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凛一颗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嘴角快咧到额角:“喜欢,特别喜欢!”
这是昔昔一针一针亲手给他织的毛衣!
君凛的心瞬间如张满的风帆鼓噪起来,叫嚣着,想要抓过眼前的少女一同在林间纵越奔走,长啸放歌!
她心里他一定才是最重要的人吧,那个小孩子最多也不过是给了些破布让他带回去自己做鞋子,昔昔都没有亲自动手。
况且,君凛悄悄低头看着自己身上这套蓝色棉布内衣,这是全新的啊!
那股暖随着这个念头顷刻覆盖全身,他一定是昔昔全世界最在意的人,否则为什么她之前会一而再的帮着自己?
这一刻君凛愈发肯定之前心中的那个想法,既然昔昔这么在意他,那么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这条命,不能像从前那样自轻自贱,否则怎么对得起昔昔彻夜不眠的照顾他?
虽然那天昔昔已经拒绝了这一屋子的谢礼,可是君凛单方面决定,这屋子,这大山腹地所有的一切,都属于昔昔!
“娘也舍不得丢下你,可那是祖宗决定的,你身上背了那东西你就要一直守着,它们就是你存在的意义!”
妇人一根根掰开少年的手指:“你别怪娘心狠,别怪娘!”
君凛原本有些傻憨憨的笑忽而变得森冷如冰,娘,阿凛一定会听你的话,它们在哪里阿凛就在哪里,所以以后它们归了昔昔,阿凛就要一辈子跟着昔昔。
谁叫守着这些玩意儿是他这辈子存在的意义呢,呵。
祖宗决定的,不是吗?
顾胜昔看着少年忽然浑身散发着一股寒意,顷刻又消散不见,他琥珀色的深瞳望向她:“小昔姐姐,好看吗?”
铁灰色的毛线,菱形块花样简洁大方,衣袖做了连肩处理,时下手工毛衣大多都是上肩的,织好了袖子再缝合上去,弹性和整体性都差了一些,看着也死板。而顾胜昔这种连肩处理让毛衣看起来很像后世那些机织款式,多了几分随性和洒脱。
君凛依稀记得自己小时候是穿过针织毛衣毛裤的,只是八岁之前的记忆被他一分为二,和家人们的相处被他尘封于最不愿想起的地方,属于人类生活的种种却被他时不时就拿出来回忆,避免他忘却自己曾经是个直立行走的人。
顾胜昔点头:“嗯,好看。”
自己的作品就如同自己的娃,当然是怎么看都好。
君凛抬眼就望见顾胜昔直白得毫不掩饰的目光上下打量着自己,明知道她在看这身衣服,君凛依旧觉得两只耳朵“轰”的一下像是被火烧了一样的灼热。
“本来还想再给你织条毛裤呢,不过时间上是来不及了,我托人给你买了一条绒裤先穿着,现在把毛衣脱下来换上那套绿色衣服,我帮你把头发理一理。”
穿着针织衣服理发,头发茬子会扎得你刺痒很久。
因为身上已经穿着秋衣秋裤,君凛直接大大方方在顾胜昔面前听话的脱下毛衣,小心翼翼却又笨手笨脚叠好放在拔步床上,然后换上军绿色的假军便装,几乎是同手同脚走过来坐在阴沉木的绣墩上。
顾胜昔前世学了很多技能,可惜其中不包括理发。
拜小冠所赐,别墅里有各种规格的理发工具,她的好奶奶曾经骂她“怕死鬼”,其实她老人家这种说法是错的。
顾胜昔并不怕死,她囤积了那么全面的物资,只是因为怕活着的时候不舒服而已。
顾胜昔围着君凛转悠了好几圈,转得自己头都晕了,最后终于决定就理个寸头吧,顾氏寸头的标准就是所有头发保留一厘米。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君凛那头过肩的飘逸长发依旧让顾胜昔给理得狗啃一样,尤其前额部分,由于君凛天生就带着美人尖,于是就总有一缕头发不听话的往额头垂,像是故意留了点刘海。
而顾胜昔也是第一次认真打量君凛的长相,哦豁,虽然我手艺实在不太行,但是不得不说你得要感谢我呀,你那被飘逸披肩长发封印了n年的盛世美颜,终于在我手中得以见天日。
都说红颜祸水,看样子她大概要给刘家大队领进来一个超级大祸害了。
十四岁的青涩少年长身玉立,五官精致中带着凌厉,丛林的杀戮生活让他纵然穿上人类的着装依旧有着清隽外表难掩的野性和桀骜,那种独特的气场是同龄的王浩和狗剩子都无法具备的。
顾胜昔看着被自己一手打造出来的少年,忽然就理解了前世那些妈妈粉、阿姨粉、姐姐粉看见自家崽崽的心情。
留下一袋奶粉给君凛,顾胜昔拿手指头戳他:“看看这衣服,别人穿刚好的尺码你穿了还能再塞进去一个,记得每天烧开水冲奶粉喝,不然将来长不高也长不胖,看看你这豆芽菜一样的体格,这不行啊!”
不知道是不是什么年龄段的男性都很抗拒“不”这个字,君凛随手戳回顾胜昔:“说我豆芽菜,难道你自己不也是豆芽……”
他的“菜”还没说出口,顾胜昔已经一记锅贴轰上他的脸:“啊啊啊,你干什么啊!”
活了两辈子的顾胜昔第一次被人咸猪手,顿时恼羞成怒,柳条筐都不要了直接冲出山洞,头也不回的跑了。
君凛一动不动。
心中的震撼无以复加。
他居然……
他居然……
比输了啊!
昔昔的胸肌当真比他的大!
啊啊啊,君凛也崩溃了,倏地转身去翻那把束之高阁的铜壶,他要烧水冲那个叫奶粉的东西,他怎么可以比输了?
难怪昔昔总是用一种难过的眼神看着他。
他一定要努力,要拼命长身体,一定要比昔昔的大!
一路狂飙回知青点的顾胜昔一整天都不对劲,尤其回想起君凛被扇了一耳光的愣怔错愕时更是觉得丢脸透了。
她是在想什么?
君凛是个八岁就开始跟狼群在一起生活的特殊存在,大概率他是不懂得男女之分的,从他毫无顾忌穿衣服给自己看就应该看得出来。
他根本就是无意识的和自己做出同样动作而已,结果她就那样把人给打了,最丢脸的是打完人她还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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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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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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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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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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