实庄明月这是有迹可循的,她丰满是为了哺育孩子,但宋初阳纯粹就是长肉了,没得其他原因。

  “怎么今天想着过我这边来了?”

  之前因为带孩子的原因,庄明月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出来玩了。就连之前林倩带着孔惟先回来,也都没空约出来。

  庄明月的宝宝张涵是个高需求宝宝,还特别挑剔,不是爸爸妈妈都带不到,请了不少育儿嫂都没用。这些宋初阳也是知道的,所以,现在庄明月能过来小林村,她会表示很诧异。

  “我家宝在我和张鑫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能接受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了。”庄明月好似如释重负一般,“所以我把我家崽现在扔我爸妈家了。老娘被这娃捆了10个月了,我也要放松一下。”

  “那行啊!”宋初阳大方地答应了,她还真怕庄明月不敢出来走动,现在有她陪着正合她意。

  “对了,你这次打算住多久?”

  “至少十天半月,不能再短了,我可得趁着这段时间,好好补回来。”庄明月伸了个懒腰,“我跟张鑫商量过了,最近我俩都没工作,所以这段时间正好好好享受生活,等我家宝贝周岁的时候,我肯定要忙坏。”

  宋初阳点点头,“这样挺好,那下午我们就去地里摘玉米吧!”

  地里的玉米早就熟透了,不过宋初阳没让全收,留了一小块地想自己来收,这会庄明月过来了,刚好做农活有个伴了。

  “我这一来,你就让我干农活啊!真是我的好姐妹啊!”庄明月笑嘻嘻地调侃。

  宋初阳瞪眼,“我地里这再玉米不收,那玉米粒就要干过头了!你今年也别想吃到新鲜的玉米面了。”

  “好好好,我去!”其实偶尔做做农活也是不错的,庄明月想。

  “对了,你还记得宋曜么?”

  “嗯。”宋初阳点点头,她自然是记得的,两人偶尔会有点联系。

  “听说他要来仙林镇里面开厂子了!”庄明月总是有渠道打听到各种同学的事,“听说是食品厂?你说吧,他家里明明是做房地产的,居然转行做食品,也奇怪哦!”

  “谁知道呢。”宋初阳随口道,“或许是觉得自己做食品厂比较挣钱。”

  “哈哈!我倒希望他赚大钱,毕竟咱们镇上,现在做食品的企业也就四五家而已,他做的越多,就越证明我们镇子发展越来越好。”宋初阳点点头,没吭声。

  “你......”庄明月看了眼依旧专注掰玉米的宋初阳,见宋初阳没什么兴趣听宋曜八卦,也就没有再提了,“对了,你身边那两个小丫头呢?怎么这次过来没见着人啊?”

  “谢婉在穗城找到更好的工作了,谢莹觉得一个人在我那住的不方便,就另外在村里租了个房子搬出去了。”有些事没必要往外说,所以轻描淡写带过就好。

  庄明月一听,大概也是猜到了些什么,补救道:“也是,现在的年轻人能专心待在农村的不多了。”

  宋初阳没搭理她,继续低头掰玉米。

  两人一起忙活了大半天,直到夕阳西下,才带着掰下的玉米,骑着电动三轮车,慢悠悠的朝家走。

  庄明月坐在副驾驶座上,双腿盘在三轮车的踏板上,一脸惬意,“这日子舒坦啊,难怪你喜欢呆农村。”

  远处是太阳褪去耀眼的光芒,变成一个红红的火球,被一根线牵着,渐渐隐于山峦、河川、大地、林梢,一切变得柔和、安宁起来;近处,是小林村里飘起的阵阵炊烟,是人间的烟火气息。

  等到回到家,已经傍晚七点多了。

  两人把东西放回屋子里之后,宋初阳洗了把手,然后拿起桌上的茶杯喝水。

  庄明月见状,凑过来看了看。宋初阳见她盯着自己手上的玻璃杯看,立刻警惕道,“怎么,想抢?这杯可是我的。想喝自己倒,一会晚饭想吃什么?”

