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连吃喝拉撒都快要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时代,住房问题绝对不仅仅局限于城市。

  农村自建房也一样紧张。

  因为穷,因为孩子多,因为物资紧缺,所以农村的房子照样也是刚需。

  就连程茜都窝在小隔间里,顾胜昔想要顺利搬出知青点自己过清净日子,只有三种情况可以满足。

  一,知青点房塌了。

  二,又有新知青,房子不够住。

  三,嫁人结婚。

  第一个属于天灾,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太大,第二个可能性也不大,因为他们就是新来的知青,至于第三个,完全不考虑。

  倒不是顾胜昔有多冷静睿智,主要是她这具身体今年才十六岁,不够法定年龄。

  这年代农村也好,城市也罢,虽然说法定结婚年龄是十八周岁,但是很多人连结婚证都不扯摆酒就算结婚的大环境下,岁数够不够的也没人卡的太死。

  不然的话怎么同样十六岁只是生日比她大一个月的云娇娇怎么就一副春心萌动的花痴样,眼神都快拉丝的盯着卫凌霄呢?

  别人怎样是别人的事,反正顾胜昔是绝对不会为了搬出去就找个人随便嫁了,这样的办法她就算罹患脑血栓十年都不会采纳。

  熬着吧。

  暂时她还真没别的办法。

  顾胜昔打定主意,珍爱生命,远离那些漩涡中的男知青(卫凌霄)和女知青们。

  知道自己快速攫取贡献值的办法都是无用功之后,顾胜昔上工时更加努力,蚂蚱腿也是肉不是?

  很快,刘家大队不少人都知道知青点新来的女知青顾胜昔年纪最小个头也不高,但是却是个勤劳朴实、热爱劳动的好孩子。

  她越是这样,金海燕看她的目光就越发阴冷,她算是看明白了,顾胜昔明显跟自己一样也是奔着回城而去的。

  要怎么才能除掉这个竞争力最强的敌人呢?

  金海燕开始有事没事跟云娇娇打听关于顾胜昔的一切。

  星期六早上上工分派活计的时候,大队长刘永贵忽然宣布了一个消息:“社员们,同志们,鉴于我们大队的何小丫社员思想进步觉悟高,发现人参及时上缴,为我们刘家大队赢得了本年度先进大队的光荣称号,县里于明日会派专员前来进行表彰,届时领导们很可能会下田参观指导一下我们大队的生产生活,所以明天我们要以饱满的革命热情投入到劳动中去,不要给刘家大队这个先进集体抹黑!”

  人群中开始议论纷纷:“不是前几天都表扬过了吗?自行车票也给了,大茶缸子也发了,咋还表彰啊!”

  “这回还是县里来人表彰呢,也不知道这回还能不能给自行车票。”

  “要不没事咱也去前山找人参吧,我不要两张自行车票,我就要一个就行。”

  苏茉四根手指死死握住大拇指才能让自己稳稳当当站在人群之中。

  人家穿书都是先知先觉,抢占先机。

  轮到她这,不但多了个本应该死去的顾胜昔,还多了个不肯乖乖走剧情的原女主,金手指更是不知在何处……

  苏茉不由得第一百零一次恨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认真的听这本小说?导致很多剧情她都糊里糊涂。

  比如剧情里那位吊炸天的未来大佬顾阆,那样一位叱咤风云,可以以资本撬动政界的厉害人物,为什么现在是如此平庸?

  跟其他男知青比起来甚至有些怯懦木讷。

  难道顾大佬是后来受了什么刺激忽然黑化才开启了暴富逆袭之路?

  努力薅着地瓜秧子,苏茉无比怨毒的扫了一眼已经把她和大多数知青都远远抛在后面的顾胜昔。

  也不知道她是因为自己的穿越导致没有死,还是和自己一样也是穿的,所以卷得习惯了,明明大家都在浑水摸鱼,偏偏就顾胜昔假积极。

  当地有一句话叫做“干得再好,一天四毛(三声)”,意思就是这边的工分很便宜,不管多努力,一天也就赚四毛钱。

  赚这么点钱你玩什么命啊,显得你能耐?

  她还就不信了,卫凌霄自己都在摸鱼,会因为干农活干的很突出而去喜欢一个女人?

  顾胜昔这样卷一方面是因为想多拿点贡献值,一方面是真的想要好好表现给大队领导们看。

  谁知道什么县领导会因为何小丫的事情又来一次表彰呢?

  明天跟王浩约好去县城送货的,第一次交易她就爽约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顾胜昔想着县领导是为了表彰何小丫的,她一个存在感不强的知青在不在问题不大,所以准备今天下工之后去大队长家请个假。

  之前刚来的时候吕明就跟大家说过,刘家大队屯风不错,大队干部们也都还挺好,只要你表现说得过去,一般情况下有什么事情他们都会通融一二。

  但是那些混吃等死磨洋工的落后分子就另当别论了。

  所以为了能顺利请假,顾胜昔今天已经是在超常发挥了。

  依旧是两人一组合作,一个负责在前面拔除清理地瓜秧子,一个负责用铁镐在后面把地瓜刨出来。

  红薯是不用交任务的,这是村子里一直可以吃到开春的口粮之一。

  蒸、煮、烤、磨面、漏粉、酿酒,简直是花样百出,甚至这边人们在起地瓜时那些拖着鼻涕的小孩子已经闻风而动,偶尔大人们会把特别细小的地瓜毛子丢出去,小孩子们就一拥而上。

  嘴急的抢到地瓜的甚至直接用手撸掉上面的泥土之后就开始生啃。

  咬一口会冒出很少的白浆,淡淡的甜味已经是孩子们不可多得的快乐。

  讲究一些的会找两三个小伙伴,找个地方拾点柴火来烧着吃。

  烤熟的地瓜黑黢黢的,一边剥皮一边烫得“斯哈斯哈”直翻白眼也舍不得把到嘴的地瓜吐出来。

  等到全部起完过秤,吴会计会算好斤数,一部分卖给供销社,一部分分给社员们,如果收成好的话多余的部分就会被送到附近的王家粉去漏地瓜粉了。

  看样子今年收成不错,大队长刘永贵的嘴一直都是咧着的。

  顾胜昔觉得今天去请假应该问题不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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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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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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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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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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