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娇娇是那种看起来肉肉的长相,肉嘟嘟的脸,肉嘟嘟的鼻子和嘴巴,五官也不难看,打扮打扮的话属于可爱萌妹子类型。

  缺点一是皮肤有点粗糙有点黑,二是她那双占地面积颇广的大眼睛属于三白眼,再加上性格不太讨喜,原本喜庆的相貌就被刻薄给减了不少分。

  但是即便是带着刻薄的气质,也比谷小红根本就是刻薄的长相好看些。

  曾经一度,云娇娇自认比焦黄枯瘦的顾胜昔漂亮许多,知青点里应该是属她和苏茉最好看。

  可没想到的是顾胜昔自从来了乡下,竟然像是契合了这里的水土,整个人都开始变得不一样,以前脾气一点就炸,然后就是好几天不说话,甚至有时候气得一两天连饭都不吃,就像是农村的气蛤蟆一样稍微撩拨一下就气得肚皮鼓胀不肯进食。

  小孩子们专门喜欢找这种蛤蟆戏耍,一边用棍子敲一边口中念念有词:“敲,敲,气鼓包,没处躲来没处撩(跑的意思)”,然后它就会膨胀到像是吹到极限的气球。

  云娇娇最喜欢看顾胜昔那副蠢样子。

  现在顾胜昔脾气更加不好,依旧是一点就炸,可以前炸的是她自己,现在炸的是别人。

  来刘家大队还没半年,已经打了她三次耳光了,一笔笔云娇娇都记着,她会回去告诉姑姑的,姑父那么听姑姑的话,一定会好好惩戒这个不听话的女儿。

  姑姑前两天给她发来电报了,叫她务必要带着顾胜昔一同回帝都去,只要自己完成这个任务,姑姑就想办法给她办回城。

  从前在家的时候,奶奶爸妈全家都看重男孩,肉蛋几乎没有女孩的份,衣服更是都捡了男孩们淘汰下来的,小小年纪就开始被各种家务包围,捡煤核、洗衣服、打扫卫生、带比自己小的弟弟妹妹……

  还要时常挨打挨骂。

  她觉得家里就像是个牢笼。

  因此姑姑提了一嘴要找个跟顾胜昔一起下乡的“照看”着点,她拼命表现,在众多姐妹中脱颖而出才拿到了这个任务。

  她觉得把顾胜昔那个大傻子拿捏在手里不费吹灰之力,只要略施小计让顾胜昔跟乡下泥腿子滚了苞米地,她就得留在这里。

  到时候靠着两份安家费她可以在农村吃香喝辣,等到一年以后安家费发放完毕,她带着顾胜昔那些好东西直接拍拍屁股回城去,姑姑不但要给她安排工作,还要一辈子承她的情。

  可惜的是剧本没按照云导设想的演,她自己反而成了被捏住命运后脖颈的那一个,现在云娇娇觉得以前她多少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

  不过想来姑姑这么急三火四要自己务必带着顾胜昔回去,家里肯定给她安排好了一场大戏。

  这回她不参与了,就在旁边看热闹,她就看着在农村牛气冲天的顾胜昔是怎么被姑姑收拾到生不如死,然后再狠狠踩上几脚,想来也一定特别解恨。

  顾胜昔被张红梅硬拖着去杀猪现场感受一下氛围就回来了,根本没留意到云娇娇这号人物。

  她这么快从现场溜回来是因为实在是听不得杀猪时那撕心裂肺的嚎叫声。

  这种行为颇似鳄鱼的眼泪,因为听不得猪临死时的嚎叫并不耽搁她分猪肉。

  很多家的孩子们都跑出来看热闹,他们兴致勃勃的参观屠夫大老李把锋利的尖刀一下捅进下颌的那个地方。

  大老李是有名的“一刀死”,位置找的特别准,这边刀子捅下去,那边就有婶子拿着放了盐和水的盆子接住,一边接一边搅合,这样猪血才不会很快凝固。

  搅好的猪血一大半用来灌血肠,这是杀猪菜里一味至关重要的材料。

  另一半则分给这一年来对屯子里有所贡献的家庭和社员。

  等到猪血放尽,还要在一条腿戳个口子把猪吹得圆滚滚,这绝对是个力气活,纯靠嘴巴吹。

  大抵上跟吹牛皮差不多性质吧。

  因为老品种猪比较瘦,肚腹之处褶皱颇多,很难煺毛,必须要吹得鼓胀起来,再用热水浇了之后用一种卷刀子不停的刮。

  当然,这种力气活大老李一般不亲自动手,由他儿子和徒弟代劳。

  因为今天要一口气杀四头猪,这对于杀猪匠来说也是个力气活。

  孩子们几乎寸步不离大老李,前呼后拥,走到哪跟到哪,这是每年一次属于大老李的高光时刻,简直是偶像明星级别的待遇。

  其实孩子们看的并不是大老李,他们只是在提前yy一下,比如那边灌血肠孩子们就开始讨论血肠的味道,煺猪的时候孩子们又开始炫耀某次他们吃过的猪皮冻,开膛破肚的时候则会一拥而上,努力争抢他们最宝贝的好物——猪尿泡,也就是猪的膀胱。

  吹鼓了用绳子牢牢系好,那就是纯天然的足球加排球,农村的小孩子能玩好久。

  当然,要事先哀求大人的允许,不然抢这玩意会挨揍,猪的胃又叫猪肚,而膀胱则叫猪小肚,收拾好了也一样能吃。

  今年一起杀四只年猪,他们靠着一哭二闹三干活的绝招,哀求到两个份额。

  家里有比较受宠的女娃的这一天也有盼头,前面说过狼髀石,猪身上也有这东西,就是众所周知的游戏道具嘎拉哈。

  这就是世界的参差。

  一边哀嚎着结束生命,一边却是各种算计到极致的瓜分和狂欢,世界从来都是弱肉强食,道理和仁义是讲给同等阶层的。

  一直闹哄哄到中午,分猪大业终于轰轰烈烈展开。

  依旧是一个梯队一个梯队的排队等候,都是按照工分和贡献,表现积极的分的多先挑选,表现不好的等着吃血脖肉和瘦肉去吧!

  君凛虽然已经搬到顾胜昔隔壁自己的砖瓦房里住,他的那份肉却一分为二,一半给了三老太爷,一半给了顾胜昔这边。

  张红梅工分高,顾胜昔表现好,程茜虽然没有工分但是人家有钱,再加上一个给全村带来光明的何小雅,几个人的份额加在一起居然分了一盆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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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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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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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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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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