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泼皮>0002【嫂嫂】
  一直在茶肆坐到日头偏西,天没那么热了,韩桢起身道:“安娘,我走了。”

  “二郎今晚可来?来的话,我给你留门。”

  安娘说着,一双水润的桃花眼不由看向他胸膛上那只下山猛虎。

  北宋的风气很开放,纹身刺青是一种时尚风潮,不限男女。

  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纹身刺青者数不胜数。

  甚至在开封城内,还有专门的纹身社团,唤作锦体社。

  每逢迎神赛会时,锦体社还会举行花绣表演,展示自己的纹身。

  宋徽宗身边有位近侍,名叫李质。

  李质其人是标准的官宦子弟,其曾祖父李昌龄在太宗和真宗时期做过淮南转运使。

  李质的身上就有大片纹身,且十分精美,宋徽宗看过之后,还特意赐了个锦体谪仙的称号。

  从李质身上的纹身,以及宋徽宗的态度就能看出来,宋人对于纹身是何等喜爱。

  “不来了,我回一趟家。”

  韩桢摆摆手,迈步出了县城。

  目视着他离去的背影,安娘心头有些许失落。

  ……

  韩桢家在小东村,距离县城不远,约莫五里路。

  按照他的脚程,不需半刻钟便能走到。

  刚出县城,便遇上耍水归来的泼皮们。

  见着韩桢,泼皮们立刻迎上来,为首的马三狗顶着一张黑脸,咧开嘴笑道:“韩二哥,瞧瞧兄弟们的收获。”

  还真让这帮家伙捉到了鱼。

  三条筷子长的鲫鱼,一条三斤多的草鱼,另外还用衣服兜着一些虾蟹。

  “不错!”

  韩桢笑着点点头。

  他们这帮泼皮看似潇洒,其实日子过得苦,只能勉强填饱肚子,难得能吃口肉。

  主要是韩桢不愿干偷鸡摸狗,持强凌弱的勾当。

  像城西的那帮泼皮,就没那么讲究了。

  一个泼皮催促道:“韩二哥,咱们快回庙里煮了吃罢。”

  韩桢摆摆手:“不了,我回一趟小东村,明日再过来。”

  闻言,马三狗二话不说,将手中的鱼一股脑递过去:“韩二哥既是回家,怎能空着手,正好带些鱼回去。”

  其他几个泼皮虽有不舍,却无一人觉得不妥。

  出来混,就是讲究一个义气。

  关键是韩桢平日对他们极好,若是没有韩桢护着他们,早被西城那帮泼皮打死了。

  见有人暗自咽口水,韩桢微微一笑,只留下三条小鲫鱼,将大草鱼塞进马三狗手里:“只这些就够了,你们先回去吧。”

  马三狗推让不过,只得接过草鱼。

  告别自己的一帮小弟后,韩桢拎着鱼大步沿着小东河前行。

  韩桢在家中行二,上面有一个大哥。

  只不过相比起他非人般的强健体魄,大哥却自幼体弱多病,娶妻之后还没一年便撒手人寰,留下寡居的嫂嫂。

  为了避嫌,韩桢在大哥死后便整日在县城厮混,只是隔三差五回一趟家,捎带些粗盐麻布、帮衬着做些农活,其次也是为了震慑宵小。

  寡妇门前是非多,尤其嫂嫂姿色颇好,若是一直不回去,铁定会被泼皮懒汉骚扰。

  随着临近小东村,道路两边开始出现大片大片的田地。

  其中,赫然有着不少荒田。

  这些荒田大多都是逃户留下的,却无人敢耕种。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还是户等制。

  一旦自家田地过多,就可能会被官府厘定成三等户。

  所以,哪怕四等和五等户活的再艰难,也只能守着自家几亩薄田,不敢打这些荒田的主意。

  有田却不敢种,是不是觉得很荒谬?

  然而这就是北宋末年,农民最真实的写照。

  北方还稍好一些,南方更加艰难。

  因为相比北方的各种苛捐杂税,南方还额外多了一种税,叫身丁钱。

  所谓身丁钱,也就是俗称的人头税,家里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只要成年了就要交身丁钱。

  成年之后,每年缴纳身丁米七斗五升。

  这项税收导致穷苦农民不敢多生孩子,即便不小心生了,也会忍痛溺死。

  苏东坡被流放湖北时,他亲眼见到:“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

  有儿不敢养,有田不敢种,唯我大宋!

  ……

  一路上,不时遇到田地里劳作的村民。

  见到韩桢,纷纷打开打招呼。

  “韩二,回来啦?”

  “是啊!”

  这得益于他的好名声,若是换做其他泼皮,这些村民估计唯恐避之不及。

  他家靠近村头西边,黄土夯成的墙壁,屋顶铺上一层干稻草,门前用竹篱笆围成一个小院子。

  院子角落里,开垦出两垄菜地,种着些韭菜和菘菜。

  此时,一名戴着麻布头巾的俏丽小妇人,正在给菜地浇水。

  听到脚步声,小妇人转过头,欣喜道:“呀,叔叔回来了。”

  “嫂嫂。”

  韩桢点点头,踏步走进院子。

  小妇人就是韩桢的嫂子,姓张,没有名字,只有个乳名唤作闰娘。

  平日里,村里都称呼她为韩张氏。

  韩张氏容貌俏丽,眉眼间散发着一股纯真的气息,身材就如不远处的柿子树……细枝结硕果!

  韩张氏瞥了眼他手中的鲫鱼,好奇道:“怎地还有鱼?”xiumb.com

  “三狗他们在河里捉的,分了我一些。”

  “叔叔饿了吧,我这就去做饭。”

  韩张氏说着,接过他手中的鲫鱼,蹲在院子里开始处理。

  只见她手握菜刀,动作娴熟地开膛破肚,随后细心的刮去鱼鳞。

  韩桢站在一旁,问道:“嫂嫂,这段日子没有无赖子上门吧?”

  闻言,韩张氏手上动作微微一顿,随即摇了摇头。

  见状,韩桢朗声道:“嫂嫂莫要怕,有我在。”

  韩张氏抿了抿唇,怯生生地说道:“前……前两日夜里,鲁家老四来敲过门,我没敢开门,过了一会儿,他便离去了。”

  鲁家老四?

  韩桢眼中闪过一道寒芒,吩咐道:“嫂嫂且做饭,我去去就来。”

  听出他语气中的怒火,韩张氏赶忙放下菜刀,起身拉住他的胳膊:“叔叔莫要冲动,闹出人命就不好了。”

  她不是担心韩桢吃亏,而是担心韩桢下手没个轻重,把人打死了……

  “嫂嫂放心,我心里有分寸。”

  拍了拍韩张氏的手背,韩桢大步走出院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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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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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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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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