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非主流村长>第164章 招蜂引蝶
  当老板的在下属面前也得有点眼力见。

  人家黄大龙好不容易由此机会在老铁战友面前显摆一回,要是他杨锐再出手,抢了黄大龙的风光,那这老板当的也就忒不厚道了。

  再说了,对方也就那么点人,远看他们的架把式,没一个像是练家子,大龙他稍微辛苦些,一个人都能应付的来。

  “弟兄们,上!就是他们几个……”

  确定无疑,正是曹九阳那货的声音。

  航小北脾气最爆,闷吼一声,率先冲了上去。

  黄大龙彭家栋二人稍慢一步启动,但随后便追上了航小北。

  兄弟三人犹如三头猛虎,扑向了前方的一群饿狼。

  车里,刚醒过来的司机身子有点抖,不能说话,一张口两排牙根就不由自主地打颤,发出咯咯咯的声响。

  杨锐掏出香烟,分给了司机一支,摇下半截车窗,悠悠哉点上了火,冒起了烟。

  他都懒得去看战况如何。

  当年跟黄大龙同一个连队,又同时被选入突击队,彭家栋这哥们的身手肯定差不了。

  航小北虽然还处在初习者的阶段,距离领悟到意的阶段尚有好远一段路,但对付起普通人来,也能够做得到三五人近不了身。

  再加上一个黄大龙……

  砍瓜切菜式的战斗对一般人来讲看得过瘾,但对高手来说,实在无聊。

  一支烟只抽了两口,车外便没了动静。

  接着,三两脚步踏雪归来。

  只听到航小北意气抒发道:“玛德,这一架打得真过瘾!”

  跟着是彭家栋的声音:“大龙,三年不见,你功夫见涨啊!”

  杨锐连忙推门下车,迎过去先发上一圈香烟,同时示意黄大龙,低调,千万别吹牛逼。

  霸哥的旨意必须严格执行。

  黄大龙谦逊笑道:“不行不行,年纪大了,这老胳膊老腿的不太中用了……”

  彭家栋刚点上了烟,却被黄大龙这句话给逗乐了,一个没留神,被烟呛得咳嗽了起来。

  他跟黄大龙同年,但月份上比黄大龙还大了三个月,这货在自己面前称老,岂不是笑话他彭家栋不行了么。

  彭家栋自然有所不服。

  当年在部队上,别的科目不说,只说徒手格斗,军里比赛时,他彭家栋可是代表师里出战的三名选手之一。

  黄大龙只配做拉拉队队长。

  不过,就刚才一战,黄大龙展现出来的战斗力还真是当刮目相看。

  干翻的敌人数量他们两个虽然相当,但黄大龙干的更为轻松更加利索。

  难道是……

  彭家栋很是疑惑地看向了杨锐。

  此人说话做事举手投足全都隐隐地透露着一股霸气,但看其外表以及神态并不像此道高手呀。

  杨锐迎着彭家栋的目光呵呵一笑:“赶紧上车,别特么被雷子给堵住了。”

  彭家栋趁机再打量了杨锐两眼。

  嗯,确定这位杨村长并非是此道中人,他的霸气,或许是来自于金钱实力。

  大龙功夫见涨,应该是给这位杨村长当起了保镖,日常苦练的结果。

  ……

  第二天下午。

  杨锐试探性给李金泉打了个电话。

  没想到,接电话的人正是李金泉。

  “真巧,我这边的事刚办完,你电话就打过来了。”

  听其口吻相对愉悦,他的事情办的应该挺顺利……杨锐客气邀请道:“那李哥今晚上应该没事了,要不出来坐坐?”

  李金泉回绝的很干脆:“不行啊,我今晚上约了我姑妈,要不然不就耽误你的大事了么。”

  杨锐心中不由生出一股暖流,但暖流之旁,似乎还有个冰窟。

  萍水相逢,这位衙少爷为什么对此事如此上心?

  这其中究竟存在着怎样的逻辑关系呢?

  李金泉又道:“杨老板,你住在哪家饭店?房间电话是多少?等晚上我跟我姑妈见过了面,再给你打电话说你明天该怎么做。”

  杨锐告诉李金泉说,他住在兆龙饭店,房间号是幺零零八,随后翻开饭店服务指南,报出了饭店总机号码。

  李金泉爽快道:“成,那晚上你就等着我的电话好了,差不多九点半到十点钟吧,要是过了十点还没给你打,那就说明我喝多了,你就别等我先睡好了,我明个一早再打给你就是了。”

  放下了电话,杨锐依旧在纠结这其中的逻辑关系。

  首先不能排除缘分二字。

  杨锐上一世听说过一个故事,讲故事的人说,故事中的主人公便是他的老板。

  那人是一家新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制药企业的高管,所属部门是市场部,他所说的老板便是他的顶头上司。

