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其实很恶心,弄死吧,他们真的罪不至死。
生活里的磕磕碰碰多了去,就算是软妹币也不见得个个都喜欢,总不能为了一丁点小事就要喊打喊杀。
可是要是不给他们来招狠的,这些人就像是蹦到脚上的癞蛤蟆,不咬人膈应人。
时下虽然到处都在破泗旧破除封建迷信,但是有些思想存在了几千年,想要一下就清除掉是不可能的。
就算是顾胜昔,想要收拾家里的渣爹也要动些策略,掌掴后妈也得是关门打狗,她要是敢在大院里当众对爹妈动手,不管原因是什么,肯定大多数人都会出来谴责她。
顾胜昔觉得何小雅的方向不错,只是……
“我觉得你光是靠吓唬作用不大,毕竟利用孝道拿捏住你,后面带来的利益几乎已经肉眼可见,人为财死啊!”
“看样子你有补充?”何小雅扬眉,坏笑着不耻下问。
顾胜昔还没等回答,只听见远远的两声狼啸,接着再两声,悠长而苍凉,只是那苍凉里似乎又带着几分喜悦。
然后另一个更加纯粹的狼啸加入进来,两个声音此起彼伏,那叫一个热闹。
个狼独嚎,二重嚎,二部轮嚎。
整个刘家大队都被惊动了,几乎全屯子人都心惊肉跳,不少人都从家里跑出来,顶着寒风站在大门口往饮狼坡那边看。
这大过年的,难道张三要来屯子吃年夜饭?
何小雅倒是老神在在,安稳坐在炕头问顾胜昔:“你跟他说啥了?怎么把他给刺激成这样?”
之所以这样笃定,是因为那两个声音她上辈子听过几次,是孤狼和虫虫。
顾胜昔原本以为君凛是回去拿火锅和食材,之前就约好的,晚上一起吃年夜饭,还叫了赖狗子一起。
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带着虫虫跑山里去抒发情怀了,真就这么高兴?不嚎两声不舒服?
何小雅偷偷瞄着顾胜昔,发现她这样抿着嘴偷偷的笑,竟然带着几分娇羞。
“哦~~~~”她斜着眼拖着长声:“跟你表白了这是?你呢,起码没拒绝,不然他不能这么开心,我猜的对不对?”
顾胜昔不答反问她:“你怎么知道他这是高兴?看样子你对他很了解啊,都知道些什么,说来我听听。”
“我还真算不上了解他,就是……原本有两只大黑狼跟着他……”何小雅用手比划着高度:“特别大的两只狼,跟牛犊子似的,腿断了,我帮着固定住,后来又给他送过一次药,不过后来听说那两只大黑狼好像都死了。”
顾胜昔心中一突,明白何小雅说的这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看样子是自己抢走了属于何小雅的机缘?
一时间她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那么在那一辈子,阿凛也喜欢了何小雅吗?
她抬头看着何小雅,离开何家那个烂泥坑以后,何小雅也不再黧黑枯瘦,两只杏眼水汪汪的,长长的睫毛,自带眉形的浓眉,白白净净的鹅蛋脸,两根垂在肩膀的小辫子,整个人看起来又干净又水灵。
即便是她的长相非常符合时下审美,并不太符合后世白幼瘦的标准,可是顾胜昔依旧要说,何小雅的长相已经不是村花,起码是县花级别的。
忽然心里就有点酸溜溜呢。
何小雅可不知道顾胜昔在想什么,自顾自回忆着:“他说我帮了他两次,他会回报我两次求助,只要我开口,只要他能做到。”
开始的时候何小雅并没太在意这个披着一身白狼皮的野孩子的承诺。
直到后来有一次她和卫凌霄在黑市出货被人给欺负,眼见得脱不了身,却发现长河县黑市头号人物潘六爷对着一个少年恭敬有加。
帮他们脱身的正是那个看起来有几分阴狠的少年。
“他走过来很拽的样子跟我说,还欠一次了。”何小雅像是沉浸在很久远的回忆里:“我才认出来原来这个帅小伙居然是那个狼王。”
顾胜昔点头:“的确像他跟别人说话的口气。”
“后来就再也没见过他,黑市里再没遇见,山里也没见过,直到恢复高考之后我们……我跟卫凌霄回京里遇见一件很头疼的事,我们看上大栅栏附近的一块地皮,偏偏已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跑下来的批文被扣住,原来是一个华侨也看上了那个地方。”
“然后有人过来问我要用那个机会吗?”
“然后呢?”
“其实这件事如果卫家肯出面的话,动用点人脉再花点钱是能解决这事的,偏偏卫凌霄他妈不许,说是如果卫家帮我解决了这件事我就必须离开他。”
“我那个时候是个很纯粹的恋爱脑,自然不肯因为这件事向卫家低头,所以就请孤狼帮助了我,孤狼就是林君,那个时候他已经摇身一变,成了个很有背景的港商,黑白通吃的那种人。”
何小雅忽然坏笑着问:“你想不想知道他跟谁结婚了?”
顾胜昔并不想知道。
她对自己说,当做另一个平行时空就好,那个孤狼只是和阿凛重名了。
可是顾胜昔知道自己其实还是有些在意的。
也仅仅是在意而已。
毕竟他们两个现在都太小,谈什么爱情言之过早。
但是顾胜昔知道,不管君凛在何小雅重生之前的世界里,有没有娶妻生子,她不会因为这个理由去放弃这段预约恋爱。
似乎发现她表情有些凝重,何小雅不再逗她:“他一辈子孤家寡人,反正直到我死的时候,他都还是一个人。”
“呵,他是不是孤家寡人关我什么事?”顾胜昔扭过头去听外面的动静,何小雅依稀看见她微微弯起的嘴角。
有人在敲门,而且是报丧式敲门。
何小雅气得直哼哼:“我还以为他们能让咱们过个消停年呢。”
顾胜昔这才把已经跑偏到珠穆朗玛峰的话题重新带回来:“我就问你,你那个种田的地方,能不能让活人进去,进去之后是静止状态还是可以任由你驱策……”
何小雅眼睛顿时亮了:“哎呀,真是一人计短两人计长!我知道该怎么收拾他们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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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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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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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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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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