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具无头尸体,横七竖八的伏在地面。
浓重的血腥味引来无数苍蝇,上下翻飞间发出阵阵嗡嗡声,加上头顶毒辣的烈日,让人不由心浮气躁。
孙志手拎税吏人头,取下交角幞头,出声问道:“绿鹞子,临淄县有哪些臭名昭著的地主富户?”
“上东村的胡员外,梅村的葛员外,石口村的陈员外……”
绿鹞子如数家珍,报菜名一般脱口而出一连串名字。
孙志顿时乐了,打趣道:“这临淄县难道就没一个名声好些的?”
“那徐主簿在时,路过的野鸡都得丢下一身毛,有良心的早就被折腾的家破人亡,剩下的可不就黑心了么。”
绿鹞子的这番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笑过之后,一个匪寇问:“三哥,咱们何事动手?”
“不急!”
孙志摆摆手,胸有成竹道:“这人呐,若是没被逼到绝境,觉得还有一丝活下去的希望,便会心存侥幸。总想着忍一忍,熬一熬,捱过去便会有好日子。”
“是这个理!”
其他匪寇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所以,得把他们逼急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孙志收敛笑意,将手中交角幞头扔过去:“绿鹞子,扒了税吏的衣服。这几日夜里穿着衣服去各個村里,就说丁身钱翻倍。其余人打个配合,把火煽起来。”
“得令!”
众人齐齐应道。
……
……
小王村。
四道黑烟,直冲天际。
如今整个村子里,都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地煤炭味。
没法子,烧土窑就是会造成一些环境污染。
目前没有解决的办法,只能等往后把窑搬迁进山里,离小王村远些。
老实说,小王村的发展速度,远超韩桢的预期。
小东村村民的投奔,彷佛打开了一道闸门。
接下来的几天里,不断有逃户和其他村子的村民来投靠。
不知不觉间,小王村的人口已经接近两千。
原本空旷的半山腰,此刻出现一间间简陋的草棚。
村里的荒田早就分完了,每户只给一斗米粮。
好在这些前来投奔的村民也不在乎,因为小王村赚钱的法子很多。m.χIùmЬ.CǒM
开垦荒地、招工、参军,又或是打零工。
最初那批士兵终于舍得花钱了,一个个家里盖起了新房子,还都是砖瓦房。
换做以前,村里谁家要是盖房子,邻里之间都会帮忙搭把手。
不要钱,主家若是管一顿饭,还会夸赞主家仗义。
毕竟那会儿大家都穷,也实在给不起工钱。
可现在不一样了,不给工钱,谁他娘的帮你盖房子。
大伙儿时间宝贵,都忙着挣钱呢!
除此之外,还可以接一些军中的活计,比如制作竹甲。
反正只要不是懒汉,肯卖力气,在小王村就绝对饿不死。
要说小王村如今最热闹的地方,那当属村口的集市。
然而让韩桢意外的是,就在他把三间铺子开起来后,集市上很快便出现了第四间铺子。
铺子老板是陈木匠,主卖家具。
只能说,商业发展是人类社会的必然产物。
只需提供一个平台,甚至不用引导,自然会有聪明人涌入。
……
是夜。
军营校场上,韩桢照例给士兵们上课。
短短五日时间,士兵数量已经扩展到了三百四十人。
这还是韩桢有意控制数量,只挑那些胆气足,且身体素质相对好一些的青壮,否则数量还会更多。
原因很简单,士兵待遇太好了。
一日三顿干饭,三日一顿肉食。
为了吃肉,附近三座大山里的野兽都快被他们给抓光了。
“这个字念做‘文’,一文钱两文钱的文……”
正授着课,山寨往传来一阵高喊:“快开门,俺有要事禀报!”
韩桢目光一凝,手中粉笔断成两截。
下一刻,寨门被打开,一个少年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
此人正是仇牛,前几日韩桢唤人将他从松山岭接了过来,目前作为军中的探子,负责打探县城和周围村镇的情报。
自从得知宋徽宗于全国各路征收丁身钱,他心里便清楚,近日一定不会太平,于是提前做了准备。
一路来到韩桢近前,仇牛喘息道:“村长,梅村的村民造反啦,他们杀了葛员外,自号缠巾军。”
哗!
士兵们顿时一阵哗然。
韩桢虽然也杀了官,占了小王村,但却没有扯起反旗,明目张胆的说要造反。
这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没有扯反旗,最多就是个匪寇,虽说被官府抓了,同样都是死罪。
可问题在于,当地官员一般不会理睬匪寇,就算剿匪,那也是征召一些弓手乡兵和巡检。
就比如宋江,当初官府对他的定位就是流寇。
所以,哪怕宋江领着上千人纵横几州之地,也不见军队出动,张叔夜剿宋江时,领的也都是乡兵和弓手。
但造反就不同了,州府会在第一时间出动军队镇压。
韩桢问道:“领头的是谁?”
