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文韬明显对魏凝珠有爱慕之情,以三房的习惯,一定会在杨氏和程三莲面前表露出来。
说不定还偷偷骂过他大哥。
母女俩却没有迁怒魏凝珠,态度还非常亲昵,着实不寻常。
程三莲美滋滋地捧着价值不菲的豆栽香,言语间透着雀跃:“魏姐姐说自己一个人初来乍到,想让我陪她去四月的赏花宴。”
“那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去的。”
程小棠一听这宴会的名字,就知道肯定是少男好女们假借踏春之名的大型联谊活动,正是程三莲最想要的。
魏凝珠教程二蓉独特的绣技,为杨氏带来时兴的美白妙方,还会帮程老太保养杯珓。
一个人还能说是巧合。
人人都如此,说明魏凝珠的确是有备而来。
恰到好处的投其所好,无形中就让人生出亲近之意,还不会觉得对方是刻意讨好。
不过这也是因为老程家人没有被这么细致讨好的经验,村里人示好都很直接,要么当面吹捧,要么送鸡鸭鱼肉蛋。
简单粗暴,却很受用。
程老太不止一次夸奖过关凌村人办事讲究,好相处。
魏凝珠居然花这么多心力笼络老程家人,给程小棠一种是走错剧场的感觉。
越琢磨,越觉得缺了点什么。
等程小棠躺到床上闭上眼睛,才想起来缺失的部分:魏凝珠雨露均沾,却唯独漏了她。
咋回事,看不起人吗?
***
与此同时,魏老爷子也在问魏凝珠相似的问题,“珠儿,你今日为何不去找棠宝?”
“就知道围着那些泥腿子转,不分轻重。”
魏凝珠被训得脸色一白,委屈道:“祖父,孙女是觉得那个程小棠不像是普通孩子,想要再迂回一些。”
什么棠宝,一个乡下野丫头也配称之为宝?
魏老爷子语气很不满,“那程天福呢,这都多少天过去了,也不见他主动上门。”
“你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魏凝珠眸底闪过异色,柔柔地回道:“祖父放心,孙女有分寸的。”
“程大哥自从谢云飞回来以后,就一直在习武,想要练好身手,等春耕后去威远镖局。”
见孙女对程天福还算了解,魏老爷子表情缓和下来,语重心长道:“珠儿,别辜负家里对你的期望。”
“在朝中没人是什么光景,你从小到大应该看得很清楚。”
“祖父知道你心里委屈,可你忍心让你爹和你弟弟走上同样的老路吗?”
魏老爷子二十年前就考中了举人,为了更进一步,举家搬迁到城里,之后鲜少与嫁到榆林村的妹妹走动。
要想从农户变成士族,每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程族长考了又考,却连秀才都考不上,在魏老爷子眼里就是毫无利用价值的穷亲戚。
后来他努力了几年,又考中了同进士,却仍旧等不到官位的空缺,硬生生蹉跎到了眼花手抖的年纪,再无出头之日。
没成想,童生妹夫带着一群泥腿子逃荒,却有了大造化。
当真是时也,命也。
魏凝珠眼眶微红,“祖父放心,孙女明日就去找棠宝。”
最后两个字,几乎带上了哭腔。
魏夫人愈发心疼女儿,忍不住道:“爹,珠儿最是孝顺听话,您再给她些时间,一定能适应的。”
魏举人皱眉,“你这是什么话,说得我们像是要送珠儿去龙潭虎穴一样。”
“天福那小伙长相周正,性情沉稳,绝对是良配。”
魏夫人看着丈夫理直气壮的模样,心凉了一截,他们魏家男人果然只顾自己的仕途。
举人老爷的女儿,下嫁给一个泥腿子,算哪门子良配?
魏凝珠不想爹娘当着祖父的面争吵,违心地打圆场,“程大哥自是极好的。”
“祖父,爹,娘,我先回房了。”
一回到房间,魏凝珠就扑到床上,蒙着被子哭得肝肠寸断。
她就是不甘心!
魏凝珠从小就在母亲的严厉教育下,学习琴棋书画,女红,理家,看账,半点不敢松懈。
学会一身才华和本事,是为了当上高门大户的主母。
如今全浪费了!
她连嫁给童生的小姑婆都看不起,如何甘心为了给父亲和弟弟铺路,一辈子守着大字不识几个的泥腿子过活?
每每看到程天福棕色的皮肤和粗糙的双手,都让魏凝珠浑身难受。
一靠近,仿佛都能闻到土腥味儿。
若是程天福能想着靠萧小侯爷去踏炎军某个武官也好,居然不思进取地想去当镖师。
守着金山去要饭,愚不可及!
哪怕让她嫁给被袁山长收为关门弟子的程天禄,也好过去当镖师的媳妇儿百倍。
或者是谢云飞,年纪大了些,却在玄甲军混出了名堂,未来可期。
偏偏祖父又说什么程天禄心思缜密,谢云飞是斥候出身,都不会轻易被拿捏。
说来说去,就是要她下嫁给最没出息的,让老程家人对魏家心存感激。
魏凝珠狠狠哭了一场,却无法反抗家里的安排。
第二日,她收拾好心情,带着精心准备的礼物去找程小棠。
刚靠近老程家的院子,就闻到一阵奇怪的臭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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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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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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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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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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