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月光是从玉堂楼那里分到的利润,就是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数目,手里还有潇湘阁这个全城生意最好的胭脂铺。
便是栖云道长本人,都给徒弟准备了丰厚的家产。
程小棠笑眼弯弯,握拳在最嘴边轻咳两声,“师父,徒儿有一个梦想,需要好多好多的银子才能完成。”
萧崇对此也很感兴趣,笑着问道:“小棠宝的梦想是什么?”
他记得萧昀舒之前在京中“薅”来的一百万两银子全给了程小棠,拿了一部分出来当玉堂楼和酒庄的本钱,不到半年已经回本。
程小棠拨弄着精致的金算盘,保持神秘道:“等我攒够了钱,再告诉你们。”
“好,棠宝说了算。”
栖云道长轻敲着桌案,看了一眼萧崇强调道:“不过赚钱只能是爱好,不许耽误学医。要是觉得累了,可以把季老头的功课放一放。”
要不是萧崇眼睛瞪得像铜铃,他还想说练武也不必那么勤。
程小棠瞳孔颤动,糟糕,她全给忘了!
季大师回家这段日子,她除了平日里的书写外,根本就没有另外花时间练字,水平说不定还退步了。
要不是栖云道长出言提醒,程小棠都忘记书房里还堆着许多季大师和苏铭宇为她量身打造的字帖,一遍都没临摹。
夏至将至,季大师马上就要回冰块无限供应的月出观避暑了。
程小棠想到白发苍苍的老头子碎碎念的唠叨劲头,就觉得头大,“萧爷爷,如风大哥还在临安嘛?”
贾如风是萧家十二卫中最擅长乔装易容的,同时也会伪造笔迹,等闲人士都分辨不出来。
萧昀舒还被困在常宁城,如今能快速替她完成抄字帖功课的,就只有他了。
“如风?好像去了外地。”萧崇不太确定道,“他一年到头就没几天是用真面目示人的,别说长相,我都忘了他是男是女。”
应寒无语道:“贾如风跟应霜回了京城,三日前刚跟你道别。”
“三日前,那个讨厌人的嘴碎老太太?”
萧崇气的拍桌,“那没大没小的兔崽子!等我去了京城一定要扒了他的皮!”
程小棠想起自己也见过那位亲切的老奶奶,赞叹道:“如风大哥果然是高手,性别也如风。”
难怪会有人不畏惧萧爷爷的刀疤脸和凌厉杀气,非要给他说亲事。
她当时还以为这位媒婆在京城有什么人脉,才会被应霜看中带在身边,原来是这个原因。
栖云道长幸灾乐祸道:“萧老爷子,你要是真无意男欢女爱,不如拜入棠宝门下,免得老有人打你这个玉堂楼大东家的主意。”
“来月出观求姻缘的女子,尤其是独自拉扯孩子的寡妇们,可是相当中意你。”
萧崇的脸更黑了,“不劳道长费心。”
程小棠熟练地打圆场,说起正事,“萧爷爷,我已经画好大概的布局了,要是没有合适的铺子,就尽量集中在一条街上。”
“等秋闱后,我大哥会随威远镖局北上,送去需要的货物。”
萧崇不舍地摸摸当做孙女的程小棠,“棠宝要不要去京城玩?有贾如风那混小子在,没人会认得出你。”
“不行。”
栖云道长断然拒绝,“我徒弟当然要跟我一起,京城有什么好玩的,全是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你这孤寡老头休想哄骗孩子。”
萧崇将棠宝抱起来放到膝盖上,寸步不让,“小子,全真教不能婚娶,你未来也是孤寡老头。”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棠宝就是我的女儿,比你强多了。”
“巧了,棠宝是我的干孙女。老夫倒是白捡了个儿子。”
程小棠小大人般摇了摇头,她发现这两个人就是临别在即,互相表达感情干脆放任不管,安心算自己的账。
她手头的几家铺子都很能赚钱,是时候做点亏本买卖了。
当然,只是在外人看来的亏本。
程小棠来之前已经用更擅长的算式算过一次,如今再用算盘核算一遍,主要是为了让程卓、重启两兄弟能看懂,方便安排书局的开业事宜。
《农书》经历过一年多的数次修改,再由崔县令在下乡劝课农桑时收集农民们的反馈,终于定下了最终版,正式出售。
一本书连图带字,按照现在最便宜的纸张价格来计算,印刷制版加一起,成本就要三钱七分。
而程小棠的定价是,一百文。
与此同时,书局内免费提供笔墨纸张,允许人自行抄录《农书》的篇章。
程小棠试过,在不写太多错别字的情况下,只需要不到十张纸就能抄录下整本书的关键知识点。
这么一来,彻底杜绝了其他书局盗版的可能性。
毕竟卖书也是做买卖,没人想赔钱。
当然,这样的手抄本是没有示意图的,阅读时需要识字的读书人和会种地的老农们一起配合,才能理解其中的意义。
程小棠精挑细选的出来的掌柜是程启、程卓兄弟俩,他们早年在榆林村时去镇上学堂读过几年书,虽然连童生都没考上,读书算账却不成问题。
二人之前一直在程氏布庄里帮忙,填补了谢玲花和董大娘子进城后的空缺。
如今程氏布庄的买卖趋于稳定,族长媳妇、程启媳妇、寡妇三姐妹再加上一个警惕所有人的杨氏,基本能管理好一百多人的运转。
既有逃荒共患难的交情,又有同族之谊,还是她二当家的亲爹和叔叔,不用担心信任问题。
程启练达老成,适合坐镇统管全局;程卓活泼跳脱,又喜爱五花八门的闲书,与十几二十岁的读书人最聊得来。
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人选了。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装潢雅致的百文书局低调地在潇湘阁对面开张。
程小棠作为幕后东家,低调地以顾客兼作者的身份出席,一家人还有模有样地送了恭贺礼物。
她现在大小也算是临安府的名人,不少人都认出来了。
程小棠丝毫不怕生,大方地向好奇的众人介绍自己编纂的第一本书。
虽然此前从未听说过有小孩子出书,但程小棠不是普通人,而是备受认可的神农氏后人。
这几年光是从她手里传出来新农具、豆芽以及高效沤肥的方法,就足以让大家相信这本《农书》的含金量。
反正写的是怎么种地,又不是解读四书五经那些圣贤书,谁还管写书人的身份,实用更重要。
一开始只是读书人发问,后来凑热闹的百姓们一听是跟种地有关,也忍不住好奇。
百文书局不同于别的书店,丝毫不拦着那些一看就不识字的客人。
白老夫人和胡夫子本想维持住读书人的矜持,然而他们也是第一次有出书的机会,没一会儿就忍不住解答起各种疑问。
书局最亮眼的中心位置上摆放着《农书》,边上有一张长桌,上面摆放着八套笔墨纸砚。
所有人都很关心百文书局所说的免费抄书是什么意思。
这年头能用来写字的纸,最便宜也要十文钱一张,是读书人最大的开销之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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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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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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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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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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