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依兰这时看到三姐回来了,不过不是她一个人,而是和一个男人一起回来的。
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姜文涛。
想必是特意送三姐回来,毕竟晚上不放心嘛!
虽然说农村都是比较淳朴的村民,但是谁也不能保证不出什么意外。
姜文涛这点考虑的还是挺周到的。
她转过来,抬手想要挡住老公的目光,不过看到老公的眼神,她就知道晚了。
林耀宗笑着把媳妇的手拉下来:“媳妇,别挡了,我已经看见了。”
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晚上把三姐约了出去,看上去两个人还挺开心。
有说有笑的,还挥手再见。
“哎!看见了就看见了呗!其实也没啥,三姐也不是小孩子了,懂得保护自己的。”秦依兰干脆坐到床上,笑着说道。
“媳妇说得对,我也没有说什么啊!”林耀宗走过来直接把媳妇抱自己大腿上坐着。
顺便啄了一下媳妇的小嘴唇,笑着说道:“三姐自小在国外接受过高等教育,她懂得保护自己的。再说了,姜文涛这人人品还是不错的,不会欺负三姐的。”
“嗯嗯,让三姐他们顺其自然的发展吧!”秦依兰点了点头。
“媳妇,不说这个了,今晚早点睡,我明早要早点起床和老爸去拔秧。”不早点拔好,拿什么插秧。
“好。”
小两口很快就入眠了。
第二天,父子俩六点多就起来了,母亲和大姨也起床了,她们在做早饭。
早上煮了稀饭还有饭,另外还有炒菜。
林耀宗没想到的是,岳母也在厨房帮忙。
两父子和她们打了招呼,就拖着板车,板车上放了扁担和四个簸箕,准备出门。
簸箕是用来装秧苗的。
农村都是这样的,先去干一两个小时的活,再回来吃早饭。
吃完早饭继续去干,到中午回来吃午饭,中午可以休息半小时到一小时,下午继续干活,到晚上天黑了才回来。
“林叔,耀宗,你们怎么能偷偷去呢,还有我们呢!”
林耀宗听到声音,回头一看,原来是大姐夫和二姐夫。
“你们怎么不多睡会?”林国栋并没有打算让两个准女婿,这么早起来帮忙。
本来想着吃完早饭再让他们去插秧就好了。
拔秧有他们父子就好了。
“家辉,何大哥,你们怎么也这么早起来了?”林耀宗的意思和父亲其实是一样的,没想到他们不约而同的起来那么早。
“我们在这里不能白吃白住啊,干活当然要一起了。”赵家辉笑呵呵的说道。
他把裤脚卷了卷,还真有点干活的样。
“就是,你们干活,我们睡觉,那多不合适,咱们走吧!”何超也附和道。
“那好,既然都醒了,那就走吧!”林耀宗招了招手,随即把板车的绳子往自己身上套。
“耀宗,我来帮你……”
“还有我。”
几人一路上说说笑笑就到了育苗的秧田,只不过他们看到的情景让他们都大吃一惊。
原来田里有三个人已经在拔秧了。
“大舅二舅,文涛,你们那么早怎么就来拔秧了?”林耀宗赶紧挽起裤脚下田。
“大哥,二哥,真不好意思,你们这都先干上活了。”林国栋也赶紧脱鞋下田。
“小姜,你怎么也来了?”林国栋越发不好意思。
大舅哥二舅哥帮忙倒是情有可原,可这小姜和林家非亲非故,主动一大早就来帮忙,就真的说不过去了。
林耀宗偷笑:还不是为了讨好你,将来想做你女婿。”
“林叔,我反正学校放假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来帮忙一下,没关系的。”姜文涛可不敢说是周月月让他来的。
“姜文涛,你小心点,田里可是有蚂蝗的。”
林耀宗提醒道。
“蚂蝗是什么东西?会咬人吗?”姜文涛不解的问道。
“会吸血,也叫水蛭。”赵家辉解释道。
“吸血?这么恐怖?”姜文涛只听说过,但可能因为家里条件好,一直生活在城里,他还没有见过真正的物种。
“这个不算什么,它还会不知不觉钻到你的身体里面,然后在你的肚子里产卵,再然后变成好多个小蚂蝗,最后把你肚子里的血吸光,最后最后你就……”赵家辉故意说得恐怖如斯。
“最后怎么样?”姜文涛听得整个背脊都发凉了,世界上还有这么可怕的生物吗?
“最后七窍流血而亡,然后无数的蚂蝗从你身体的各个部分钻出来。”赵家辉继续说道。
“你要当心哦,小心你的脚上,蚂蝗最喜欢盯有伤口的地方。”
吓得姜文涛把自己的左脚提起来看了看,还好没有。
又接着把自己的右脚提起来,还好没有。
大家看到姜文涛的样子都哈哈大笑起来。
“好了,家辉,就别吓唬文涛了,哪有那么严重?把这蚂蝗说的比眼镜蛇还要可怕。”林耀宗见姜文涛吓得脸色煞白,就笑着制止赵家辉。
这玩笑开的过火了。
“哈哈哈,姜文涛,蚂蝗其实没有那么可怕,你看我手里不就有一条。”赵家辉把手里的那条一般大小的黄颜色蚂蝗凑到姜文涛面前。
那蚂蝗还在挪动。
姜文涛看的恶心死了,忍不住吐了起来。
早上没吃东西,吐出来的都是苦胆水。
“对不啊,兄弟,我真没想到那么怕这个东西。”赵家辉随手把蚂蝗甩了出去,他知道自己玩笑开大了。
随后大家都劝他回去,可是姜文涛拒绝了,他觉得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因为一条小小的蚂蝗打退堂鼓呢!
随后,姜文涛还真的客服了自己心里的恐惧。
虽然还是很讨厌蚂蝗,但是已没有之前那么害怕了。
随后大家回来吃了早饭,吃早饭的时候周老他们三人都起床了。
吃过早饭,大家都去插秧了,周月月自然是没有下田插秧的机会,大家都不让,还给她看了吓人的蚂蝗。
周月月亲眼看到蚂蝗吸了他们几个人的血,也就不敢下去尝试了。
这两天,耙田,拔秧,插秧,都非常快,因为人多。
就这样大家齐心协力,才不过两三天,所有的秧田都插完了。
插完了秧,秦家老两口也回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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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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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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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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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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