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觉得这个时间很长,在如今这个时代,三天的时间其实已经可以称得上迅捷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贵族而言,在决定出征之后,通常还要经过很多的步骤。
首先要知会麾下的封臣,然后再召集领地内的民兵,然后从某个地点集合,然后再……
整个过程那是相当漫长的,而贵族们也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效率。
所以,既然丹尼尔松本人没有资格催促,他索性便趁着养伤的间隙,在荆棘领的城中闲逛了起来。
这座城市看起来远没有灰水堡高大,更没有灰水堡繁华,但却就是让人难以理解的从高原猎犬的侵袭中挺了过来。
而令丹尼尔松意想不到的是,哪怕安托利亚的贫瘠世人皆知,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领民们,似乎过得竟要比灰水堡还要好。
甚至在经历了艰险的鏖战之后,还能在冬日里安排领民干活!
而那些在工地上干活的领民,他们的脸上看不出丝毫的忧愁与疲倦,有的人甚至还带着笑意!
丹尼尔松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于是,他便拦下了一个路过的农奴问了一问,然后就知道了那位名叫莱昂的年轻领主竟然给人发放工分。
丹尼尔松不知道什么叫做工分,但根据他的理解,应该是一种跟安达尔银币差不多的东西。
让领民干活竟然还会发钱?!
当真是个败家子啊!
莫不是因为卖了点儿月光绒,觉得自己钱财充裕了,然后就开始瞎搞了?
这让丹尼尔松不禁对荆棘领未来的财政状况感到心累,也为希梅纳家族的未来感到忧虑。
要知道,按照安达尔王国的规定,哪怕是自由民,每年也要抽出时间为当地领主服劳役,哪有贵族会吃饱了撑着给这些贱民们发钱啊!
败家倒是不要紧,但若是把希梅纳家族给败没了,那么从此以后,灰水堡岂不是每到寒鸦之年便要直面那些高原猎犬?!
丹尼尔松觉得自己有必要为这个年轻的领主,提供一些来自老一辈的建议。
哪怕他只是个骑士。
他这也是为了安托利亚好嘛!
……
领主城堡。
莱昂并不知道丹尼尔松心中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此时的他,正在城堡的大厅里聚精会神地听着法斯特对于高原猎犬的描述。
“高原猎犬的视力极差,主要通过嗅觉来辨识敌人,子爵的人若是决定出兵驰援,可以让士兵们将先前鏖战时收集的兽血涂在身上,或许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站在莱昂的面前,拉普鲁克祭司法斯特正色道。
“兽血?”
“是的。”
法斯特点了点头:“拉普鲁克人此前虽然凭借着石碑,避免了被高原猎犬偷袭营寨的可能,但我们也不可能一整个冬日都待在营寨之中。”
“每逢外出狩猎,族人们都会将高原猎犬的血液涂抹在身上,从而避免成为那些怪物的目标。”
由于高原猎犬的鲜血同样具备着强身健体之效,且莱昂制备温度计时也需要兽血作为原料,所以在此前打扫战场的时候,士兵们早已将兽血收集了起来。
这些怪物的血液或许是由于受到了黑雾的影响,非但不会干涸,而且极易保存,除了带有一股极为浓重的血腥味外,并没有什么缺点。
“如果当真如此的话,那么你算是帮我一个大忙,立了大功!”
莱昂沉声说道。
“能为子爵大人效命,是拉普鲁克人的荣幸。”
时至今日,法斯特早已打心眼儿里接受了眼前这位年轻的领主。
尤其是当他看到那几本莱昂专门从远古档案馆里为他取出来的书籍之后,法斯特更是对于莱昂没有半分的质疑。
在他的眼中,莱昂·希梅纳,或者说希梅纳家族,就是同先民后裔一样的复国孑遗,不但同根同源,而且同心同德。
哪怕莱昂说自己跟先民没有关系,那也不行!
在这天的日子里,法斯特之所以一直在莱昂提供的书籍之中,翻找先民的历史和希梅纳家族的族谱,就是要将希梅纳家族和阿斯加德联系起来。
就算是编,他也立志要为希梅纳家族编造出一部在足够辉煌而沉重的历史,从而让拉普鲁克人将莱昂视为领主,成为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以此为借口,将整个安托利亚的山民部族和先民后裔汇聚在希梅纳家族的周围。
至于莱昂到底是不是先民后裔,法斯特并不在乎。
或者说,他没有资格在乎。
法斯特如今唯一所期盼的,或者说他做这一切的目的,便是让安托利亚能够发展的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从而让他能够在有生之年,重新踏足山脉另一端的土地,让拉普鲁克人重新回到先辈的故土。
“子爵大人此次北上平乱,还望能够让拉普鲁克人一同随军出征。”
“或许与军队作战,拉普鲁克人难以和那些久经沙场的佣兵们媲美,但是论起和野兽作战,和高原猎犬那样的怪物作战,拉普鲁克的勇士们自问不逊色于任何人!”
法斯特极为坚定地说道。
在他看来,虽然如今的山民已经参与到了荆棘领的旧屋改造计划当中,和荆棘领的领民们打成了一片,但却从未和莱昂手下的佣兵一同作战。
只有直面共同的敌人,才能够让拉普鲁克人更好的融入到荆棘领之中,才不至于让有些人在背后乱嚼舌根。
“同我想得一样。”
莱昂笑着说道:
“不过……拉普鲁克部族有多少能够上阵打仗的青壮?”
闻言,法斯特连忙回答道:
“拉普鲁克人无论男女老少,全民皆兵,但凡八岁以上的,都可以随军出征!”
群山中艰难的环境磨练了拉普鲁克人英勇无畏的精神,他们同安托利亚人一样,从不畏惧死亡,更不畏惧战争。
“啊这……”
莱昂愣了愣,随即苦笑着说道:
“用不了那么多,二百个人就够了。”
“既然如此,我这就去清点人手。”
法斯特刚一说完,便匆匆离去,仿佛生怕莱昂临时改了主意,让他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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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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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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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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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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