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朱闻天冯贵>第六十章 饭菜搭配寒热觉
  “憨憨你看看。”里长点了六根蜡烛照亮,让憨憨看药。

  朱闻天拿过药先看、再闻,捏下来一点尝尝:“一样的,这两丸蜡封好。”

  “以为能比咱村子里的好呢,皇家的药材好。”

  里长把药给憨憨,让憨憨去封存。

  “村里用的药材也是最好的,这种本就昂贵的药,用不好的辅助药材,又有何意义?”

  朱闻天收下盒子,等下他就去药铺拿材料给封上。

  不用还给对方,宫里又不缺,这药不是非得关键时刻用,平时有人对症也可以吃,就是贵而已。

  村子里有人就用药慢慢养,明年开春去弄春季的鹿茸血,实在不行买鹿回来自己养。

  鹿茸血是春季锯角茸的血好,就那么一点。

  另一种是秋季的,还有的是砍头茸,直接杀鹿,把脑袋前一片连着鹿茸砍下来。

  这个血更多的是鹿血,不算是鹿茸血。

  年岁大的鹿就砍,小鹿则锯。

  加上王八血,养生,只吃一次没用,要长时间吃,还得配伍好其他的材料。

  朱闻天希望把村民的身体调理好,多活些年。

  像阴雨天胸闷、气喘,可以给人参滴丸,他就得制备好的乙醇。

  心脏突然不舒服了,他甘油有,硝酸没有,等着烧玻璃器皿呢!

  里长也知道憨憨的心思,他现在就喝憨憨用一大堆东西给泡的酒。

  “憨憨我跟你一起去,到时把你送山神庙我再回来。”

  里长吹灭五根蜡烛,剩一根放进灯笼里,提着带憨憨出去。

  路过三个太医院人的院落时,看到房间中的灯还亮着,显然三人在研究那一百个方子。

  他们需要从药性、阴阳、五行等方面论证,很累的。

  ……

  翌日天明,各村的人又早早到来。

  一个是早干活,另一个能吃顿早饭,家中目前一天两顿饭,等自己村子收水稻才吃三顿。

  下丘村今天的早餐是打卤儿的水鸡蛋,即鸡蛋羔。

  肉卤儿,有千张丝、豆腐丁、胡萝卜丁。

  主食羊肉馅的糯米烧麦,昨天剩下的羊肉。

  小菜,熏鱼、香油黄瓜条、蒜茄子、腐乳、咸姜丝芫荽根。

  黄瓜条是昨天把黄瓜切成条,放盐,然后压,把水分尽量压出去,再用香油拌。

  蒜茄子是茄子竖着切一刀,不切断,上锅蒸,蒸好了中间抹盐和蒜泥,腌制一个时辰左右,凉了上桌。

  腐乳就是腐乳,有卖的,村子买一次几十坛子。

  稍微有点贵,朱闻天准备等耕种忙完了村子自己做。

  一个豆腐而已,凭什么那么贵?村子再有钱,花得也冤枉,又不是不会。

  方溃三人再次感受到下丘村的底蕴,一顿早餐,够寻常人几天的饭钱了。

  三人的心思此刻不在吃上,书的后面夹了一页,说村子提供常见的几种药材。

  拿回去后试试,然后村子就不给了,自己去采,到处都有。

  “里长,说给我们药材?”

  方溃眼圈是黑的,研究阴阳五行研究的。

  “给,我啊!闲着的时候就总琢磨,天下百姓缺医少药,遂以简单常见之物入药,然否?”

  里长继续装,上瘾啊!哎呀!五品官又怎滴?

  “是是是,里长心怀天下、情系百姓、恩泽四海。”

  方溃捧着,再不敢找事儿,怕对方不给了。

  “谬赞了,谬赞了啊!”里长心情那叫一个舒畅啊!

  “那……东西……”方溃期待地问。

  “早准备妥当,车前子、海金沙、紫花地丁、紫苏、明党参,就是村子周围的药材。

  还有几种其他村子那边多,今年春夏秋,咱下丘村给别人钱,让他们帮忙采集。

  村子里自己炮制,没炮制的也有,作个比较。

  一同给你们带回去,你们以后就能找地方采了。”

  里长按照说辞来说,这一刻他就像个懂医术的,只是别人不信罢了。

  安下心的方溃等人慢慢吃早饭,不得不承认,下丘村的饭菜好吃。

  同样是水鸡蛋,正常弄点咸菜,或者有酱油就不错了。

  村子里居然单独打卤儿,卤儿一点都不比水鸡蛋便宜。

  小菜做工也讲究,黄瓜条咬一口,又韧又脆,是放蔫的?配上腌制好的蒜片,越吃越香。

  再看看其他的,方溃突然领悟,这哪里是做菜?分明是配药呢!

  配伍都是阴阳调和,寒的就给配个热的,阴的则对应阳的。

  香菜根姜丝、黄瓜蒜片、茄子蒜沫、熏鱼是黑鱼和鲢鱼搭配,一热一凉,腐乳性温。

  吃个早饭而已,要不要这么算计?

  他在震惊,朱闻天吃得香,若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告诉他,这不是我刻意去想滴。

  我那时就这么吃,千百年来中华饮食文化智慧的结晶。

  就像腌制咸菜,都得说至少半个月,没人给出科学论据。

  但亚硝酸盐正好就是从开始到结束,十五天。

  从第三天开始,到七天是高峰,然后下降。

  做大酱,或者酱油,一次次发酵,六到八个月,把所有的细菌全干掉,然后再吃,是巧合不?

  饭,终究是会吃完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完成任务的人也该离开了,里长告诉方溃,那个安宫牛黄丸没有任何问题。

  就是包装应该更好一些,能够多保存一段时间,蜡封,一定要蜡封。

  熏鸡的方子给周宗,额外带上村子里的十个大坛子,带小火盆,要求一路文火加热。

  这个有朱太一四人盯着做的,回去可以直接吃。

  不是什么好东西,佛跳墙而已。

  从海干货送来后,就开始买其他东西进行处理。

  昨天人来了,一顿加工,今天装坛,文火烧,理论上到地方正好。

  村子里的人也是晚上再吃,偷摸吃,外村的人实在供不起。

  明明已经吃完饭的周宗,闻到了味道,偏偏感觉又饿了。

  朱闻天陪着送别,闻着也馋。

  他觉得做菜无法真的按照地域分口味,佛跳墙是闽菜,闽菜以清淡为主。

  佛跳墙用的汤是浓鸡汤,就是漂很多鸡油的。

  而川菜重口味,麻辣的麻为先,却有一道菜叫开水白菜。

  这个不符合川菜,太清淡了,吊鸡汤把浓汤吊成清汤,然后浇在白菜心上。

  “就跟人一样,聪明和傻,不好区分的。嗯!嘿嘿嘿!”

  朱闻天挥手告别时想着事情,嘟囔了一句,随即笑出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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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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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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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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