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武纪>第四章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现在不是上古那个,大家不吃不喝,只是靠着吞吐先天灵气就能活下去,并不断变强的时代了。

  此世,民以食为天!

  没吃的,真的会饿死人。

  因此,本来不受重视的农业,渐渐成了首要问题,与之有关的人员,地位也随之提高。

  就是说,姜黎现在是高端人才,随着时间的流逝,地位会越来越高。有识之人,见他此时正落魄,自然要抓住机会招揽他。

  否则,等以后姜黎地位提高了,再抛出橄榄枝就晚了。

  “武氏!”

  在脑海中过了一遍信息,姜黎猜出了此人的身份,连忙行礼道:“见过公子。”

  武氏,出自于子姓,是大商王室后裔,其始祖是几代前的商帝武丁。身为王室后裔,武氏虽未封爵,但也是商朝卿族,位比诸侯。

  商朝与诸侯国的官职,皆是分为三级,即卿、大夫、士。而每一级,又被分为三等,即上中下。

  上卿最贵,下士最低。

  而同等级之中,商朝的官员又要比诸侯国的官员高一级。即商朝的大夫,相当于诸侯国的卿。

  商朝之公卿,相当于各路诸侯。

  除此之外,商还有三公,位在诸侯上卿之上。

  举天下之高,以为三公。一国之高,以为九卿。一州之高,以为大夫。一城之高,以为元士。

  当初在周国,要收姜黎为奴隶的邑主,就是最低级的官员下士。

  姜黎眼前这贵族青年,出身于大商王室,哪怕是旁支,前途也是不可限量,直待他成年,最少也会被封为大夫,地位堪比诸侯国的卿士。m.xiumb.com

  商朝是分封制,一旦被封为士大夫,立即就会获得一块不小的封地。

  而有了封地,就要有人管理,这武氏青年邀请姜黎的目的,就是请他帮忙管理封地,成为他的家臣。

  士大夫的家臣,地位堪比诸侯国的士。就是说,如果姜黎同意了眼前贵族的邀请,那他立即就能跻身为士族之列,地位还要超过国人,与当初欲收他为奴的邑主平齐。

  什么叫一句话改变命运,这就是了。

  周围的野人听到武氏青年的话,嫉妒的眼睛都发红了,看向姜黎的目光炽热无比,简直恨不得以身代之,替他答应下来。

  可是,姜黎拒绝了!

  “大人的好意,小人心领了,但小人能脱得贱籍,全赖陛下垂恩,此生只能忠于陛下,再不能为外人效力。”

  姜黎的立场摆的很正,而周围的野人,很明显就没摆正自己的立场。

  他们也不想想,他们如今拥有的一切,都是帝辛给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去投靠别人,这让帝辛怎么想?

  前期的投入全都打了水漂,帝辛暴怒之下,招揽他们的人有没有好下场姜黎不知道,但背叛帝辛的人,肯定没什么好下场。

  吃的谁的饭,就要承谁的情。是帝辛帮他们摆脱的野人身份,这等于是再造之恩,按照如今的价值观,他们从今以后,就只能忠于帝辛。

  若背叛帝辛,以后不出名还好,一旦出名,必为天下强者所耻笑。

  “说的是。”

  “你们是陛下的人,是我唐突了。”

  听到姜黎的回答,武氏青年先是一愣,继而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刚才那番话,不是普通人能够说出来的。姜黎有此见识,表明他确实不是常人。一时间,武氏对姜黎的兴趣更重了。

  商朝王室对奴隶中的聪明人很重视,这不是没有原因的,商朝开国国相伊尹,就是奴隶出身。

  可见,英雄确实不论出处。

  武氏并没有因为姜黎的拒绝而生气,反而颇为欣赏的说道:

  “黎,我记住你了。改日回到朝歌,我会上奏陛下,请他封你做我的属臣,这样你该不会再拒绝了吧。”

  说完,不等姜黎回话,武氏就带着众人离开了。

  因为不远处,太史寮的人就要过来了。当着太史寮官吏的面招揽他们的人,这就有些过分了,很容易得罪人。

  太史寮,简单来说,就是商帝的秘书机构,直接受命于帝辛,就是很多王公贵族也得罪不起。

  “不识抬举!”

  那群贵族青年走后,附近的几个野人,立即挺直了腰杆,既是羡慕,又是嫉妒的朝姜黎说道。语气里的酸味,隔着老远姜黎都能感觉到。

  他们确实觉得,姜黎有些不识抬举了,竟然拒绝了一个卿族少年的邀请。要是姜黎答应下来,那他们现在就不是在这里出言嘲讽,而是点头哈腰的口称大人了。

  太傻了,真的。

  就这么拒绝了一个成为人上人的机会,干活干的脑子出问题了吧。

  “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姜黎长叹一声,语气不屑的说道。

  这些人如何知道他的想法,给卿族当家臣,哪里有给大商当臣子有前途。给卿族当家臣,干的再好,这辈子也成不了公卿,只能是家臣。

  可给帝辛当臣子,只要混的好,别说是公卿了,就是裂土封侯,成为一方诸侯。甚至于,就是取大商而代之,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姜黎,炎帝后裔,是要当诸侯王的男人,岂能给人做家臣?谁还没有个皇帝梦,做梦又不犯法!

  众人听到姜黎把自己比作鸿鹄,把他们比作燕雀,无不大怒,当即就要怒骂出声。可就是这时,就听一道严厉的声音响起:“安静!”

  却是太史寮的人到了,为首的,正是先前姜黎见过的中年大汉,名为野!

  野,往往是野人的名字,类似于后世的狗蛋、狗娃什么的。大商叫这个名字的没有十万,那也有八万。

  这说明野与众人一样,都是野人出身,只不过他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成功跨越了阶级。

  野人是战败者的后裔,其姓氏早已被剥夺,故而野人只有名,没有姓也没有氏。姜黎在外人的眼中,并不是叫姜黎,而是叫黎。

  黎,众也,有低贱之意。

  野缓步走来,目光先是从众人的脸上扫过,接着才说道:“你们排好队,随我去殿内检测灵根。”

  说完,也不管众人的反应,就直接离开了,朝不远处的石殿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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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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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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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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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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