  市场部有一项重要工作,办理新药上市的报批手续,他们公司有一支很重要的药准备在国内上市,但遭到了竞争对手的狙击,他老板半年跑了四九城十几趟,距离那枚公章仍旧是遥不可及。

  他老板准备最后一次去四九城疏通,若不成,就准备放弃这只药,结果,在航班上认识了邻座的一个靓女。

  靓女面容较好,气质高雅,可偏偏受到了青春痘的骚扰,心情甚是苦恼。

  他老板只是出于缘分,给那靓女送上了一个秘方,说是秘方,其实在药界广为人知,只是没进入药典,无法在临床上应用而已。

  美满霉素加Ve乳胶,混匀了涂抹患处,绝对是药到痘除。(药方是真的)

  那靓女出于感激,在得知他老板的难为后,航班刚一落地,便打了个电话出去,随后跟他老板说,食药局那边她已经打过招呼了,你明天过去直接拿批文。

  第二天,他老板果真拿到了盖着鲜红印章的批文。

  反观自己这事。

  单是打个八十分的牌或许谈不上什么缘分。不过,李金泉的那位同伴韩千雪对婷美塑形内衣的渴望却是溢于言表,他杨锐可是及时送出了两件。

  再一点,韩千雪看样子应该是李金泉请来帮他办事的,所以,他这边把韩千雪伺候高兴了,李金泉投桃报李,回馈他这么一份好处,逻辑上似乎也能讲的通。

  但,杨锐却始终不敢确定。

  只因为看那李金泉的面相,并不是一个多讲义气的人。

  不能再多想了,想多了也没什么吊用,事到如今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大不了拐回头按原计划再去找船王的人帮忙也就是了。

  距离晚上九点半还有六个小时,如何打发?

  黄大龙建议道:“不如去玩会保龄球?”

  那玩意有啥好玩的?

  手指揷洞有个貂毛意思?

  可耐不过黄大龙苦苦相求。

  这玩意在当下那可是最时尚的运动,在鹏城玩上一小时,一个人的花费都要一百多块,黄金时段,还得排队等号。

  但在兆龙饭店,凭房卡就能免费玩上两个小时,如此便宜,不占白不占呀。

  杨锐捏着鼻子陪着黄大龙去了位于饭店二层的保龄球馆。

  换了专用鞋,选好了球道,杨锐只用了三个球便找回了当年的手感。

  八六年底,保龄球确实时尚,确实高贵,确实风骚,但十年之后,便成了遍地开花的大众娱乐项目,连四线小城都随时有的玩。

  再过上个十年,保龄球馆就成了投资毒药,一家家竞相铺盖,那时候谁要是在饭桌上建议说吃过了饭去打两局保龄球,保准会被群而攻之。

  上一世的杨锐是在九十年代末两千年代初开始搞工厂的,为了陪好客户,这保龄球可是没少玩。

  有武功基础,手指的力道比普通人大了数倍,而且对力量的把控也超乎常人,所以,杨锐很快就掌握了保龄球的技巧,打不了多高的分,每一局也就能打个一百六七,刚刚及格。

  但在当下的八六年,却是妥妥的高手,相当招蜂引蝶。

  很快,杨锐便招来了一只彩蝶。

  这彩蝶年纪不大,看起来应该还没满二十岁,扎着一只马尾辫,额头上还戴着一个打着对号的发箍。

  彩蝶的肤色有点黑,不过是那种健康黑,国内不怎么受人待见,但在欧美,却是相当流行。

  彩蝶的眼睛很大,也很有神韵,再配上两道月牙眉,显得很机灵,也很飒。鼻梁挺拔,鼻头精巧,双唇丰满线条清晰。

  像是种子有点不太纯。

  “小哥哥,你的球打得好好耶,能不能教教我呀?”

  标准的京腔,却不乏吴越哝语的嗲娇。

  杨锐不免有点晕。

  一方面是因为判断不明那彩蝶的出处,另一方面则是缘故于那彩蝶身上散发出来的幽香。

  那不是单纯某个牌子的香水的香。

  而是混杂了青春期女性具有荷尔蒙成份的体香的香。

  是足以导致青年男子内分泌紊乱及精神错乱的香。

  哦不!

  杨锐在心中告诫自己,他可是一位重生者,心理年龄已然过了半百,理应更喜欢石代乡长那样的成熟女性,或者像魏太祖那样专门寻思有夫之妇,而不应该……

  所以,必须深吸口气,压制住自己的猥琐念头。

  但这口气却吸来了更多的幽香。

  于是。

  杨锐的脸上堆起了难得一见的灿烂笑容,言不由衷回应道:wWW.ΧìǔΜЬ.CǒΜ

  “好呀,好呀。”

  半个小时后,憋不住烟瘾的黄大龙在抽烟室中咬牙发誓:玛德,保龄球真没意思,老子今后再也不碰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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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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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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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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