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知不觉间,那个小小少年如今的身高已经快追上成年人的赖狗子,大概正处于抽条的时候,并不如何健壮,却因了一身的冷锐锋芒像是一把出鞘的神兵利刃,再加上紧蹙的双眉,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我很不好惹”的气息。
和君凛的臭脸相比,旁边的赖狗子就真的像个丢了魂的赖狗子了,整个人像是被骨骼撑起来却又无人操控的驴皮影一样耷拉着,甚至连头发都没精打采。
“你们怎么来帝都了?”顾胜昔习惯性去rua君凛的脑袋,够不着她就垫着脚。
而少年依旧臭着脸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并没有如从前那样俯下身子来配合她顺毛。
这是……生气了?
“小阿凛,怎么了啊?”顾胜昔好脾气的问。
可她越是这样好声好气,君凛的脸色就越难看。
“老大是在生气没有保护好你。”一直做背景的赖狗子只好适时出面做嘴替。
“你们为什么来帝都?”顾胜昔像是想到了什么,了然看了赖狗子一眼。
后者一脸苦笑:“本来这次是潘六爷和雷子哥过来送货,这边高价要一批洋柿子、黄瓜和韭菜,老大知道了就要亲自过来,还特意带着我说要我提前跟媳妇团圆团圆。”
结果倒是恰逢他媳妇订婚。
就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顾胜昔现在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这俩人曾经合谋想要祸害了她的清白,结果赖狗子被自己威胁伤害反弹,云娇娇自食其果。
其实这段时间整个刘家大队都在夸奖赖狗子,说他“浪子回头金不换”,自打云娇娇进了门,赖狗子的确比以前强了不知多少,知道过日子了,还混进民兵队想办法挣钱养婆娘,而且对云娇娇也算知冷知热。
赖狗子其实脑子很聪明,这人要是好好干,将来未必不能干出一番成就。
别的不说,就凭他大冬天的靠着自己双面间谍的身份混得肥吃肥喝,足以说明这人脑子的确有点东西。
屯子里不少人都说看走了眼,早知道这个混犊子娶了婆娘就知道奔日子,还不如把自家闺女嫁过去,结果白白便宜了个外来的知青。
嫁给赖狗子,上不用侍奉公婆,下没有小叔子小姑子这些累赘,更不用应付妯娌和晚辈,赖狗子虽然又馋又懒,可却是个知道疼媳妇的。
嫁过去就当家,这么一看还真是门不错的亲事。
但是人家云娇娇不这么想啊!
和从前的没脸没皮没下限不同,现在的赖狗子不知道是不是跟君凛在一起时间久了,竟也带着几分凶戾之气。
“大……”看看旁边一脸懊恼的老大,赖狗子默默咽下“大嫂”这个称呼:“妹子,你能不能帮我叫一下娇娇,我有几句话想要当面问清楚。”
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其实心里明明已经知道答案,却偏偏要一个让自己彻底绝望的亲口回应。
“不行,姓云的那些垃圾不让小昔姐姐出来怎么办?”
“你别忘了,屋子里可还有四位制服同志呢,他们不敢。”
“这地方这么脏,今天晚上就给它祭天。”
君凛一想到之前听见的那些话就有股把眼前所有一切都拆了炸了彻底毁灭的冲动。
他那么好的昔昔……
不是来这种破地方给人糟践的!
君凛听得很清楚,那个杂碎说昔昔是狐皮帽子而他不要狗皮帽子时,眼神的阴暗和肮脏。
君凛摸摸裤兜里那个过滤嘴烟杆一样的小圆筒,只要他想,那个杂碎现在已经尸横当场。
只是昔昔一而再的叮嘱他,这是外面的世界,有必须遵守的律法和不得不接受的规则,这里不是他的茶碗子山。
县太爷多少爪牙都被他留在大山里不是做了野猪饲料就是做了花草树木的肥料,可是这里不行,尤其现在脚下的这个城市,是整个郭嘉的心脏,他不能乱来牵连到昔昔。
可是……
君凛背在身后的拇指和食指不断来回捻动,他的手真的很痒,钻心的痒!
多希望这里是茶碗子山啊!
脑海中不期然回响着那个讨厌的女人的话:“你喜欢山林,可是你的小昔姐姐可不见得喜欢,她是京都长大的孩子,向往繁华自由的世界,你忍心禁锢了她跟你一起在这莽莽山林中做一对野人?”
“鸟儿长了翅膀,是用来飞翔的,在地上蹦跶的,那是野鸡。”
君凛很讨厌姓何的,她白天黑夜都缠着昔昔,还跟他说这些让他心里很难受的话。
可是怒气冲冲离开的时候君凛心里就清楚,那个讨厌的女人说的都是真的。
昔昔喜欢大山就像是他那天吃的驴打滚儿,偶尔吃两个很开心,天天吃就会腻得慌。
想到有一天昔昔会离开这里,尤其听到那个女人说,昔昔将来还要去考大学,跟很多人同吃同住三四年,君凛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明知道现在跟姓胡的之间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可他没有任何心情去部署接下来的一切,他要去帝都,去找昔昔!
然后君凛就打着关爱下属的旗号借由首次合作需谨慎的理由来了帝都。
兴冲冲打听到了老女人的娘家,结果却看见了令他目眦欲裂的一幕。
尽管心情很不好,但是赖狗子仍然被老大忽然迸发出的杀意吓得一哆嗦。
不会吧?
难道他觉得是大嫂红杏出墙,想要弄死她?
那自己要不要效法一下?
毕竟大嫂那边还只是姓钱的内心一个想法,大哥都要杀人呢,他的婆娘却已经……
顾胜昔跳起来敲君凛的头:“想什么坏主意呢?这些基本都是我谋算好了的,也亏得你们过来帮我彻底补足缺失的一环,你不许做坏事。”
顾胜昔指着身后一扇扇不同颜色不同新旧的门:“你知道这个大杂院里有多少户人家吗?可不许像在家里边那样任性妄为,谁害了我们,我们可以十倍奉还,但是不要连累无辜,懂了吗阿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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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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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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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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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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