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林诗雨带着周月月去赏了桃花,又带她去采了蘑菇,两个小姑娘都很高兴。

  不过也不单她们两个人去,秦嘉伦当然是扮演保镖的角色。

  另外姜文涛也带着妹妹和他们一块去了。

  现在丽丽也没有天天跟着光头哥一起去上班了。

  当然回来的时候,自然是满载而归。

  吃晚饭的时候,张秀兰做了一道地地道道的农家菜。——香椿煎蛋。

  今天她在老房子那边的菜地给公公婆婆浇菜。

  现在两个老人家也没有下地干活了,他们都不让,怕他们不小心摔着了。

  所以菜园子就一直是他们老两口在打理。

  这老屋菜地旁边有几棵香椿树,去年都没有发芽,没想到今年倒是发芽了。

  他们还以为这香椿树死了呢!

  没想到今年重焕生机了。

  她看见那嫩红嫩红的椿芽,想着老头子爱吃这道菜,就摘了下来。

  把它剁碎和着蛋液煎成了蛋饼。

  不过这东西有些人喜欢吃,有些人不喜欢吃。

  周老他们明显不喜欢吃,因为看他们只动了一下筷子,并没有动第二下。

  家里几个孩子也不太爱吃,除了老头子,还有当初丢失的老三。

  “秀兰,这椿煎蛋挺好吃的,嫩的很,香的很,去年都没有吃到。”林国栋不自觉的夸道。

  “你多吃点,我见挺嫩的,就摘了。”她可不会承认特意做给他吃的。

  林国栋笑了笑,他心里明白,媳妇就是嘴硬,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刀子嘴豆腐心。

  “妈,你不就是特意给爸摘的吗?”林诗雨不客气的戳穿。

  “死丫头,那么多菜都堵不住你的嘴。”张秀兰笑骂一句。

  “五妹,有些话要藏心里,不挨骂才怪。”二姐林月瑶说道。

  “就是就是,五妹,你看耀宗,就聪明,什么都不说,只知道给媳妇夹菜。”大家林玉珠笑着打趣。

  看着弟弟弟媳这般恩爱,不知道自己和赵家辉以后会不会也是这个样子。

  “你看你们,说五妹呢,怎么又扯到我身上来了。”林耀宗觉得自己冤的很。

  “谁让你只顾着给你媳妇夹菜呢?我们这些姐姐妹妹呢?”林诗雨笑着打趣。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来来来,一人一块排骨,这总行了吧?”林耀宗笑呵呵的给两个姐姐一个妹妹夹了一块排骨。

  随后大家都笑了。

  周月月看着这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心里好生羡慕。

  她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母亲,从小一个人,一直都是孤孤单单的。

  什么事都是一个人做。

  喜怒哀乐也是一个人承受。

  虽然她的生活锦衣玉食,基本没有受过苦,可是她觉得并不快乐。

  “这个椿煎蛋,是什么啊?阿姨。”周月月看林叔叔吃的好香的感觉。

  “月月,这是一种植物上长出的胚芽和鸡蛋一起做成的菜。”张秀兰解释道。

  她不敢叫她吃,怕她不喜欢。

  毕竟人家从小就到国外读书,怕是中国菜她都不习惯。

  听说那边的人都是吃面包还有牛排鹅肝什么的。

  “那我可不可以尝一尝?”不知道为什么,她看到这道菜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好想尝一尝它是什么样的味道。

  “当然可以。”张秀兰笑着用干净的筷子给她夹了一块。

  周月月先是小口咬了一口,随即就停不下来。

  “好吃好吃。”

  就这样一碗香椿煎蛋,她和林国栋两个人居然全吃了。

  “哈哈哈……没想到月月小姐也喜欢吃这东西。”林国栋很高兴,居然有人和他一样,那么喜欢吃这种东西。

  “妈,既然月月小姐喜欢,您明天再做一盘吧!”林耀宗开口说道。

  他不经意的看了看周月月,又看了看周老,突然发现,这父女二人长得一点也不像。

  “好,老屋那还有不少呢!”张秀兰点了点头。

  “阿姨,我明天可以陪你一起去摘这个东西吗?”她很喜欢这个张阿姨,她做的菜很合她胃口。

  “当然可以。”张秀兰笑着答应了。

  “我也要去,月月姐。”

  “好,我们三个一起去。”

  张秀兰看着眼前两个笑靥如花的女娃娃,心里很高兴仿佛自己年轻了不少。

  林耀宗突然想起来自己去了周老那里两次,好像除了保镖,就没有其他人了。

  这让他心里有了疑惑,但是现在不适合问。

  “月月,你以前吃过这道菜吗?我看你挺喜欢吃的。”张秀兰问道。

  “没有,我没有吃过,从来没有。”周月月摇了摇头。

  “月月姐,学法语,难不难啊?”林诗雨怕自己太笨,学不会,怎么办?

  “那我问你,你学做衣服的时候,有没有觉得很难啊?”周月月笑着反问。

  “还好吧!我没有觉得很难。”她是觉得不难。

  “但是我就会觉得很难。”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每个人都不一样,感兴趣的东西就会觉得简单容易一些。”林诗雨瞬间明白过来。

  “聪明,诗雨非常聪明,就是这个理,所以从明天起,你就要认真学习了。”

  “好的,我早上八点和嫂嫂学英语,晚上八点和你学法语,中午大家都休息。”

  她想好了,上午一个半小时,下午一个半小时。

  吃个晚饭,林诗雨去厨房帮父母洗碗筷,林耀宗也跟了过来。

  “五妹,帮哥一个忙。”林耀宗走过去碰了碰妹妹的胳膊。

  “什么忙?”林诗雨问道。

  哥哥还有什么搞不定的事?

  “你晚上不是和周月月一块睡觉吗?想办法让她露出胳膊来。”

  “哥,你想干嘛?坏事我可不帮你啊!你这样做对得起嫂嫂吗?”林诗雨瞪着自己的哥哥。

  “什么嘛?死丫头,想哪里去了?”林耀宗哭笑不得。

  真的是佩服这丫头的脑洞。

  “我是想让你看看她的右手臂上有没有一个月牙胎记。”

  “哥,你怀疑什么?”林诗雨也不傻,听出来了。

  “我看她和周老长得一点都不像父女,倒是有点像我们林家人,和父亲特别像,你没有发现?”他也是后面才发现的。

  只不过父亲皮肤黑,晒的。

  年轻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不会吧?怎么可能?”林诗雨嘴巴都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你别管那么多,照我说的做,还有你问一问她母亲的事,切记,这件事不要和任何人说。”

  现在还不知道事情到底真相如何,所以不能张扬。

  “我知道了,哥。”林诗雨整个人都懵逼了。

  另一边,张秀兰心事重重的坐在那里,打开抽屉,拿出户口本,里面躺着一张照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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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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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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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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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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