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天想在知青点搞分裂搞对立的才是欺人太甚吧?”

  谷小红已经快要气死了,程茜是疯狗吗?她说的人是顾胜昔,关她程茜什么事?用得着她来强出头?

  事情还没理论出个子午寅卯来,大柳树下的钟就被敲起来了。

  张红梅喃喃着:“时间不对啊,早饭还没吃呢怎么就让上工了?”

  吕明老神在在做出一副运筹帷幄的样子:“应该是今天自愿上工。”

  吕明开始掰着手指算:“高粱收完了,土豆也收完了,现在花生苞米都进了场院(堆放需要再加工的农作物的露天场地。),要紧的活计没有了,刚下完雨山上现在肯定满地都是榛蘑,还有蕨菜,猴腿儿,栗子榛子,大队长肯定是看这两天没啥要紧的活计,给大伙放假采山货去。”

  吕明说完拔脚就往院外走,一边走一边喊:“我先去看看,要是猜对了省的大伙瞎折腾了,要是我猜错了就回来叫你们。”

  没过五分钟他就气喘吁吁的跑着回来了:“同志们,想采山货吗?想抓野鸡野兔吗?今天和明天大家可以自由选择,想打牙祭的去山里,想挣工分的继续上工。”

  知青点瞬间沸腾了,毕竟都是年轻人,一听说可以进山去顿时一片欢马叫,喊大家吃饭喊了好几声也没人理,气得张红梅用汤匙使劲敲大伙用来烧水的小铝锅。

  “嘡嘡嘡,吃饭啦,嘡嘡嘡,吃饭啦!”

  吕明一挥手:“先吃饭,再不吃红梅同志要急眼。”

  大家嘻嘻哈哈笑着闹着走到灶间找各自的碗筷等着火头军放饭。

  “也别光想着采山货,天儿是越来越冷了,咱知青点的劈柴(特指木本柴火而非动词)库存不多了,今年人多,炕稍要想烧热点不遭罪,今年大伙谁也别藏奸,众人拾柴火焰高,储备冬柴从我做起。”

  吕明吃的唏哩呼噜,说的喋喋不休,其余人都很沉默,可能大家的心都已经飞去了山上。

  本来以为是收获满满的一天,不料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顾胜昔和张红梅拖拽着一捆干柴嘿呦嘿呦挪回宿舍时和好几个知青不期而遇,发现大家几乎全都是一个表情。

  爬了半天山累得腰酸背痛脚抽筋,最后基本上就是一个人扛着一捆柴回来了,因为刘家大队的全体社员们能去山上的今天几乎都去了。

  要说前山蘑菇中口感最好的当属红蘑,但是最好吃的却是看起来十分单薄的榛蘑,嫩滑爽口,味道鲜美,搭配东北溜达鸡,绝对是大米饭头号杀手。

  在刘家大队附近十里八村,榛蘑炖小鸡几乎是家家过年餐桌必备的一道佳肴,如果没有那一定是吃不起而不是不爱吃。

  难得这次秋收一切顺利,又恰好在农闲赶上了一场秋雨,谁家不想捡点蘑菇留着过年吃?谁家不想趁机多捡点换点肉啊鱼的?

  于是乎,留下一屯子不能爬山的老弱病残守村,其余人几乎都跑去前山了,这么多人集体上山,再加上一些附近屯子也来采山货的,一时间前山的人都快比蘑菇多了。

  张红梅气的直叨叨:“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下地挣工分去了,再轻省的活计也得给我拿个六分吧?四六两毛四呢!”

  顾胜昔发现张红梅绝对有成为经济学家的潜质,一旦涉及到她的钱包进账,这家伙就变得锱铢必较无比精明。

  “就算是去我的秘密基地把剩下那点……估计去了那里的杨树蘑也卖不出去了。”

  附近人尽皆知的几棵榛子树和栗子树就跟遭了劫一样光光溜溜,张红梅实在太过郁闷,没办法只好拉着顾胜昔参与了一场对酸枣树的聚众围剿。

  由于缺乏经验,扎得顾胜昔手指哗哗淌血,可惜酸枣树没有灵性,顾胜昔并未认主成功。

  一直转悠到下午快下山的时候,顾胜昔才在张红梅的英明领导下找到可怜的几棵榛蘑和一团黄呼呼的松树蘑。

  张红梅还给顾胜昔科普:“其实松树蘑也挺好吃,腻乎乎的,就是有股松树油子味,再有就是……嘿嘿,那个虫子比较多。”

  顾胜昔长大了眼睛,她众多技术中唯独没有点亮厨艺,所以原谅她的孤陋寡闻,真的是两辈子第一次听说,原来蘑菇也有虫。

  张红梅拿出一个松树蘑掰开:“看,这个就有。”

  呕~~

  顾胜昔差点没吐了,她不怕虫子,但是她不想和虫子共享食物啊!

  自从听了同学讲的那个脑筋急转弯,苹果里有几条虫是最可怕的,答案是半条虫最可怕,顾胜昔只要一看见食物上有虫子,立刻就会想到那个可怕的答案,然后什么都吃不下去了。

  她把自己柳条筐里那几坨屎黄色蘑菇一股脑全拿给张红梅:“送你了,不必客气。”

  “其实很多蘑菇里都有虫子啊,并不单单只有松树蘑。”

  “可以闭嘴了。”顾胜昔脸色苍白:“给我留几种蘑菇吃,眼不见为净。”

  “嘁,人家都说了,蘑菇虫是蛋白吃,跟鸡蛋一样都是……”

  “闭嘴闭嘴!”顾胜昔挎着柳条筐仓皇逃窜:“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她现在知道了张红梅的第二个恶趣味,越是人家讨厌的她越是要说,真的是太讨厌了。

  看见张红梅阴魂不散又纠缠过来,顾胜昔来了个绝杀:“你还想不想以后我拿弹弓子给你打鸡吃,打兔子吃?”

  “我们去捡柴火吧。”张红梅立刻换话题。

  大队有规定,禁止乱砍滥伐,去山里拾柴随便,但是只能捡那些枯枝死树,不许损伤正常生长的树木。

  张红梅说:“先下手吧,再晚一会可能枯树枝都捡不着了。”

  于是两个人索性把重点放在拾柴上。

  “咱们每个人都有拾柴任务,女知青每人五大捆,男知青十大捆,专门为了过冬准备的。”

  就是在这天出了一则爆炸新闻,听说大队里一个叫何小丫的社员挖到一棵人参!

  几乎所有年代文都有挖人参这个桥段,但是宣扬的满屯子都知道的,顾胜昔还是第一次听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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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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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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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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