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泼皮>0064【疗伤】
  古时没有抗生素,伤口感染之后只能硬抗,寄希望于自身免疫系统。

  能扛过去就能活,扛不过去,也只能怪自己命不好。

  青霉素的制作与提取太麻烦了,别说韩桢压根不知道方法,就算知晓全过程,当前的环境下也根本造不出来。

  所以,只能听天由命了。

  韩桢心中默默叹了口气。

  忽地,他瞥到地上散落的一把蒜瓣,脑中顿时闪过一道灵光。

  韩桢双眼一亮,赶忙吩咐道:“张和,带人去找找大蒜,越多越好!”

  大……大蒜?

  张和愣在原地,满脸茫然。

  回过神,他神色怪异道:“村长,眼下离晚饭还早,要不等晚点再吃罢。”

  除了吃,张和实在想不到,韩桢这会儿突然要大蒜有何用处。

  北宋时期,大蒜已经成为炒菜的必备调料。

  而且,蜀中与关中百姓尤爱吃生蒜。

  “废甚么话,让你去就去。”

  韩桢懒得解释,吩咐道:“记住,越多越多,再寻个捣臼和一些温水来。”

  打发走张和后,他又唤来小虫。

  “去找些烧酒来,一定要是烧酒,黄酒和米酒不要。”

  “好!”

  小虫点点头,开始在大堂内翻找酒坛。

  北宋时期就已经有了烧酒,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便记载了:“孝仁坊口,水晶红白烧酒,曾经喧唤,其味香软,入口便消。”

  这会儿黄酒与果酒产量极高,可这两种酒由于酿造工艺较为粗糙,不耐储存。

  炎热的天气下,放的稍久一些,便会变得酸涩。www.xiumb.com

  直接倒掉,又太浪费了。

  于是便有人想出个点子,专门低价收集这些酸坏的黄酒与果酒,进行二次蒸熬,最终演变成了烧酒。

  烧酒的出现,并未改变什么。

  香气虽浓,但味道太过浓烈,所以得不到上层阶级的认可。

  相比于烧酒,达官贵族与富商豪绅们,更喜欢清新淡雅的黄酒与果酒。

  如今喝烧酒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底层百姓。

  比如码头工人,冬天来上一碗,又便宜又能解馋,还能暖和一整天。

  “韩二哥,俺找酒时,发现这人躲藏在桌下。”

  小虫说着,手里还拖着一个人,来到韩桢身前。

  还未等韩桢开口问话,大堂另一边包扎伤口的方脸壮汉,便出声提醒道:“小郎君,此人是山寨里的三当家,亦是石宝的军师。”

  闻言,韩桢摆摆手,轻描淡写道:“杀了罢。”

  张先生顿时慌了,哭嚷着求饶道:“这位小郎君,俺可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是迫于无奈,才做了所谓的军师,出谋划策一窍不通,那石宝向俺请教,简直是问道于盲。”

  哟,还晓得问道于盲?

  韩桢瞥了他一眼,问道:“读书人?”

  张先生赶忙答道:“少时曾进过学,读过几年私塾。”

  “先别杀。”

  韩桢吩咐小虫一句,而后指了指墙角:“去那蹲着,稍后再来寻你。”

  “多谢小郎君不杀之恩。”

  张先生连连作揖,然后快步走到墙角,乖乖蹲下。

  不多时,小虫拎着两坛酒回来了:“韩二哥,俺找来烧酒了。”

  韩桢接过一坛,凑上去闻了闻,又端起来尝了一小口。

  还行,度数大约在25度左右。

  一般而言,酒精浓度低于40,杀菌效果便微乎其微,不过对眼下的情况来说,聊胜于无。

  “过来帮忙!”

  韩桢招呼一声,让几个伤势较轻的士兵,帮三个重伤擦拭伤口。

  拆开王五身上包扎的布条,他一边用烧酒擦拭,一边叮嘱道:“注意点,擦拭伤口外沿和表面就行,莫把酒水沾到伤口里了。”

  “俺们省的。”

  士兵们虽不明白韩桢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照办。

  等到擦拭完毕后,又用干净的布条重新包上。

  处理完重伤的三人,韩桢吩咐道:“你等也自行用烧酒擦擦伤口,切记莫要偷喝。”

  他要是不说,这帮士兵绝对会偷喝两口。

  一個个身上都有伤,到时若是喝了酒,只怕伤口又会迸裂,流血不止。

  另一边,逃军们的处理方式就粗犷多了。

  只见那方脸壮汉口含烧酒,噗的一声将酒水喷在伤口上,随后撕下一条麻布包扎。

  就在这时,马三狗带着袁初六来了。

  一进大堂,满地尸体与残肢让袁初六脸色一白,鼻尖嗅着浓郁的血腥气息,腹中顿时一阵翻涌。

  韩桢大马金刀的跨坐在宽椅上,开口道:“寨中逃户都认识罢?”

  “大多都认得。”

  袁初六不敢把话说太满。

  韩桢命令道:“既如此,你去安抚逃户,将他们寻来,我有话吩咐。三狗,你跟着一起去,若是有逃户捣乱,直接杀了。”

  “俺这就去!”

  袁初六连忙应下,领着马三狗快步出了大堂。

  他们两前脚刚走,张和领着人后脚就回来了。

  只见他手中拎着一个竹篮,篮子装的全是大蒜。

  “村长,大蒜寻来了。”

  张和将竹篮放在桌上,等待下一步吩咐。

  韩桢招呼一声:“别愣着了,处理完伤口的,都过来帮忙剥蒜。”

  剥蒜?

  一时间,众人面色各异。

  如修罗场一般的大堂内,三十多人围坐成一圈,默默剥着大蒜。

  这一幕,让本就血腥的大堂,多了一丝荒诞与诡异。

  另一边的逃军们神色怪异,凑在一起小声嘀咕。

  “杀完人吃蒜是个甚么规矩?”

  “俺也不晓得,从没听过啊!”

  “莫不是嘴馋了?”

  “说不得是疗伤的秘方。”

  “要不……俺们也去要点蒜吃?”

  ……

  方脸汉子起身道:“俺去问问。”

  他想借着这个由头,探一探对方的底,否则心里不踏实。

  虽说双方刚刚并肩作战,可说不准会不会对自己动手。

  别说眼下他们人人负伤,战力所剩无几,即便是全盛状态,也不是对手。

  韩桢一手持槊,一手拎着两百多斤的石碾子,追杀上百山贼的场面,对他造成了极大的震撼。

  方脸壮汉自参军以后,便一直觉得所谓的以一当百、百骑破万敌,都只不过是以讹传讹的民间传说罢了。

  因为亲身经历过惨烈的战争后,他发现个人在一场战争中,无比渺小。

  可是现在,他忽然觉得是自己先前坐井观天了。

  若是韩桢这等猛人着重甲,骑宝马,领百名精锐重骑兵,还真能杀穿一支万人军队。

  百骑破万敌啊!

  仅是想想,方脸壮汉便觉心潮涌动,热血沸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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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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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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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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