  “随便,都行。”庄明月摆摆手,“我是想问你杯子哪儿买的?挺漂亮的啊。”

  “哦,我网上买的的,你要是喜欢就送你了。”说着,宋初阳将玻璃杯放在柜台上,“这个杯子确实挺好看的。”

  “那行,那我要了。”庄明月点点头。

  宋初阳转身进了厨房里准备烧菜,而庄明月则是抱着沙拉跑去了院子里,给汉堡,披萨和他们的崽崽喂狗粮。

  五只小家伙现在也才两个月大,毛绒绒的,像个球儿似的滚来滚去。

  宋初阳端着盆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幅景象。

  庄明月蹲在地上逗着几只小狗崽,一脸慈爱的模样,让宋初阳忍不住摇摇头。

  宋初阳煮了鸡蛋羹,又炒了两个菜,这才端出去。

  “我来帮忙!”庄明月一见到她端着碗出来,立即站了起来。

  晚饭虽然简单,但两个人许是因为下午干活累了,还是吃得挺尽兴的。两个人还在饭桌上聊了起来,庄明月因为有了孩子的原因,她说的话题全都围绕着小孩子怎么养,怎么照顾。宋初阳听得津津有味,偶尔还插一句嘴。

  庄明月一向是个健谈的性格,这会儿遇到了志同道合的人,两人越聊越投入。

  直到最后,庄明月拍了拍脑袋,有些懊恼,“哎哟,差点忘了正事了!”

  “什么?”宋初阳问。

  庄明月叹气,“我哥说中秋忘记给你送节礼了,让我带了过来。这会子还在车上呢!”

  宋初阳笑了笑,“我还当是什么事情呢!吃完饭再去拿也不迟。”

  庄明月一想,也是,反正车就停车库了,耽误不了多长时间,她便点点头,“那也行。”

  两人吃完饭之后,宋初阳收拾了锅碗瓢盆就进了浴室。

  宋初阳去泡了个澡,换上衣服出来之后,庄明月已经在客厅坐了好一会了。沙发旁还放着庄明堂让她带过来的中秋节礼。

  “来,这些都是我哥托我带过来的,让你别嫌弃。”

  庄明月一股脑儿的把礼物全扔在宋初阳跟前。

  宋初阳无奈,这一堆东西看着也挺多的。她把礼物一一拆开来看,贵重的主要有六瓶法国进口红酒,还有一块江诗丹顿的手表,价格不菲,一般人根本买不起。这手表一看就是庄明月买的,不是庄明堂的手笔。不过对于庄家兄妹俩来说,应该算不了什么吧。

  然后就是一些吃的。吃的不贵重,但却让宋初阳很喜欢。毕竟她不缺钱,比起奢侈品,反倒是一些新奇的吃食更合她胃口。

  “看来庄老板最近赚得不少啊!”宋初阳将手表收起来,笑着对庄明月说道。

  “那还不是因为你家的菜种得好,所以他生意好。听说你又承包了三十亩地?”

  宋初阳确实是在七月的时候又和村里多承包了三十亩地用来种菜,毕竟庄明堂的酒店也扩张了,需要的蔬菜也更多了。而且棚舍那边也都扩大了养殖规模,也都是托庄明堂的福。

  “还是村里的人帮的忙。”宋初阳解释。

  “这些菜种的真好,味道也不错,也不知道你从哪里找的人?”庄明月好奇问道。

  马家兄弟都是种田的老手了,自然有一套自己的法子,宋初阳也不过就是借了他们几本从任务世界带回来的图画农书,他们伺候的菜地就越发好了。

  “都是种田的老手,自然都是有自己的一套秘诀的。”宋初阳也并不想多说多少地里的事,毕竟庄明月也只是过来“度假”的。

  庄明月听到她的话,微微点头,“这倒是。”

  明天还要去地里摘辣椒呢!宋初阳最终还是没有和庄明月多聊会天,就各自回房休息了。

  庄明月算是有些后悔来宋初阳家了,她本想着现在还没到手二季稻的时候,宋初阳家应该不是很忙,但到了才发现居然还有那么多的活计需要干。自己这过来,简直就是过来贡献劳动力的,虽然,比起带孩子,宋初阳安排给她的活计还是轻松了许多的。

