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的居民基本都知道人类和狼之间以饮狼坡划河而治的规矩,不过就算过了饮狼坡只要不招惹到那些狼,它们一般不会主动伤人,但是会驱逐那些捞过界的人类,若是一再冒犯白毛狼王就会带着狼群对人类展开杀戮。
那些关于白毛狼王诡诈狠毒的传说都快能编成一本民间故事选了,积威已久,屯里人难免谈狼色变。
冬天日子难捱,山里的野兽有时候饿急了会下山来找吃的,野猪、黑瞎子、东北虎,但是只要没惹到狼群,前山都很少看见狼群出没,更遑论这样凄厉的接连两夜的嚎叫。
早上上工之前大队长刘永贵在大柳树底下再三强调:“社员们都管好家里的丫头小子,最近这几天没事别上饮狼坡,不对,是干脆别去前山,有些话不用我说的忒明白,大家伙心里也都清楚,怀揣肚掖十个月生下来屎一把尿一把养活大了,结果一天没管住腿就……那啥了,到时候你们可别怪我刘永贵没提醒过你们。”
其实不用他说,那些孩子们也早就被家里大人耳提面命,这几天别去饮狼坡,看张三下来抓人。
顾胜昔还是到了刘家大队才知道,原来有些地方管狼叫张三。
“据说那个字是说不得的,尤其千万不要跟别人说你没见过它们。”
“为什么?”顾胜昔眨巴着眼睛无比好奇的看着身边的何小雅,也就是之前的何小丫。
何家重男轻女,其实当时的大环境基本家家都重男轻女,不过是程度不同罢了,而何家看孩子的名字就知道女娃有多不受重视。
何大丫,何二丫,何三丫,何小丫……
重回校园之后何小丫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何小雅,其实她想要再换个名字的,可是后来想想思想不更新换代怎么换名字都有种换汤不换药的感觉,所以就还是叫何小雅吧。
今天是星期天,难得休息的何小雅被父母勒令过来上工,自然而然的跟顾胜昔和张红梅凑到了一起。
何小雅笑了,顾胜昔还真是个求知欲满满的小丫头。
“因为它们会在没人的时候让你看看什么叫做张三,满足一下你的愿望。”
可能是因为白毛狼王那些传说的关系吧,这里的人好像把整个狼族都给神化了。
不过转念一想,顾胜昔忽然觉得,好像跟着君凛的那三只狼都很灵性,尤其是寻宝小能手跟屁虫,那小眼神简直都要会说人话了。
今天的活计依旧很杂,屯子里要出一部分精壮劳动力趁着地还没上冻修河堤,还有一部分继续垦荒,剩下的去踢大萝卜和平整土地。
大队种的大萝卜并不算太多,属于自给自足的过冬菜,或窖藏或晒萝卜干,当然大多数都用来腌咸菜或者酸辣萝卜,属于冬天餐桌上除土豆大白菜之外的第三大主力。
踢大萝卜是个轻省活计,红皮的圆萝卜,白皮的长萝卜,还有半绿半白的绊倒驴超级大萝卜,别看个头都挺大,掌握好敲门一脚就轻松踢下来,所以收萝卜才被乡亲们直接叫踢萝卜。
唯一的体力活就是要把这些萝卜从地里运到地头统一过秤,依旧是一部分送去供销社卖掉,剩下的按照工分平分给所有社员。
有了张红梅这个五年下乡经验且颇具烹饪知识的老马,顾胜昔很快就明白了,白萝卜和红萝卜适合炖着吃,绊倒驴适合晒了做萝卜干或者腌咸菜以及生吃,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喜好决定购买什么萝卜。
当然,新知青由于工分太少本年度没资格参与分萝卜,但是可以用低于供销社收购价的社员内部价跟大队部购买一些留着做冬菜。
因为知青点是大锅饭,新知青们在听取吕明和金海燕这些老知青的建议之后,决定每人拿出一块钱买了三块钱的红萝卜和四块钱的绊倒驴,如果谁个人愿意多买一些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大家分完之后还有剩余。
顾胜昔给张红梅多留了三块钱,如果萝卜还有多余要她到时候帮忙买点绊倒驴。
趁着午休的时间她抓紧去投喂大腿。
顾胜昔虽然并不经常住在温泉小别墅,但是却是她每次回国之后最喜欢居住的地方,因而小别墅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种烹饪用品几乎一应俱全,上工之前顾胜昔已经煲了乌鸡生蚝枸杞汤,小米南瓜粥,水煮蛋一颗,生拌紫甘蓝一小碟,当然,乌鸡生蚝汤是厨娘做好的半成品,她只要小火慢慢的煲就可以了,生拌紫甘蓝则是顾胜昔定的那桌全家一窝端席面上的八个围碟小菜之一。
谁叫顾胜昔自己厨艺太烂呢。
路上打到一只棒鸡被顾胜昔丢进厨房里去,等以后有机会考虑一下给跟屁虫做烧烤吃,她发现君凛的三个部下居然也都很喜欢熟食,每次看见顾胜昔拿出食物眼睛都冒绿光,尤其是跟屁虫。
正是因为这样顾胜昔才更加喜欢这三只狼,都说狼性贪婪,可是顾胜昔每次投喂给它们的食物明显都不够吃的情况下,它们依旧一意孤行选择自己认为好的部位留给君凛。
妥妥的狼王待遇。
跟屁虫老远就跑出山洞来迎接顾胜昔,它大小有点像成年黑背,一看见顾胜昔就用脑袋摩擦顾胜昔的小腿,态度十分亲昵的样子,顾胜昔终于伸出魔爪rua了它两下:“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嗷呜,嗷呜~~”
跟屁虫喉咙里咕隆着,顾胜昔也不知道它在表达什么,唯一能看得出的是它那双蓝色的眼睛现在望向她已经没有了最初的防备和凶戾。
把吃食一样样摆好,君凛的视线依旧只看着她。
别人的系统作弊器很好用,或许也有君凛自己天赋异禀的恢复能力加成,少年已经可以慢慢自己进食,虽然他明显很渴望顾胜昔亲手投喂。
“没有时间了,我下午还要回去上工,昨天已经请假了,总是请假会影响我的表现分。”
君凛含糊的“嗯”了一声,他好像很喜欢凉拌紫甘蓝,对着小小一碟频频举箸。
“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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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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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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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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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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