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两千名武卫军整装待发。
最初时,这些士兵听说要和敢炽军打仗,一个个心头惊惧,毫无战意。
刘锜接手大军后,先立威,再以利诱之。
扬言此次出战者,俱都有赏钱可领,并且斩首一级,赏钱四贯。
在金钱的刺激下,武卫军从上到下顿时气势高涨。
如果是骆沙和余朝欢说有赏赐,武卫军士兵根本就不会信,只当他们是在放屁。
因为这两人什么德行,士兵们太清楚了。
不喝他们兵血就不错了,还想要赏赐?
但刘锜就不同了,虽接管大军才短短几日时间,但通过种种手段,已然立下了威信。
有功必赏,有过必罚。
所以,在武卫军士兵的心中,刘锜的话可信度要比余朝欢更高。
再加上昨夜刘锜提前预知敢炽军会来夜袭,导致敢炽军损失数百人,助长了武卫军的信心。
原来,传闻中凶悍彪勇的敢炽军也不过如此,与普通反贼没甚区别嘛。
刘锜身着重甲,骑在战马之上,显得英武不凡。
就在这时,一名骑兵从远处飞奔而来。
临近阵前,骑兵抱拳道:“禀都统,一盏茶前敢炽军开拨,张万仙亲率大军一万八千余人,直奔黄庄而来。”
“再探再报!”
刘锜面色不变,沉声吩咐道。
“得令!”
骑兵调转马头,再度朝着五道岭方向奔去。
待到斥候离去,刘锜语气肃然道:“本都统昨夜吩咐之事,可还记得?”
“末将明白!”
几位都虞侯纷纷抱拳,眼中透着一股浓浓的自信。
“好,一切按计划行事!”
刘锜眼中闪过一丝满意之色,高声道:“出兵,迎敌!”
砰砰砰!
随着金鼓响起,大军有序的开拨。
行至一里外开外后,刘锜一声令下,一万人立刻铺开,摆出标准的雁翎阵。
而他自己,则亲率两千人,坐镇后方中军。
武卫军是纯队,而雁翎阵则是纯队最常用的攻击阵型。
整支大军呈人字形,盾兵在前,枪兵在后,弓弩手分布两翼。
优点在于灵活,有两套变阵。
若前锋部队能将对方军阵撕开一道口子,两翼便能趁势插入,将敌军一分为二,分而歼之。
若前锋队部受挫,便可佯装溃败,诱敌深入,两翼铺开,从人字型,转为V字型,形成合围之势。
这套战阵的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攻势有余,防守不足。
挡不住骑兵冲锋,甚至都不用重甲骑兵,只需轻骑兵来回穿插几次,便能彻底将阵型冲散。
也就对手是敢炽军,如果换成西夏和金人,刘锜是不敢用雁翎阵的。
诈败佯输,并非每支军队都能玩。
因为,这对纪律性有很高的要求。xǐυmь.℃òm
败退之时,不能乱了阵脚,退也要退的有章法,一旦乱了,极有可能引发士兵恐慌,发生踩踏事件。
到了那个时候,诈败可就变成真败了。
老实说,刘锜对武卫军的纪律性不抱什么期望。
不过,他还是打算用诈败佯输这一套。
只因,他手下有一支王牌重骑兵。
身为骑兵营营长,这支重甲骑兵是何等战力,他最清楚不过。
今日,便是他刘锜扬名之时!
念及此处,刘锜眼中闪动着兴奋的光芒,浑身上下热血沸腾。
静静等了一个时辰,远方出现一道道人影。
来了!
刘锜心中一凛,面色肃然。
敢炽军越来越多,汇聚成黑压压的一片,远远看去,如同海平面上涌来的潮水。
一万八千余敢炽军,听上去似乎不多,但汇聚在一起,称得上人山人海,极有压迫感。
轰隆隆!
沉重的脚步声,传入耳中,地面都微微颤动。
咕隆!
站在雁翎阵最前方的武卫军,纷纷咽了口唾沫。
有信心是一回事,可真正面对如此多的反贼,又是另一回事,免不了忐忑。
距离武卫军不足一里的时候,敢炽军停下了脚步。
看着前方摆好阵型的武卫军,张万仙阴鹜的目光中闪过一丝轻蔑,嗤笑道:“这些个官兵,贯会摆花架子。”
飞豹将笑着附和道:“哈哈,仙人所言不虚。”
一旁的任仲出声道:“仙人何须多言,速速开战,尽快解决了武卫军,也能早些攻占郡城。”
这番话,立刻引得另外三人赞同。
“任二哥说的没错,俺已经等不及要去郡城了。”
“就是,听说郡城的小娘子一个个如花似玉,俊俏的很。”
闻言,张万仙不动声色地瞥了眼任仲,眼神冰冷。
哼!
且容你再嚣张片刻,待拿下了武卫军,管教你知晓谁才是大哥!
强压下心头杀意,张万仙轻笑道:“既然仲哥儿如此急切,那便由你来打头阵。”
任仲嘴角抽了抽,抱拳应道:“得令!”
张万仙大喝一声:“击鼓,进军!”
“砰砰砰!”
震耳欲聋的金鼓声响起。
任仲率领五千部下,摆开阵势,朝着武卫军一步步行去。
其他两位神将,各率三千人一左一右,紧随其后。
张万仙则亲率七千中军,缓缓推进。
……
武卫军中军。
看着敢炽军的军阵,一名都虞侯挑眉道:“这张万仙领兵有些章法,倒是小觑了他。”
“打了这么多次仗,哪怕是一头猪,也该开窍了。”
刘锜微微一笑,而后高声道:“击鼓,迎敌!”
听到身后传来的金鼓声,武卫军士兵大喝一声,浑身上下的血液开始涌动,手持兵器,一步步上前。
八百米,五百米……
近了,越来越近了。
当相距不足百米时,那股紧张感几乎凝聚成了实质,双方不约而同发起冲锋。
只不过相比起乱冲一气的敢炽军,武卫军要更加井然有序。
盾兵始终扛着大盾,顶在最前方。
“杀啊!!!”
这一刻,所有士兵都热血上头,齐齐扯着嗓子高吼。
轰!
双方士兵冲撞在一起。
一时间,血肉横飞。
敢炽军虽军械落后,但气势上却反而更胜一筹。
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把武卫军放在眼里,再加上张万仙的战前动员,一个个红着眼睛,只想着尽快解决掉武卫军,然后杀入郡城中,抢钱抢粮抢女人。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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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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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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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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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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