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山的队伍出发了,顾胜昔遥遥看着带队的小老头,那位刘家大队的活宝贝三老太爷一到了山里整个人都变得不同了,如龙归大海猛虎归山,好像这莽莽山林才是他的家一样。

  老爷子身上背着双筒猎木仓,腰里别着他那个标志性的大铜烟袋锅子,装满烟叶子的小口袋随着他的步伐晃晃荡荡,让顾胜昔比较惊讶的是赶大车的老君头也赫然在列,还有屯子里几个精壮的大小伙子,他们并不是进山队伍成员,只是帮忙把物资运到山里,而狩猎队现在除了必备的武器之外全都空手,这一去要十天半个月才会回来,体力自然是能节约一点是一点。

  武器弹药、吃喝嚼用、睡觉的大帆布帐篷,一些用得着的药剂筐篓麻袋等等全都由那些小伙子背着,捕猎队除去三老太爷和老君头之外的成员都兴奋而紧张。

  狩猎有个不成文的规则,第一次出手一定要见血,否则不是收获少就是会有人员伤亡。

  所谓的见血就是捕获到猎物的意思,倒不是一定要把猎物打出血。

  意义和古代军队开拔之前要祭旗差不多。

  为了确保狩猎队首战告捷,屯子里的社员和知青们都隔了一段距离,静悄悄跟着,害怕发出声音惊动到猎物或者影响了狩猎队的判断。

  狩猎队里大多数都是进过几次山的老手,经过多次磨合也互相熟知大家强项,四个背着木仓的自然是射击最精准的,其余有擅长下套子的,有擅长观察野物追踪的,不一而足,一旦发现情况都能根据自己和附近队友所擅长直接做出正确应对,在捕猎时这很关键。

  因此当一只飞龙“扑棱棱”从草棵子里蹿出来,被三老太爷叮嘱过的福山直接打出第一枪,号称最有希望接棒三老太爷的神射手,福山自信心爆棚。

  然后很装逼的打空了。

  “该该,该该该!”

  学名为花尾榛鸡的飞龙嘲笑着利落攀上一个小松树,然后一个凌空飞跃躲过替补成员的射杀,只留下树枝摇动,和冬季白桦树一个颜色的花尾榛鸡顷刻隐没入草丛里。

  刚一进前山居然就出现了猎物,大家都始料未及,可是第一次就失手,在屯里人面前丢人失了面子事小,出师不利的兆头才是大家最在意的。

  就连三老太爷也把自己的猎木仓拔出来,瞄准了预判位置,等待这只一场鸡贼的鸡出来受死。

  然而这只飞龙就像是知道了人们的心理,始终不见任何踪迹。

  跟随进山队伍的人全体立正,谁也不敢再往前走,顾胜昔却拿出自己的弹弓子慢慢寻着一个方向摸了过去。

  草木簌簌而动,两声清脆的枪声过后,花尾榛鸡一路火花带闪电从灌木丛纵越之后再次蹿上一株榛子树。

  花尾榛鸡虽然名字带了个龙,但是跟威猛神武那是半点不沾边,反而天敌到处都是,天上的老鹰地上的黄鼠狼,再加上一切肉食动物几乎都能吃它,因为飞龙它不会飞。

  赖以生存的技术就是靠警惕和速度,再加上风骚的走位。

  大家都想把这只飞龙打下来,可是土枪土炮命中和射程有限,眼看第一次狩猎的见鸡行事就要变成无鸡之谈,只听见“咻”的风声掠过,“啪”的一声轻响过后,飞龙发出此生最后的嘶吼:“该,该!”

  人群一阵欢呼!

  谁能相信一个小丫头片子,竟然用弹弓子做到了猎枪都没做到的事,旗开得胜!

  “好!”三老太爷老怀大慰:“此行,必定大顺!”

  虽然猎物不大,飞龙也就比鸽子大那么一丢丢,可是名字里毕竟带着个“龙”字,也算吉兆吧!

  “丫头,等着,只要这次能猎到狐狸,三太爷帮你弄个大围脖!”

  “好嘞,谢谢三太爷!”

  老爷子背着手,听见小姑娘干脆利落的回答,声音如泉水滚过山石,心中愈发高兴,仰头大笑几声之后一挥手:“进山!”

  每个人都兴高采烈,尤其是不动声色跟在何小雅身后的苏茉。

  来了,那个她进入到这个破败贫穷的农村就开始盼望的一天,终于来了,从此后她将逆风起舞,惊艳世人!

  这一次,一定不能出错!

  进山队伍行进到后山大概五、六里路左右的地方,擅长观察的名叫二宝的人阻止了后面跟随的人们。

  “不要再往里走了,这里有黑瞎子活动过的痕迹。”

  单枪匹马没装备的情况下,人甚至打不过一条土狗,但是一旦这样成群结队且配备武装,只要狼王不出现,他们大概率在这山里就是无敌的。

  因为黑瞎子和大虫都是单打独斗,它们从不轻易跟人死磕,因为对于这种大型进攻型动物来说,受伤就可能意味着死亡。

  所以它们也会衡量利弊,感觉情况不妙就全都躲起来了,但是它们不会放弃属于自己的地盘,所以狩猎岁离开那些猛兽就有可能会回来。

  所以为了确保大家安全,每次狩猎队都会给大家划出个相对安全的区域。

  “好勒,一路顺!”

  社员们答应之后开始努力寻找山货。

  山林中时不时会响起欢欣的惊呼,大山从不吝啬,向渴望收获的村民们敞开怀抱。

  “妈呀,快看这秋木耳,一大片,艾玛,够我们全家吃到开春了!”

  “五丫,快过来,这边一大片冬蘑,老鼻子啦,叫你奶也赶紧过来我这边!”

  林间此起彼伏的呼喊声激发了剩下社员的斗志,觉得前面一定有更好的山货在等着自己。

  何小雅背着个背篓子,独自一人走走停停,似乎在辨认着什么,慢慢跟大家渐行渐远。

  树木越来越稠密,越来越高耸,抬起头往天的时候甚至已经开始不辨方向,何小雅偶尔会有选择的在一些地方留下痕迹,以免迷失方向走进危险区域。

  然后她在一棵又高又粗的大树前停下,抬头仰望,树干上果然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白灵芝。

  不远不近跟在后面的苏茉自然也看见了那朵在书中出现过的白灵芝,给她带来奇迹的白灵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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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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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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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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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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