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棠杏眼里写着真诚二字,软糯而清晰道:“我想当每日晨读的领读员。”
“领读员?”
程小棠点点头,“就是每天晨读的时候,由我来起个头。”
“我年纪小,读书少,刚好可以帮诸位学兄复习。”
原本就对程小棠进甲班很不以为然的几个少年,一听这小丫头居然还想当领头的,忍不住在心里腹诽起来。
胡景和跟堂弟胡景善对视一眼,都觉得程小棠果然是乡下野丫头,半点规矩都不懂。
什么领读员,听都没听过,他们凭什么要跟着丫头片子读书?
程小棠的座位在最前方,看不到其他人的表情,不过用脚后跟都能猜到他们肯定不服气。
不过她有信心,白老夫子会同意。
甲班统共就七个学生,除了程小棠之外,都铆足劲想拔头筹,根本不可能有她这样乐于帮助同窗进步的人。
白夫子显然没料到刚入学两天的小丫头,不仅适应得极快,还提出这样的要求。
领读员。
确实很适合程小棠。
两天观察下来,白老夫子确定胡里正半点没夸张,程小棠的确是聪慧过人,远超出以往教过的孩子。
就连胡大学士或这一辈最有天资的胡景焕,在三四岁的年纪也还是懵懵懂懂。
而程小棠看起来一团孩子气,说话做事条理却相当清晰。
更不用说在读书上,还拥有自学成材的天赋。
可惜是个女娃。
白老夫子压下心中的惋惜,轻咳一声,挤眉弄眼的孩子们立即正襟危坐。
再看向眨巴着大眼睛,满脸期待的程小棠,他忍不住一笑,“你愿意的话,自然可以。”
“不过要领读,每日绝不能迟到。”
程小棠眉开眼笑地点头,“多谢夫子,我一定会好好领读哒!”
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此时甲班的人还没意识到,这将是未来苦难的开始。
第二日,程小棠早早站到了夫子授课的位置上,笑眯眯地开启领读员的一天。
“一日之计在于晨。”
“诸位学兄,我就从《孟子》开始帮忙温习吧。”
《孟子》是四书中篇幅最长,字数最多的一本,足足有三万五千多字。在科举中的地位也极其重要,一直属于必考内容。
然而程小棠理直气壮地翻书读,其他六人却要迅速地跟上。
谁反应快,谁反应慢,一览无余。
说是领读员,实则为抽背,还是随心所欲的那一种。
【宿主行为宠爱胡景焕一次,获得二十积分。】
【宿主行为宠爱甘毅一次,获得八十积分。】
胡明奉一百五十积分,胡明杰两百积分,胡景和三百积分,胡景善六百积分,轻轻松松地喜获一千多积分。
程小棠盯着减少的负债,欣赏地看了一眼背不出来的胡景善。
小样儿,还挺会迁怒。
很好,继续保持。
胡氏学堂与各大书院和国子监一样,每上一旬,休沐两日。
接下来的八天,程小棠在兢兢业业的领读中,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除了几乎没变动的胡景焕和稳步下降的甘毅,其他四人能提供的奖励积分,与当日的抽背表现,完全成反比。
收获最多的一次,是程小棠抽背《易经》的第二天。
前一天,胡里正听说了甲班多了个领读员,特意抽出时间来凑热闹,想看看程小棠是怎么舍己为人,帮助学兄们温习功课的。
而胡景和,不知是紧张过度还是对《易经》不熟悉,背错了。
胡景和在曾祖父面前丢了大脸,从此看程小棠的眼神都带刀子,更是刷新了最高纪录,单次贡献两千积分。
此后偶有波动,却始终在一千五百积分以上。
夫子们见胡里正很认可甲班的领读员,纷纷跟着采取了一人诵读、其他人背诵的模式。
程小棠听程天寿说,丙班甚至有孩子闹着要退学。
每天一睁眼,就要担心早读抽背的内容,这日子没法过了。
有人得知是程小棠率先提议的,骂她害人精,被程天寿和关小飞怼在墙角狠狠收拾了一顿。
对方是胡氏子弟,哭着回家告状,又被老爹收拾了一顿。
如今胡氏族里都传开了,胡里正很看重那个北边逃荒来的程小棠,还允许她从藏书阁借书回家看。
因为胡里正和夫子们的支持,学堂里没人再敢当众说程小棠的坏话。
学生们敢怒不敢言,每逢背不出来被罚时,只能在心里偷骂。
而程小棠每天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在怨气中坐收奖励积分,越发地热爱上学。
为了让同窗们尽快掌握知识,她可是用心良苦。
别人不理解没关系,系统认可就行。
短短十天,程小棠就从学堂收获了近五万的积分,每天回家都是眉开眼笑。
十天五万,一百天五十万,岂不是半年就能还清百万债务了?
不过在她快乐赚积分的时候,家里人着实吊着一颗心。
谢玲花听程文韬和程三莲说学堂里许多人对女儿有意见,就让程大牛悄悄去打探过,生怕孩子在外受了委屈不敢说。
胡里正察觉后,为了让程大牛夫妻安心,还特意让人带了话,保证学堂里不会有人敢欺负程小棠。
再看一双儿女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才放下心来。
“棠宝这么招人疼,还帮助同窗学习,谁不喜欢那是脑壳有毛病。”程大牛一把抱起女儿,稀罕得不得了。
这些天孩子们早出晚归,他只有在吃饭的时候能看到人。
“胡夫子前天还夸棠宝了,说她天资聪慧还刻苦。”程天寿美滋滋道,“比我们这些大孩子都懂事。”
程三莲被早读折腾得不清,酸溜溜道:“女子又不能考状元,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程小棠今日已经收割过程三莲的积分,懒得跟她讲道理。
人各有志,程三莲的想法其实与绝大多数人一样。女子无需读书,也不用有安身立命的本事,最好的归宿就是找一个如意郎君。
休沐第一天,程小棠坐在摇摇晃晃的秧马上,悠闲地梳理着贡献积分的大户们。
“棠宝,又在玩摇摇马啦?”
程族长带着大孙子前来串门,慈爱地看着给族里长脸的程小棠。
“族长爷爷,大宝哥哥。”程小棠起身打招呼,“你们先坐,我去泡茶。”
如今程氏族人最喜欢的就是喝茶。
在北方的时候,只有地主和官老爷才买得起茶叶。到了关凌村,人人都能喝上以前不敢肖想的茶水。
当然他们喝的都是最便宜的粗茶,那也有滋味得很。
“哎呦,哪儿就用你个小娃娃去忙活,小心别烫到。”程族长笑呵呵道,熟门熟路地坐到石凳上。
程老太听到动静走出来,立即招呼着谢玲花去泡茶。
“棠宝,摇摇马能让我坐会儿嘛?”程大宝一来就盯上了程小棠的专属座椅,跃跃欲试。
程小棠纠正道:“这不是摇摇马,这是秧马。”
“好的,能让我摇摇嘛?”程大宝听话地改口。
程小棠幽幽地叹了口气,“你玩吧,小心别太用力,摔下来。”
关于她第一个做出来的农具,却被视为孩童玩具,实在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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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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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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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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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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