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睡着后,总感觉身体暖洋洋的,如被太阳晒着。
但与往常暴晒在太阳底下又有些不一样,没有那种焦躁之感,像是浸泡在温泉中,很舒服。
肩膀的伤口,如被无数蚂虫噬咬攀爬,稣稣痒痒,难受中伤痛的折磨倒是渐渐减缓。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好像有人在旁边唱歌。
细听原来是手机铃声。
不是自己的手机铃声,自己的手机在昨晚就已经没电了。
从熟睡中醒转,我看着洞顶呆滞了数秒,才彻底回魂。
挣扎从地上爬坐而起,这么一动,牵扯肩膀伤口,痛得眼泪直流。
铃声是从黄小梅兜内传来的,昨晚那种混乱的情况下,她的手机竟然没有落下。
她此时紧靠着我,仍旧在昏睡中,但脸色比起昨晚要好了许多。
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没有发烧,蛇毒已经解了。
虽眉头紧皱,脸上痛苦之色未退;但呼吸平缓,总算是脱离了生命危险。
“你欠下我一个天大的人情……”
我嘴角露出笑意,喃喃自语,从后者裤兜内摸出手机,看上面的来电备注是郑局,应该是黄小梅的上级领导。
没有接听,将手机放在一旁,低头查看黄小梅身上的伤口。
她身上裹着一件血衣,用红绳缠着,衣服的鲜血已经干了,被磨得破破烂烂。
昨晚将弄到她洞内,都没来及解开捆在其身上的红绳。
红绳乱成一团,如蛛网一样难以梳解,我用小刀一一割断,小心翼翼地解开缠在后者伤口的绷带。
除了蛇咬的地方,她身上还有五六处伤口,都是被野猫锋利的爪子所伤。
最严重的小腿处,伤口长达十几厘米,深见骨头,还好都不是致命伤,但落下伤疤是避免不了的,日后恐怕都不能穿裙子了。
伤口红肿,有脓血流出,可能是受了感染。
我揉了揉额头,脱掉后者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裤子,拿着自己的血衣走出洞口,来到小溪旁清洗。
清洗衣服的时候,小溪的水都被染红了。
洗干净衣服,低头查看肩膀上的抢伤。
昨晚可能是动得太厉害,伤口上敷着的草药脱落,露出黑兮兮的伤口。
伤口周围有些红肿,但中心位置已经结了血痂,触碰的时候火辣辣的。
“自己的身体素质似乎增强不少,伤口一晚上就能结疤,流了那么多血,睡醒后居然没有太强烈的虚弱感,反而力气恢复不少。”
我心中惊讶,想起昨晚自己被猫妖夺舍时,曾喝下小石棺内,尸解仙留下的白色液体。
伤好得这么快,应该与那种白色液体有关……
这倒是和阿公说的一样,那种东西能增强体质,有易经伐髓的作用,是可遇不可求的宝液。
不然,普通人若是受了这等严重的枪伤,加上失血过多,又经昨晚那般胡乱折腾,现在能不能醒来还不一定。
更不要说像我这样,能活蹦乱跳的从洞里面走出来,还能洗衣服……
“这次倒是因祸得福,等伤势痊愈后,身体力量应该会增强不少吧?”
白色液体有神奇的功效,但并不是灵丹妙药,不可能生死人白骨那么神奇。
枪伤严重,不是两三日就能好转的。
现在我左臂不但恢复了知觉,还能勉强活动已经算是奇迹。
往后几天被伤痛折磨在所难免……
“不知道蓑衣翁他们是否已经将蛇妖除掉?”
照道理说,自己虽然离开了原来的地方,但相距并不算太远。他们若是除了蛇妖,顺着踪迹怎么也能寻到这里来。
可是昨晚一夜都没有看到他们回转,难道出现了变故?
还是说他们事了佛衣去,不想理会我?
这应该不可能,自己怎么说也算是参与其中,他们即便是隐士高人,除掉蛇妖之后也得回来告诉我一声吧?
另外两个守山人也就算了,毕竟交集不深,但蓑衣翁怎么也得回来才是。
说实话,我心中倒是希望他们除了蛇妖后佛袖离去,不理会我也没什么大不了,最担忧的是蓑衣翁他们又让蛇妖给逃掉……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我摇了摇头。
……
身上泥污覆盖,脏兮兮的,我跳进水中,仔细清洗了一番,只觉得浑身舒爽。
穿好衣服,回到石洞内。
拿着自己之前洗干净的衣服,给黄小梅擦拭伤口上的脓血,随后又出洞寻到了几株药草,砍了河边一截竹子取水回返。
先是将药草嚼碎敷在其伤口上,重新绑好绷带,随后拿着竹筒给后者喝了一些水解渴。
这可不是普通的水,而是从生长的竹子内部取出来的,有清凉、解毒、去暑功效,堪比药草熬煮的凉茶。
竹子内部蕴水,凌晨时分取走,功效最好,听阿公说似乎还能治失魂症状,用其洗眼,有凝神明目的作用。
处理好黄小梅的伤势,不知不觉太阳已经到了下午!
