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名垂千古的枭雄,似乎是真的,把自己当成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帮手。
不管在任何场合,都会把他刘枫,放在一个非常尊荣的地位。
用尽了各种手段,来拉拢他。
可惜。
刘枫跟曹操可以合作,却没办法为他卖命。
这不光是家仇未报的问题。
此时的曹操,或许还不知道,他以后会让儿子,夺了汉家天下。
只是有一个朦胧的,想要争霸的念头。
但刘枫知道的很清楚。
只要历史发展到了那一步,曹操终归是会走上那条,逼汉帝禅位的路。
汉家天下,姓刘。
刘枫还没有大度到,可以将天下拱手相让。
打个比方。
家里一个富亲戚死了,留下的房子和财产,自己也有一份继承权。就算是并不想要他的房子和财产,也没道理送给不相干的人。
这汉家天下,实际上刘枫是有继承权的。
就算是他再不想做皇帝,这也终归是他刘家的天下。
曹操不可以染指!
这就是他跟曹操之间,最大的分歧所在。
在曹操没有去想那个至尊之位之前,刘枫跟曹操,还是可以很好的相处。
就如眼下。
曹操如此热情相迎。
刘枫自然也是笑脸相对。
“曹公,我也就是恰好碰上了而已。”
“这一仗打赢,以后曹公的威名,当不在公孙瓒、袁绍之下!”
不就是商业互吹嘛,当谁不会似的。
曹操明显也很吃这一套,开心得嘴都合不拢。
双方见面,唯一不高兴的人,大概就是陈宫了。
在这种喜庆的氛围下,他仍然要跳出来,刷一下存在感。
“哼,不过是侥幸。”
“你大军都没了,只活下来这么一点人,命也真够大的。”
陈宫说话很直接,他没有必要给刘枫面子。
刘枫只带着白虎团的一百多号人,在陈宫的眼里,就是大军覆灭后,侥幸逃命的一群人。
刘枫也懒得跟他解释。
自己的人有多少,都在哪,也没有必要对陈宫说。
倒是曹操,听到陈宫的话之后,也被陈宫的猜测,给带进了沟里。
“刘先生,你的四千大军,真的只剩下这么点人?”
“如果是这样,刘先生的牺牲,实在是太大了。”
“这一仗,你的功劳第一。”
“等一会儿去了刺史府,我立刻就上表朝廷,举荐你做兖州长史!”
长史是个很有意思的官职。
有时可以是纯粹的幕僚,有时也可以是州或者郡的实权人物。
像公孙瓒,就曾是幽州长史。但却掌握着幽州的实际军权。
反正一句话,这个官位,可大可小,能屈能伸。
曹操的一番好意,刘枫也没推辞。
刘枫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正式一点的官职。
自己要安身立命,还是身上有个官职,说起来也好显得正式一点。
不然,跟各地的那些土匪流寇,有什么本质区别?
长史官不大,但已经够用。
“那就多谢曹公了!”
这个时候,鲍信回来,拜见曹操。
他从黄昏时,就出城协助曹操作战,一直打到现在半夜时分。
杀得非常惨烈,看他身上破了好几个口子的皮甲,就知道了。
鲍信浑身染血,不可谓不尽力。
但实际上,却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就很悲凉。
“曹公,昌邑人日盼夜盼,可总算把你给盼来了。”
“这是兖州牧官印,我一直贴身保存。现在就把它献给曹公!”
鲍信拿着一枚鸡蛋大小的官印,双手献给曹操。
这就有些刻意营造的仪式感了。
曹操接过兖州牧印,激动地捧在手里,反复端详。
此次出兵,曹操几乎是连家底,一起带过来了。
中间还差点感觉要玩完。
这一仗要是败了,曹操可就是把老底,都赔个精光。
冒这么大的风险,赌上全部的家当,为的不就是这么一小块官印?
现在,可算是到手了。
“鲍将军辛苦!”
“对了,给你介绍一下。”
“这位是刘枫,刘先生,神机妙算,善于把握战局。刚才,就是他突然杀出,才为我们创造了胜机。”
“这位陈宫,是随军谋士。”
其实,鲍信不光跟刘枫认识,跟陈宫也认识。
最早要扶曹操,坐上兖州牧位子的计划,就是陈宫跟鲍信一起商议的。
然后陈宫,又把这个消息,带回去给曹操。
可曹操刚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竟然把这一茬给忘了。
就像介绍一个陌生人一样,把陈宫又介绍了一遍。
更尴尬的是,介绍刘枫的时候,用了那么多的形容词。还顺带把功绩,拿出来专门说。
到了陈宫,一句随军谋士带过。
这前后的落差,让陈宫郁闷地吐血。
鲍信也很难啊。
他又不好直接驳曹操的面子,说他们都认识。
也不能装作刚认识的样子,跟两人打陌生的招呼。
一度尴尬到冷场。
倒是刘枫。
主动站出来,化解了这场尴尬。
“跟鲍将军,我们已经很熟了。”
“这些天驻扎在昌邑城中,还要多亏了鲍将军给准备的营地和军粮。”
这是事实。
现在拿出来感谢一下,也是应该。
鲍信见刘枫帮他圆场,不知为何,心里却弥漫着一股酸劲。
这刘枫真的是天之骄子吗?
挖走了他的大将于禁不说。
之前在城里,一副看戏的样子,似乎完全没打算出城支援。
谁知道刘枫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反正没打两下,居然就让他找到黄巾软肋,破了战场困局!
除了好命,鲍信已经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刘枫了。
“刘先生,你的大军呢?”
“该不会还留在城里,在休养吧?”
心里酸的人,往往就会下意识地,说出这种酸的话。
曹操都听出不对劲了。
“怎么?刘先生还有大军在这?”
刘枫笑了笑。
自己是真难啊!
做人太优秀,就总是会让一些人,心理不平衡。
不过鲍信这种,已经算很不错了。不像陈宫是纯酸,他毕竟是在自己手中,吃了不小的亏。
肚子里有点怨气,也能理解。
“我怕黄巾趁虚攻城,让我麾下部队,出北门去扰乱黄巾。”
“现在他们,应该还在跟黄巾厮杀。”
这话无疑证实了,刘枫手下还有一支部队。m.χIùmЬ.CǒM
陈宫之前的猜测,纯属恶意推测。
这个消息,又让曹操吃了一惊。
刘枫的部队,不就是那支四千人的流民吗?
那种队伍,也能打个仗?
而且,居然到现在这一步了,还没死光?
不仅如此,听刘枫的意思,他们还能反过来,压着黄巾打?
这就离谱了吧?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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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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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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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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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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