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仍旧被一股极其愤懑的情绪操控着。
顾胜昔也终于发现,纵然自诩灭门屠夫,再世为人她的血仍旧是热的,她的心其实并没有被那些仇恨湮灭了良知。
尤其在看见那个身材高大却骨瘦如柴的男人总是努力遮挡住身后几个老人和妇女时。
顾胜昔恨不得两颗弹子把魏民加工成瞎子。
君凛紧紧握着顾胜昔冰冷的手,用自己修长的手掌尽量包裹住,像是要把温暖传递给她。
空气中一股淡淡的幽兰之香氤氲着,似乎昔昔情绪激动的时候这股味道愈浓,很早之前君凛就发现了,昔昔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兰花香气,隔了很远他都可以察觉得到,每到她特别紧张愤怒等情绪波动明显时,这股香气就会愈发浓郁。
君凛很喜欢这恬淡的幽兰之香,可是他舍不得看着昔昔生气。
自从昔昔说要带他出山,自从昔昔答应带走那些一大箱一大箱冷冰冰的东西之后,他作为那些死物件的守护者就也顺带着归昔昔所有。
没必要弄清楚为什么昔昔情绪忽然波动这样大,只要昔昔不喜欢的他就必须要讨厌,因为他是昔昔的,要保持步调一致。
其实他也很讨厌这样的场景,他恍惚记得自己似乎也曾经这样站在台上,被人丢过烂菜叶子,记忆中还有人被打的口吐血倒在台上,他的爷爷挂着一块大铁牌子,很重,爷爷努力低着头……
“如果我把姓魏的赶出去,你会开心一点吗?”
身边少年问得小心翼翼。
“这不关我们的事。”漆黑的夜里,寂静的村落,顾胜昔慢慢调整自己的情绪,像是在说服君凛也是在说服自己:“杀个人很容易,可是我们杀了姓魏的还会来别人,而且不管是杀人还是伤人,都绝对不是整件事情的终止,打了狗子就会来了主子,搞不好会牵连到刘家大队,毕竟人家是上面派来在‘保护’社员们的。”
“我懂。就像是我带着虫虫它们不许那些狼过河吃小孩,但是小孩却会打我们一样。”
顾胜昔摇头:“那不一样,他们不是真的保护社员们,这些人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也不是真的保护那些人类,我只是不想他们去蝙蝠洞。”
顾胜昔站在自家大门口,夜风拂过她额前的发,君凛发现她在微微的笑。
“你还真是什么都跟我说。”而且说的这样直白。
为什么不说呢?他保护的东西都已经归她所有,他也就等于是她所有,只要她问他就一定会说的。
夜风吹拂,两根发丝掠过嘴角鬓边,痒痒的,顾胜昔伸手去拂却发现少年微微低了头,把一颗毛茸茸的脑袋送到她手边。
顾胜昔笑了,心里那股郁气来得快散的也快,她将手放到少年的发顶,毛毛的刺刺的,让人心里酸酸软软。
不知不觉他已经比她高了一些,这才多久?
这让她想起自己小时候养的那只阿拉斯加小奶狗,看自己养的毛孩子一点点长大,每个铲屎官都会与有荣焉。
可惜后来那只小奶狗被小叔家的弟弟给打死了。
顾胜昔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养过任何活物。
她连自己都朝不保夕,给不了毛孩子要的岁月静好,也给不了毛孩子要的鸡飞狗跳,何必再去坑害无辜?
可能是救火累着了魏队长,接连两天他们都没有再去找窝棚那边的麻烦,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下了一场大学。
这场雪跟之前那场小雪截然不同。
那场小雪更像是帝都的雪,温温吞吞,细细碎碎,全无一点凛冬那透骨的寒。
这场雪伴着西北风呼号着,一卷卷杨花一般四处飞洒,看着飘逸可砸到脸上你就能理解“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是什么滋味。
为了防止大雪封门,早上起来大队长又跑去大柳树底下敲钟,喊着大家清理出一条毛毛道来。
程茜这几天像是一只懒洋洋的猫缩在被窝里,连张厨娘呼喊出来吃饭都懒洋洋的。
“什么味?”
多大的风雪都挡不住君凛蹭饭的脚步。
一进屋他就提着鼻子到处嗅:“什么味道?辣椒炒糊了?”
“算是你猜对了,红梅姐在地炉子上边烤的干辣椒,剪碎了再放点酱油,切点葱花,就是这味道了。”
他们今天早上吃高粱米粥。
高粱米的饭米汤黏黏稠稠的,有点酸奶的口感。
一碟米黄的冻豆腐被切成腐乳大小一片片斜着码放在盘子里,淋上张红梅做的烧辣椒酱,味道简直绝了。
另一盘子则是蝲蛄蒸蛋,简直可以鲜掉人的舌头。
这些蝲蛄是那天顾胜昔跟君凛从鬼潭带回来的。
原来这就是君凛说的带着壳的奇怪的东西。
这东西比小龙虾个头小一些,外形十分酷似,不过和小龙虾随遇而安不同的是这家伙对水质要挑剔到严苛。
只有最干净没有污染的流水里,蝲蛄虾才能存活,因而后世几乎绝迹。
聂锦曦几乎走遍祖国大江南北品遍华夏各地美食,奈何生不逢时,她还真就只听过蝲蛄虾的名字却无缘一吃。
那天他们去茶碗子山因为来去路上耗费太多时间,又挖了两棵人参,实在不能再耗费时间多抓了。
其实顾胜昔别墅里倒是有,就是现在不好拿出来。
知青点一个苏茉,屯子里还有个何小雅,这世界已经被穿成了蜂窝煤,顾胜昔认为自己一定要努力捂紧小马甲,死活不跟她们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所以她想要吃到著名的麻辣小龙虾,暂时只能去商城里叫外卖偷偷的吃。
民兵队最近很安静。
大概是想要做的事情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全都被封印住了,张红梅说昨天魏民好像带着几个队员去了山里。
“所有人都空着俩爪子回来的,连只耗子都没打着。”张红梅一脸鄙夷:“那个副队长吕家财居然还还向我打听你来着,真是臭不要脸。”
顾胜昔微微一笑,要是有必要的话她也可以带着弹弓子跟他们一起去,毕竟,她打“鸟”可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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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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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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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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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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