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胜昔是相信在某人身上真的存在着某种幸运光环的,或许何小雅就是吧。
“可惜了,这么大一块五十多年的桦树茸,就这年月最不值钱。”
顾胜昔顿时惊了,长在这种显眼的地方五十多年才被发现?她愈发相信自己之前的推测,见何小雅一脸郁卒的样子,于是劝慰她道:“不要太贪婪,咱们两个一起进山一趟,我手里这只野鸡拿去那个地方最多就五块钱,你这个起码也能卖十块、二十块的吧?”
“可是到黑市你手里的东西随便就能卖得出去,我这个可不好找买主,这是统购统销的弊端,无法精准定位买家,有货的卖不出去,想买的又买不着。”
顾胜昔现在也叹息了,话说我知道你已经在拿我当朋友处了,但是小马甲你能不能捂一下?有些太超前的话咱还是尽量不要拿出来说啊!
“要不咱换换?”顾胜昔随口说道。
那么大一块五十年的桦树茸,挂到商城里买估计不到一万也得七八千块,再扣掉提现一半也有四千块,四千块和二十块的对比,着实惨烈了一些。
“换就换呗,你给我两只鸡这桦树茸就归你。”
顾胜昔心中一动,说道:“那你还是亏了,要不你说说你都需要什么,我看看能不能帮你弄到?”
“我最想要一条棉裤,你要是能给我整两斤棉花来我连那个白灵芝都给你。”何小雅身上穿着补丁摞补丁的破烂衣裤,想来里面就算有穿棉衣,应该也是好几年高龄已经不大保暖的了。
棉花在现在也属于战略物资范畴,只是随着品种优化产量提高以及纺织品不断推陈出新,变得需求量不是那么大而已。
现在无论是供销社还是县城的大百货,有钱有票都很难搞到棉花,也难怪何小雅一筹莫展。
但是这对于顾胜昔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别说二十斤,二百斤她都可以弄到,疆省优质长绒棉一斤才三十块钱左右,那块桦树茸按照八千块估价再扣掉一半提现,也能买一百三十多斤棉花,估计都做成棉裤何小雅能一直穿到寿终正寝。
“我给你弄五斤棉花,你看看还需要别的不?”顾胜昔想着她可以从其他方面弥补一下何小雅,别让她太吃亏。
至于以后要不要长期大规模合作,还得再看看何小雅这个人的品行如何。
反正顾胜昔能看得出,她身上有秘密,恰好顾胜昔自己也是。
何小雅提着顾胜昔的柳条筐一起往回走。
快到顾胜昔家的时候,前面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引起了何小雅的注意,她把柳条筐塞到顾胜昔手上示意她躲去石头后面藏起来,自己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前面的人。
“苏知青,等一下!”
和张红梅以及顾胜昔的相处让何小雅心中的愤懑退散不少,这两个知青都很不错,不因为她穿的破衣烂衫瞧不起她,也没因为她们来自城市而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就有什么优越感,尤其是顾胜昔,何小雅面对她时完全没有面对一个才十六岁的小姑娘那种感觉。
面对他们这些泥腿子,她既不像程茜那样清冷不好接近,也不像金海燕那样平易近人,嘘寒问暖,何小雅知道那都是装的,只是人家装的像也装的久啊!
顾胜昔也在伪装,她一直表现得很像一个还没成年的少女,眸光澄澈,双瞳剪水,可是却常在不经意间迸发出凛冽锋锐,令人不敢忽视。
大抵就是后来大家常说的扮猪吃老虎的主。
她改变了浑身是刺的张红梅,希望这一世张红梅可以在顾胜昔的影响下不要重蹈前世覆辙,她明明可以有不错的日子。
何小雅看了前面愕然站立的苏茉,要是她没记错的话,好像上辈子苏茉是扶弟魔,宁可自己不吃不喝也要把能存的物资都攒起来邮回家里去,后来她被赖狗子占了便宜,还让人捉了奸,不嫁给赖狗子就要去农场改造,苏茉最后跳了河。
而这辈子的苏茉,明显人还是那个人,性情却一点都不一样了,她像是预知了自己会挖到人参,会发现那个树洞。
何小雅原本是想看着她作死的,可是在顾胜昔家跟她们的相处让何小雅冰冷的心融化些许,起码上辈子苏茉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这辈子虽然又是抢人参又是抢珠子,可是终归都没有损害到何小雅的利益。
何小雅伸出手来:“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吧,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也不会对任何人提起。”
藏在石头后面的顾胜昔:嗯,我果然料事如神。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什么时候拿了你的东西?”苏茉一脸不耐,似乎何小雅的确污蔑了她。
“非要我挑明了说吗?那颗被你抢走的珠子,那是我的。”
“你怀疑我是那个抢走你东西的人?真好笑,你是不是有被迫害妄想症?我承认之前人参我是有点私心,可那是因为我家里有人生病需要人参,我也是不得已才撒谎的。你不是说你还打伤了那个抢东西的人吗?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看,我脸上有伤吗?”
何小雅看着那张凑到自己面前的脸,目光在苏茉脸颊某个地方不断游移,如有实质,不是努力克制的话苏茉真的想要伸手去抓挠一下,对方的眼睛像是藏着跟针,看的她受伤的地方刺刺的,痒痒的。
可是苏茉知道,自己的伤不到一个小时就好的干干净净,在她顺利认主之后。
现在那颗珠子已经跟她融为一体,没有任何媒介,谁也无法夺走她的宝贝!
被苏茉骂狗眼,何小雅也没有生气,反而笑得意味深长:“的确没有伤,苏知青的皮肤可真好,就像书上说的吹弹可破令人羡慕,这么美的人大晚上的别到处跑,当心夜路走多了遇见那个东西。”
苏茉反唇相讥:“你不也在这条路上?说不定我没遇见反而让你遇见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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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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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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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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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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