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的,并不是非要此刻就带走刘晔。
而是要让刘晔回去之后,自己琢磨,他的人生追求是什么?跟着什么人,才能更大程度地实现他的价值?
高端的人才,最在意的不是待遇,正是上面这两个问题。
刘枫不需要忽悠。
他要的是,刘晔真正自己开窍的那一天。
在刘枫这里,刘晔就仅仅是个人才而已,并不是不可取代。
要忙的事情还很多。
返回邺城的时候,刘枫还是让人,把那台第一版原型机的抛石车,给拉上了。
有了这么一台原型机,就可以找匠人照着样子做了。
其他匠人也有智慧,也能改良。
将零件拆解,画图,标明尺寸。就可以照着样子,制定流水线工艺标准。
以后,无论去讨伐谁,都无需带着这么重的家伙到处跑。
只要带上一些关键零件,还有这些工匠,就可以就地制造。
这个时代的大型军械,主体都是用木头造的,原因就在这。方便就地生产。
即便是抛射臂这样的核心部件,因为木质的差异,有些韧性不够,有些强度不够。对别的工匠,可能是个无解的难题。
但对刘枫来说,无非就是加装几根钢条的事。
流水线,才是高烈度战争的致胜法宝!
这个秘密,刘枫从未告诉过别人。
一回到邺城。
蔡琰、甄宓,还有李典、辛毗,全都出城二十里,前来迎接。
对他们而言,刘枫就是天!
甄宓见到刘枫没事,自然是很开心的。只是,笑脸上,还藏着一丝担忧。
“郎君,你安然归来就好。这次出征,可有我三哥的消息?”
三哥?
刘枫下意识地想起一个黑乎乎的物种。
但随即意识到,甄宓问的,是她的亲哥哥甄尧。
刘枫压根就忘了。
况且,甄尧在袁军之中,也只能算一个没人关注的小人物。
以袁绍的性子,在听说甄宓被刘枫娶了之后,多半就会顺手把甄尧杀了。
“没听到他的消息。”
“这次,袁绍又逃了。而且断后的沮鹄,十分刚烈,跳城殉职。”
“也没有抓到任何可以打听消息的人。”
甄宓听到刘枫的话,显得很是失落。
甄尧这个人,对别人来说,什么也不是。
可是对甄宓来说,那是甄家剩下的唯一男丁,是延续香火的唯一指望。可以说,甄尧对甄家的意义,远远要比甄宓大得多。
如果甄尧死了,那甄家就只剩下一门孤寡。嫁人的女儿,都成了别人家的媳妇,甄家就要散了。
“郎君,能不能恳求你一次,派人去打听清楚,我哥哥的下落?”
看到甄宓那哀怨的眼神,刘枫心软了。
说真的,刘枫的内心也很自责。
娶了甄宓,甄尧就是他的亲三舅哥。
只是因为甄尧的能力不出众,他就把这个亲戚给忽视了,略显有点没人性。
这不应该。
如果真的把甄宓,当做一个日后能成为皇后的人选。那就应该好好的扶持一下甄家。
这不是为了让甄宓开心,而是做给天下人看的。
让天下人知道,跟着我刘枫的人,一定是天下最荣耀的一群人!
如果不这么做,就会人心背离。
这不是权谋,就仅仅是人性之中,最本能的一个部分。
人,从猴而来,结群而居。
本性之中,就带着那种希望族群兴旺的愿望。过分地强调个体,恰恰是在悖离人存在的意义。
要抱团!
刘枫握住甄宓的手,认真地注视着她水汪汪的大眼睛。
“放心,我一定会派人,找到你哥哥!”
“我不会让你们甄家散掉!”
得到了刘枫的承诺,甄宓破涕为笑。
如今的刘枫,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这样的大人物的承诺,绝对是当世最有价值的东西!
刘枫也不磨叽。
当即就叫赵云,去执行这个任务。
为什么叫赵云去?不觉得大材小用?
刘枫的脑中,瞬间也跳出了这两个疑问。
只是一瞬,刘枫就想通了。帮人找亲戚这事,还就是赵云最擅长。
这一世,他或许没有了长坂坡救阿斗的机会。
但是千里寻三舅哥,也许会成为另一段佳话。
“赵云,你带十个人,去追踪袁绍,寻找甄尧。他如果还活着,无论如何,也要给我带回来。”
“到了曹操的地头,我会让曹操尽量为你提供方便。”
“记得,随时把袁绍的情报给我传回来。”
赵云是一个孤胆英雄。
大战场冲杀,已经不能满足的激情。他就喜欢这种孤军深入的事。
抱了抱拳,接了这道军令。
“诺!”
丈夫一诺值千金!
刘枫稍微琢磨了一下。
这一次袁绍又逃走,南下去突袭官渡。
官渡的守军,本身要比袁绍少一点。如果是没有防备的话,夏侯渊那个家伙,可能根本就抵挡不住袁绍。
毕竟,无论文武,袁绍的实力,都要碾压夏侯渊。
要是让袁绍夺了官渡,进入曹操的地盘以后。最大的可能,就是去濮阳先劫掠一圈,也算是小小的报了个仇。
只有这样,袁绍才能维持他的军心不散。
战乱之世,就是如此。到了面临绝境的时候,唯有劫掠,才能提振大军士气。xǐυmь.℃òm
正因为这种特殊属性,所以自古以来,人人都瞧不起当兵的,认为兵与匪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袁绍也一定会选择这样做。
之后,袁绍可能会直接南下,去投奔袁术。毕竟之前,他就已经派了审配和袁熙过去,跟袁术修好了。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去泰山郡,投奔刘备。
因为袁绍和刘备的关系,其实也还不错。
但是,袁绍跟吕布,可以说是死仇。他之前势大的时候,还追杀过吕布,还强迫张邈去杀吕布。
就凭这一段过节,吕布就跟他没完。
这么算起来,如果袁术和刘备,都要跟吕布结盟。很大可能,都不会接纳袁绍。
袁绍真真正正的,成了一条丧家之犬。
那他唯一的选择,就只有荆州刘表了。
刘枫算清楚袁绍下一步的动向,接着对赵云说道。
“接到了甄尧,先别急着回邺城。”
“你去北海等我。”
“我们下一仗,从北海往南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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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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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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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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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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