野猫肉还剩下一半,昨晚烤的时候,脑袋昏昏沉沉,烤得半生半熟,现在重新放在火堆上翻烤。
深山野林没有什么调味料,烤肉虽香,但无滋无味。
留下两只后腿用荷叶包着,放在一旁,低头盯着仍旧昏睡的黄小梅发呆。
昨晚经历的一切,一幕幕地在脑海中浮现……
良久之后,我深呼吸一口气,从兜内摸出仅剩下的最后一根烟点上,吧唧吧唧地抽了起来。
这时黄小梅的眼皮动了一下,并且翻了一个身,将要苏醒!
我脸色变了变,最后苦笑一声,把凉得半干的衣服盖在她身上,背了落英枪抱起玻璃罐,提着红灯笼走出石洞离开。
昨晚的误会很深,她亲眼看到我掐住那个婴儿的脖子,目睹行凶过程!
有些事情,一时半会无法解释清楚,特别是黄小梅认定我就是凶手,肯定不会安安静静地听我解释。
若是等她醒过来,看到自己就在旁边,而且自己衣衫不整,恐怕误会更深!
“这个女人惹不起,还是先溜为妙,总有一天她会明白事情的真相,到时候自己再出现,讨要个说法,可不能白白挨一枪!”
钻入密林中,周围地形陌生又熟悉,只能勉强分辨方向。
我按照之前的推测落花洞可能在的位置寻去。
走了两个多钟头,因为枪伤未好,折腾下又扯裂伤疤,疼痛难忍……
咬牙坚持,黄昏时分,终于看到前方山坳内出现了一座小村落。
大山深处怎会有人烟?
事实上,我并不是深入大山,而是顺着十万大山边缘横向而走,看到人烟并不奇怪。
有一条黄泥土路延伸到村子中去。
村子不大,仅有十来户人家,都是泥砖瓦房,并不富裕。
我从密林中钻出,走在小路上朝村子方向行去时,忽听身后有声音传来。
转身看去,见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小伙骑着一辆摩托车,带着行李箱子疾驰而来。
看他肤色和崭新的衣服,应该是刚从城里面回来。
常年待在农村的人,和城里回来的人是很容易分辨得出来的。
我让开道路,让他从旁边驶过。
或许是因为自己怪异的打扮,年轻人一边开车,一边不断回头朝我看来,神色惊诧……
“小心!”
我出声开口提醒。
年轻人开车不看路,差点就冲进田里面去了。
他踩了个急刹,堪堪将摩托车在边缘止住,惊出一身冷汗。
我摸了摸鼻子,走上前去无语道:“老子有那么好看吗?不好好开车,作死呢?”
他停稳车子,对我翻了翻白眼,阴阳怪气道:“敢问,高人你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要往何处去?”m.χIùmЬ.CǒM
听他一问,我险些脱口回答:“贫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去往西天取经……”
“这里是什么地方?”
最后,我总算是因为年龄大上几岁,稳了下来,开口问他。
“石头镇,三美村!”年轻人答道。
石头镇我听说过,但从没听过这么奇怪一村名。
“三美村?”
“对,我们村中有三美,山美、水美、人更美、所以叫做三美村!”
年轻人用一副怪异的眼神看着我,好奇问:“老哥,你这穿着打扮有些另类啊,大白天的打着个红灯笼走在路上,怪吓人的。该不会是什么网红,来这里拍小视频的吧?”
“网红?”
我看了看自身的打扮,衣衫破烂犹如乞丐,背着一根长枪,抱着玻璃罐,提着红灯笼,确实有些……不伦不类。
难怪这家伙看到自己后,差点将车子开进田里面去。
石头镇距离我所在的村子不近不远,算起来其实属同一县地。
只是这地方我还是第一次来,非常陌生。
年轻小伙姓朱,名字叫朱建明,刚从外面打工回来,是前面村子的人。
开年还没有多久,大部分人才刚开始上班,而他却从外地打工出来,其中恐怕另有隐情。
当然,这是别人的私事,我也不好意思过问。
朱建明以为我是外地来的网红,拿出手机咔嚓咔擦地给我拍了两张照片。
我看得一阵无语,事实上也不能怪他会错意,毕竟自己的装扮太另类。
得亏遇到的是个思想开放的年轻人,若是被一些老古董撞着,恐怕会认为我是什么妖魔鬼怪呢……
问清楚位置后,本想借对方的手机给猴子打个电话,因为昨晚没有看到他出现,坡上也没有他的尸体,心中很是担忧。
但仔细想了一下,猴子曾被黄小梅抓住,手机肯定是给没收了。
若自己打过去,接听的人不是猴子,而是黄小梅等人可就麻烦。
最后,我犹豫再三,终是忍住没有给猴子打电话,将一脸好奇,问东问西的朱建明打发走。
年轻人之间的相处往往就是这么奇妙而简单,虽然素未谋面,但交谈片刻,便能以兄弟相称。
我心满意足地将朱建明送的一包烟揣进布兜内,啃着对方给的面包,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有进到村子里面去。
“石头镇……”
自己之前猜测落花洞可能出现的位置就是这附近山林。
只是一个镇子还分十几个村,特别是偏僻镇子,所辖村子四散错落在各处山地,范围很大,要想寻到落花洞无疑大海捞针。
更何况,这都是自己的猜测,落花洞究竟是不是在此地还不能确定。
“或许……等到天黑之后,接引红灯笼应该会有指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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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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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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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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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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