  不过看着宋初阳家晒场、台阶、屋顶、路边,到处晒的是丰收的粮食,那诗一般的金色铺天盖地,如火如荼。心里也是很美的。

  黄豆是晒在地上的,一粒粒黄豆珠圆玉润,走在上面如不小心就会摔跤。把晒簟摊在晒架晒芝麻,晒红高粱,为的是好收场。宋初阳还晒了些初秋采摘的黄花菜,竹塞子放在架上,把蒸过的黄花菜摆开,翻晒时,用一个空竹塞子往上一扣,翻边即可,晒得几个太阳后,再把晒干的黄花菜装进塑料袋里,防潮、防霉变。

  房檐下一长溜地挂着红辣椒,像一串串红炮仗似的。南瓜切成圈,用草木灰拌后,竹篙串着,横放在台阶前的柱子上晾晒。今年南瓜丰产,宋初阳还想着做了些南瓜酱做零食吃。

  要晒的还有先前收获的花生,红豆,萝卜等。

  尤其是萝卜,萝卜切片晒干后,上锅里蒸透,摊在凉席、竹床上晒干,可长时间保存。这干萝卜片是冬天掺粉条做汤的首选,吃在嘴里又香又甜。或者是切丝,加盐腌制一下,然后再晒干,加入花椒,草果,孜然,肉桂,干辣椒混合打成的粉,淋上烧热的菜籽油,混合均匀做成麻辣萝卜丝,存起来,留到冬天就是一道佐餐的小菜了。

  庄明月在屋外看了半晌,忽然感慨:“初阳你可真厉害啊,我都不知道,原来这菜还有那么多处理方法,这村里的生活过得也太舒坦了。怪不得那么多城里人想回来乡村养老。”

  宋初阳笑了笑,递给庄明月一颗樟梨,道:“你看到的那也只是我的日子啊!我是有存款,又有其他来钱的途径,这才能在村里过得逍遥。你要是去看看村里其他人家的日子,那可没有我这这么悠闲。“

  庄明月接过宋初阳递过来的水果,笑道:“也是。这种生活可不是没钱就能享受的。”

  庄明月也不纠结宋初阳为何有那么多钱,在她眼里,有钱才是最大的本事。自家的日子也是过得很快活的。她也很满足了。

  “明天就是周末了,咱们要去山上挖野菜吗?”庄明月看着宋初阳,有些跃跃欲试,“要是我自己一个人去山上的话,肯定会迷路。”

  “嗯,那我陪你去。”宋初阳也是这个意思。

  这段时间忙活得有点累了,既然周六了,那就歇歇吧,刚好陪着庄明月逛逛。

  不要觉得到了秋天,就没有野菜了,至少在小林村这边,木耳菜和马齿苋都还长的好好的。

  不过马齿苋在中医学上说,性凉,庄明月还在哺乳期,总归还是不能吃太多的。倒是木耳菜,叶大肥厚,枝干粗壮多汁,做成蒜炒木耳菜,那叫一个鲜香美味。

  这木耳菜可好吃了,等晚上我们尝尝,顺便看看附近还有啥好吃的,我记得附近还有几棵山药,你要是想吃的话,明天我去给你摘。”

  “好啊。”庄明月点头。

  回家的时候,路过了宋初阳家的红薯地,庄明月看着那茂盛的红薯秧,“你这红薯看着也可以收了吧!”

  宋初阳看了看红薯的状态,点了点头,“嗯,确实。不过马叔他们会安排好时间的。估计也就这段时间吧!”

  宋初阳轻松也就轻松了一个周末,然后又开始了忙忙碌碌晒秋的工作。直到庄明月9月底回去邵市的时候也还没有结束。

  不过宋初阳倒是往庄明月的车上塞了不少农产品,让她带回去吃的。弄得庄明月很是不好意思,不过也还是接受了好姐妹的好意。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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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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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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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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