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顾胜昔逃之夭夭,踪影皆无,李桃花母子才后知后觉想明白“耽搁下蛋”是那黄毛丫头在嘲讽侯胜利结巴。

  “娘那个插的!”李桃花一扫之前努力维持的慈眉善目,对着空气破口大骂:“小比崽子竟然敢嫌弃我家胜利,给脸不要脸的贱皮子,我还就非要把你弄进家里来,看到时候老娘怎么拾掇你!”

  “对!娘,到……到……到时候我再……再……在外边养……养个小的,反……反正小……小贱货也……也有钱,就……就叫她……她在……在家干活带……带孩子……伺……伺候爹娘,敢……敢……敢……不听话我……我大……大……大耳雷子轰……轰……”

  侯胜利越着急越磕巴,听得李桃花满心烦躁,一把扯过不省心的儿子往家走一边骂骂咧咧。

  不过她也不笨,不提名不提姓不提事件起因经过,只一味的口吐芬芳,就算屯子里有人听见,也不知道李桃花这样满嘴喷粪又是因为啥,反正也听习惯了。

  天气越来越冷,顾胜昔看着拴娃这么冷的天穿的依旧很单薄,脚上穿着的鞋子虽然是二棉鞋,可是前面已经磨坏了,孵出两个大脚豆冻得通红露在外面,一只鞋子后跟已经踩断,像是咧开的大嘴,走起路来发出轻微的“啪嗒”声。

  孩子们送来的东西越发五花八门,饮狼坡成了顾胜昔和孩子们交换物资的一个临时据点,隔一天一次,孩子们会把自己认为可以兑换橘子糖的东西交给顾胜昔。

  大件比如柴火会直接帮她捆成捆送到知青点去。

  顾胜昔这一天换给别的孩子的都是橘子糖,唯独拴娃给的是几块明显是旧衣服拆下来的布和两件工人房里的旧衣服。

  顾胜昔家里没有童装,就算有也没办法拿出来,无论面料还是款式,都是这个时代不宜露面的东西,太超出大家认知的东西,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会被有心人冠以“通敌”的罪名。

  顾胜昔打听过拴娃家的情况,爹娘都不在了,爷爷奶奶养着他长大,可是一大家子人,拴娃的爷爷奶奶也不只有拴娃这一个孙子,物资匮乏的年月多吃一口饭可能会让自己活下来,少吃一口可能会死,所以别指望谁会高风亮节。

  这个时候是真的对别人仁慈就同于对自己残忍。

  家里那点东西一大家子都盯着呢,拴娃的爷奶也不好过多偏颇。

  于是顾胜昔叫拴娃把这些破布和衣服拿给奶奶:“你就说是小昔姐姐拿给你做棉裤面、做鞋子的。”

  “谢谢小昔姐姐。”拴娃乖巧的给顾胜昔鞠躬,脏兮兮的小脸上,大眼睛里蕴满泪花,要掉不掉的。

  看得顾胜昔心里一阵阵发酸,想起小叔七岁的孙子,每次吃饭都必须要爷爷奶奶跳那个鸡飞狗跳羊咩咩叫的“小鸡小鸡舞”,才肯纡尊降贵吃一点自己喜欢的东西,要是小祖宗肯吃点青椒叶菜,那简直就是一件普天同庆的大喜事。

  而拴娃却在为了一顿饱饭、一件御寒的衣服跟那些大孩子们一起上山下河,摸鱼拖柴,五岁的孩子就已经开始为了自己的温饱在努力。

  顾胜昔摸摸拴娃的头,趁着别的孩子不注意往拴娃手里塞了两根牛肉干。

  拴娃五岁的人生里并没有见过什么牛肉干,他甚至不知道还有一种肉食是牛肉,只是那股属于荤食的味道一股股往鼻子里钻,他知道这一定是好吃的,否则小昔姐姐不会这样藏着掖着不让别人看见。

  拴娃眼眶里的泪终于还是没控制住,“哗啦”一下流出来,他赶紧用脏兮兮的手背一边一下抹干净,小声的,虔诚的再次说了句“谢谢小昔姐姐”,然后头也不回的跑走了。

  饮狼坡不远处的大石头后面,跟屁虫正跟着它那一身白毛的王趴伏在草丛里。

  它能感觉得到,王的情绪很低落,是因为它今天没能成功捉到那只傻狍子吗?还是因为今天河边的那个姑娘把好吃的给了别人?

  君凛的眼睛一直在盯着那个小男孩的脚,那上面有一双带着补丁还有很多破损的鞋子。

  可是他从八岁以后就再也没有穿过鞋子了。

  小鼻涕孩比他幸运,他的小昔姐姐都担心他会冻脚。

  君凛看着自己常年赤足已经被磨出一层厚厚硬皮的脚,那上边遍布着数不清的伤痕,粗糙而丑陋。

  君凛忽然意兴阑珊,喉咙里低沉的咕隆一声,转身几个起落就消失在草丛里。

  跟屁虫疾步紧追,王,你慢点啊,跟屁虫跟不上啊!

  顾胜昔并不知道自己的大腿曾经近距离观察过她跟孩子们的互动,她现在正对着一个男人怒目而视。

  男人的脚边正坐着不久前才离开的拴娃,此刻小男孩本就不甚干净的小脸血迹斑斑,看起来异常狼狈。

  而男人那条补了两块补丁的裤子,小腿肚子位置有一块濡湿的地方,看起来依稀像是一团血迹。

  血迹上面齿痕十分清晰。

  这就是拴娃会被揍的原因。

  男人嘴巴里不停咀嚼着一边对着拴娃破口大骂:“小比崽子,你他娘是人还是牲口?竟然敢咬老子?”

  男人的手对着拴娃的脸就要扇下去。

  “啪”的一声,他的手被一块带着肉香的“暗器”给袭击了,不是很疼,等到男人琢磨明白时赶紧在脚下附近的草棵儿里摸索着寻觅着。

  这味道他熟悉,正是自己嘴巴里嚼着的好吃的那种肉干,他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香这么特别的肉。

  “拴娃过来。”

  五岁的孩子,努力眨巴着眼睛让自己不要哭,把地上散落的布片和被踩得脏污不堪的两件衣服一一捡起,一瘸一拐走到顾胜昔旁边。

  顾胜昔的出手给了狗剩子勇气,他大踏步走到顾胜昔身边用手指着正把草丛里寻到的肉干塞进嘴里大嚼的人:“小昔姐姐,赖狗子抢走了我们的糖,还想要抢拴娃的衣服,拴娃不肯给,他就踢拴娃,后来他翻了拴娃的裤兜抢走肉干,还揣得拴娃摔了一跤,所以拴娃才咬了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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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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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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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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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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