没有人领头振臂高呼,那帮村民最多也就往山上跑,绝不可能敢杀地主富户造反。
仇牛答道:“俺不认得,只听说唤作孙大圣。”
孙大圣?
韩桢面色略显古怪,随即又问道:“你回来时,他们去往何处了?”
“似乎是往石口村方向去了!”
仇牛也不太确定,天色太黑,他又不敢靠近。
拍了拍他的肩膀,韩桢命令道:“你现在赶去县城,若有异动,立刻回来禀报。”
“得令!”
仇牛点点头,快步出了山寨。
旁人或许不晓得,但韩桢却很清楚,一旦爆发起义之后,雪球滚起来有多快。
一旦某个村子起义,只需再寻几个村子,杀几个地主,立刻就能裹挟数千农民。
若是再吸纳些逃户,那便是上万人,足以攻打县城了。
什么时候是攻打县城的最佳时机?
自然是眼下。
趁着夜色,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难不成还要等到明日天亮了,再大摇大摆的去攻城?
目视他离去,韩桢高声喊道:“聂东!”
“卑职在!”
聂东上前一步,抱拳拱手,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如今魏大伤势还未痊愈,聂东暂代军营长一职,手下统辖三名都头,分别是张和、胡忠以及小武。
张和三人,每人统领十名队正。
每名队正,又各自管理十二名士兵。
韩桢命令道:“整军,全军戒备,随时准备迎敌!”
“得令!”
在聂东等西军这段时日的操练下,士兵们已经有模有样,不在像之前那样,拿着朴刀一窝蜂的乱冲。
盾兵、刀兵、枪兵,以及弓手,各司其职,进退有度。
美中不足的地方,在于装备跟不太上。
实在没办法,整个小王村就一个会打造兵器的铁匠,哪怕不吃不喝,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供应三百多人的军械。
盾牌还比较好弄,木匠就可以做,寻几块硬木的厚木板拼接在一起,正面再镶上一层铁片,妥了!
可挡寻常刀箭,暂时够用了。
长枪就没法子了,袁铁匠日夜赶工,如今也才造出十余杆长枪。剩下的只能用竹竿代替了,一丈多长的竹竿,前端削尖,便能凑合用了。
起初韩桢还很疑惑,觉得这竹竿能捅伤人么?
经过聂东的解释后,他才明白,枪兵在战阵之中的作用,并非以杀伤为主,而是干扰为主,补刀为辅。
真正杀敌的主力,是阵中手持长刀的刀兵!
难怪竹竿前端的枝丫,特意留着。
至于弓手的弓箭,比较好弄,韩桢直接花钱让朱吉帮忙代购。
北宋官府不禁弓箭,但禁弩箭,尤其是强弩。
弩、甲、枪这三样,是明令禁止的。
因为北宋的长枪都有破甲棱,所以也在违禁之列。
至于其他的兵器,官府基本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胥吏缺钱了,便会用这个借口去敲诈些钱花花。
至于弩炮、投石车这些大型军械,民间铁匠也造不出来啊。
很快,三百多名士兵全副武装。
竹甲目前只有一百多套,优先配备给刀兵使用,毕竟他们是杀敌主力,也是军阵中伤亡最高的。
今夜很可能迎敌,但士兵们却没有一人害怕,反而一个个无比兴奋。
打仗才有军功,有军功才有赏赐啊!
至于那帮新兵,天天听张和等人吹嘘几十贯赏钱,早就羡慕的眼珠子都红了。
眼下机会终于来了,怎能不兴奋。
……
……
上东村。
孙志站在桌子垒起的高台上,一刀剁下胡员外的脑袋。
殷红的鲜血,顿时从断裂的脖颈喷涌而出,飞溅到下方村民们的脸上。
此刻,这些头缠布巾的村民们,非但没有害怕惊惧,反而发出一阵阵野兽般的嘶吼。
这群平日里被欺压到极限的老实人,在彻底爆发之后,展露出了极为疯狂的一面。
孙志高举头颅,振臂高呼:“开仓,放粮,发钱!”
不需要多余的话,在钱粮的刺激下,原本懦弱的村民,一个个化身野兽。
趁着放粮发钱的功夫,孙志朝着绿鹞子招招手,压低声音道:“眼下有多少人了?”
“已有六千多人了!”
绿鹞子答了一句,问道:“三当家,还去下个村子么?”
略微在心中盘算一番,孙志摇头道:“不用了,六千多人足够了。”
六千多人,除去老弱妇孺,青壮大约在三千左右。
唤来一名手下,吩咐道:“稍后你带十个兄弟,再领一千青壮去小王村,杀了那韩二。”
“是!”
那手下应道。
待到发完了钱粮,孙志大手一挥:“乡亲们,随俺去县城,杀了那狗官!”
“杀狗官!”
“杀狗官!”
若说这帮村民平日里最恨谁?
当属县衙的胥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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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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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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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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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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