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武朝的首富,林墨本想着要躺平过一生,偶尔做做善事,修桥铺路,救济老人等。琇書蛧
可谁曾想。
菜哥、李红旗相继告诉自己,京都发生了大事。
然后芳芳姑娘又写信来证实。
尼玛,这还能不能让人安生了?
最主要的是,小婵和水珊两个妞又跑去了京都。
虽然她们俩不是林墨的老婆,但好歹也是同村的小妹妹,想着被那个禽兽皇帝凌辱,林墨就气不打一处来。
实在不行,老子就只能造反了!
面对如此昏君,林墨脑子里,不是没想过揭竿而起。
并且以他现在富可敌国的财富,然后招兵买马,制造火药,不是没有推翻北武朝的可能。
但推翻之后呢?
谁来当皇帝?
正所谓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
让林墨干翻一个皇帝,可以!
但是后面治理一个国家,是一项多么巨大的工程。
并且是长期而漫长、巨大又艰巨的活。
林墨自认搞搞小发明,混口饭吃不成问题,但要让他治理一个国家,那还不如杀了他吧。
并且,当皇帝,所享用那些美食,林墨喜欢,完全可以天天吃,并且自己搞点小调料,更加美味。
如果说女人,皇帝后宫虽号称三千佳丽。
但皇帝真正能睡的,又有几个。
你睡一个女人可能觉得少。
但当你睡了十来个女人之后,发现都一个样。
睡一百个,更是厌烦。
三千?
实际上你根本就不想搞这么多,除非是上瘾。
所以说,林墨一心只想当个富贵闲人。
要造反?造反后的江山给谁,这才是重中之重!
身为一个平平无奇的穿越者,他是不可能有能力扛下治理的大任的。
而就在此时,一辆来自京都的马车,缓缓驶进了新义村。
没错,马车上坐着的,正是太监阎公公。
阎公公的马车驶过平坦的水泥路,不禁感叹。
“林侯爷不愧是家财万贯,连这京都最新流行的水泥路子,都已经铺满了整个村庄。”
阎公公还以为,新义村的水泥路,也是从京都那里学来的。
从那个胖胖商人手中得到的建设法子。
来到林墨家,阎公公走出轿子那一刻,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们看着阎公公自信的小碎步,还有独特的京腔。
更为刺眼的是,手中那一卷金黄色的圣旨!
“莫非皇帝降旨惩罚先生了?”
“对啊,先生私自收留贵太妃一事,本来以为这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圣旨终究是来了!”
“若是圣旨要求先生释放贵太妃,并把她押回京都,先生会不会抗旨啊?”
“应该不会,先生是个明白人,这圣旨能随便抗的?”
钱穆、方彪、还有三婶子、林大娘等人都看着林墨。
他们生怕林墨一个冲动,做出抗旨的举动!
“林侯爷,接旨吧。”
阎公公也不废话,抄着一口尖锐的中性音,便开始宣读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圣旨先是夸赞了林墨在抗击西蒙军中,立下了赫赫战功。
卧槽!
这都是多少百年前的事了,你现在挖出来说?
林墨感觉的圣旨有点扯淡,但还是耐着性子往下听。
圣旨紧接着,又夸赞了林墨于饥荒年间,以自家钱财购买粮食,救济军队和永城百姓。
呼!
众人一听到这儿,纷纷侧目望向林墨。
原来先生还敢了此等好事!
阎公公是在林墨家的门口宣旨。
纺织作坊的女工、李蛋带领的铁器作坊的师傅、还有钱穆的护卫队,可都纷纷跪在四周。
像钱穆这种,当然知道林墨曾为抗击西蒙军做过多大贡献。
可他手底下的新人并没有听说过林墨的事。
他们之所以来担任护卫队,完全是因为林墨给的工钱太高。
可没想到,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都让他们傻眼了。
首先,老板跟朝廷的大官对抗,留下贵太妃这个朝廷钦犯。
这时候,实际上就有一些新的护卫队成员心里犯嘀咕。
先生这是闹的啥事?
怎么能私藏朝廷钦犯呢?
这要是朝廷派大军来围剿,那咋办?
他们可不想为了几个钱搭上自己的小命。
直到刚才阎公公来宣旨,他们心里还忐忑不安。
但他们听到阎公公宣读了林墨的事迹。
彻底呆住了!
先生竟然是传说中那位,是抗击西蒙军的大英雄!
没想到,咱们竟然能在这样的大英雄手底下做事!
新来的护卫队成员,有一个叫三虎茅,差点激动得站起来。
钱穆赶紧白了他一眼。
尼玛,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小兔崽子。
而相对于新来者的震惊,钱穆则没有这么乐观。
瞧这太监的语调。
“先扬后抑!
该不会先表扬一下先生,然后再说要如何处理先生吧。”
如果是这样,大不了跟着先生,和朝廷拼了!
钱穆这低着头,可胸中却压着一团火。
身为护卫队队长,他深知,要是朝廷想弄死先生,他肯定要第一个挡在前面。
这是责任!
是一个老兵应有的自觉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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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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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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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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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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