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寅暗暗摇头,相比于长相,他更关心对方那一番话的真实性,要是事实如此,那还好,要是假的就麻烦了,因为说明对方别有企图。
那么自己身上有什么值得企图的呢?
第一个,肯定是藏在他身上的敖汐了。
第二个,他猜测和自己天命人的身份有关。
其实若不是记忆莫名少了一段,也不至于陷入如此被动茫然的局面,失忆原因还未知。
想了想,方寅压低声音问敖汐,“他刚才说的,你怎么看?”
“唔…说不好,但阿婆只是做法让我们结合,应当不会失忆才对。”敖汐说道。
“那他知道你的存在吗?”方寅接着问。
“恩…也说不好……阿婆的法术很高明的,只要我待在你身体里就不会泄露气息,还能隔绝探查,他应该不知道吧?”敖汐有些不确定。
“……”
方寅开始思索起来。
他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人心,如果李入终早就得到消息知道敖汐的存在,此番诛魔便有她的因素存在。
若是如此,那么之前的一番话自然是幌子,两人自然也不可能是真师徒。
不过,现在深究真相并不重要,何况知道又能咋滴,还能翻脸不成?
有多大能力就干多大的事,眼前最主要的,还是去引出那劳什子僵尸,虽然有张符纸护身,但危险却并未减弱多少。
“咦,你的衣服……你变道士了!”敖汐发现异常,有些惊奇道。
衣服?
方寅低头一看,才发觉自己的身上居然套着一件黄灿灿的法衣,头上还戴着顶黄冠,俨然一副道士做法的装扮。
因为法衣里面还是原来穿的衣服,黑T恤和牛仔裤,以及高帮靴,所以这套衣服肯定不是他的,再联想到李入终边上的死人。
恐怕来路不正……
方寅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部轮廓,确定是原装的,心里有些意外,居然真是肉穿?
然后又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衣物,没有找到打火机和手机,他大致有数了,拿着火把继续赶路。
荒野山林,夜色浓郁。
灌木与树木茂密非常,偶尔野鸟啼鸣,野兽嘶吼,说不清的阴森恐怖。
这条野路走的人少,几乎快被两边野草吞没,狭隘又难行,不知道藏着多少毒蛇毒虫。
方寅手中的火把只能驱散五六米的黑暗,在浓浓夜色下贸然行走十分凶险,要是被毒蛇咬了一口,那就真的凉了,上哪找血清?
最后还是找了根木棍,一路打草惊蛇才敢走。
“你怎么不说话?”可能是赶路太无聊了,敖汐开始找话题。
“李入终在后面,有事回去说。”方寅压低声音,心里想着能不能在脑内交流,他还特意试了一下,敖汐毫无反应,只能作罢。
“汪喔喔喔……”
走了大概二十分钟,周边终于不再是灌木丛林,而是一片片平整的农田,远处也忽然传来一阵狗吠声,终于到黄家堡了。
走近一看,很规整的一座,他才恍然为什么要叫堡,而不是村,其实准确来说应该叫坞堡。
平地建坞,围墙环绕,前后开门,坞内建望楼,四隅建角楼,略如城制。
这种防御性质的建筑起源自汉武帝时期,在魏晋南北朝最为流行,最出名的当属客家围屋,记得小学课文上就有。
眼前这个坞堡的配置要低端很多,大体都是由泥砖堆砌,整体也不是很大,不过也能侧面反应这个时代背景的动荡了。
至于方寅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原因无他,之前写过历史文,懂点历史人文。
坞堡内的犬吠声越来越大,听动静就隔着一扇大门,还不止一条,他毫不怀疑,要是现在门一开,几个恶狗就会扑上来。
“咚咚咚。”
他有规律的叩响木门。
这个时候身上的服饰效果就展现出来了,亲和力+10,信任度+10。
要是原来的衣服,再加上没有蓄发,说不定分分钟得被当成异族抓起来,或者被当成不伦不类的和尚,引人注目,也容易引起麻烦。
很快,上面的望楼出现火光,有个人出来警惕的探了一眼,过了一会儿,又换了一个人,听口气像个管事,他朗声问道:“可是云山观的法师?”
“正是!”
方寅微微一怔,然后立刻出声回应,管他是不是,答应了再说,反正就是打听个僵尸的位置,冒充一下能省不少麻烦。
不过他心里也有些诧异,这么巧?
自己穿着道士装扮,最近刚好也有个道士要来黄家堡办事?
他隐隐有个不好的预感。
“吱呀——”
木门缓缓打开一个裂缝,里面那人特意撇了一眼他的影子,才慢慢拉开大门,露出一张中年人的面孔:“法师怎如此晚到?”
说话的时间,也将他上下打量一番,端是一个俊美白皙的年轻道士。
虽然年轻,但中年管事倒也未觉得不妥,只是觉得很是惊奇,敢在大晚上赶路,妥妥的狼人啊!不愧是坐名观的道士。
方寅拱了拱手,现编了一个理由:“途中遇到点邪祟,被拖住些时日,还请见谅。”
“你说谎好熟练啊。”敖汐惊讶。
“……”
“不敢不敢,法师请进,我马上差人设榻招待。”中年人笑着做了一个请,在他的身后立着几个壮实的护院,举着火把,牵着蠢蠢欲动的黄狗。
“不必麻烦,僵尸常在暮间活动,眼下正是良机,事不宜迟,烦请告知位置,本道便去将其斩除。”方寅的话音风轻云淡,这件事仿佛根本不值一提。
“这……”
中年人迟疑住。
“若是有人引路更佳。”方寅补充道。
此话一出,护院们脸色尽皆一白,缩着脖子生怕被点名。
“没有也无妨,管事且说说僵尸吧。”方寅其实也就看看他们的反应,看来僵尸果然把他们吓的不轻。
“前些日堡里一个农奴彻夜未回,隔日分人一找,竟是死在地里,只见脖子上有两个血洞,血被吸干似的,形若干尸,好生恐怖,有老人说兴许是山头的坟地的阴气重,谁家先人成了吸血僵尸,隔日竟又死几个,我连忙派人去镇是本家汇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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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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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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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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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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