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牛的心思虽然没写在脸上,看在他眼里,也跟直说没什么两样。
“这可是不得,”胡里正轻描淡写地打消程大牛等人的疑虑,“之前落户到泰安镇的灾民,头一晚也都是在宗祠中过渡。”
“总不能因为你们格外英勇,就睡荒郊野外吧?”
胡里正尽量减轻口音,还放慢了速度,听起来与关松的官话就很接近了。
不用白嫣翻译,程小棠也能听懂,不得不感慨姜还是老的辣。这话有没有水分不重要,重要的是表明态度。
既然在宗祠过渡一晚是惯例,就不是需要偿还的人情。
关松也适时劝道:“那可不行,我回去没法跟县令大人交差。”
话说到这份上,程大牛与族长对视一眼,也不好再推辞,“那只能打扰了。”
一行人跟着胡里正,在围观百姓各式打量的眼神中,穿过镇中心的主街,来到了东边的胡氏宗祠。
远远看到灯火通明的宗祠,程族长就生出一股酸涩的羡慕。
都是族长,瞅瞅人家,再瞅瞅自己。
努力了大半辈子,最后连村长都没得当,实在愧对年幼时父母长辈的期待。
然而悲伤只属于他一人,程氏族人眼见武泰镇不比定阳镇差多少,心里都乐开了花。
繁华好啊,以后卖萝卜都能多赚几文钱。
胡氏一族作为泰安镇最大的宗族,宗祠不仅修得富丽堂皇,还附设学堂,让族人子弟在这里读书求学。
据胡里正介绍,这学堂是由胡大学士的祖父一力促成。
胡大学士一脉早已定居京城,却始终记挂着族人。每年都会派儿孙送银子和珍贵的书籍回来,让族中子弟更进一步。
程小棠以往只知道在古代宗族势力很强大,小到掌控族人的婚丧嫁娶,大到影响整个王朝的走向。
在逃荒路上,她见识过太多道德崩坏、伦理丧失的场景,感受并不深。
直到看到胡氏宗祠,才切身感受到宗族的凝聚力。一人得道,就会不遗余力地提携全族人。
若是有成才的后辈,又能得到反哺,从而生生不息。
众人毫不掩饰地露出惊叹且羡慕的神色,让胡里正很是受用。
不过因为关松的提点,他没有生出轻视之心,而是慈眉善目地表示胡氏学堂也接收非本族的学子。
只要通过入学考核,就能进入学堂。
“当然,束脩是要交的。”胡里正适时开了个玩笑,消融双方的生疏。
“里正老爷说笑了,若能进胡氏学堂,是孩子们求都求不来的福分。”一听到学堂,程族长立即将个人得失抛之脑后。
这可是教出过当朝大学士的胡氏族学,授业的夫子必定都是有才学之人。
程小棠期待地看向程天寿,“四哥,你要努力考进来呀。”
“为啥不是二哥?”程天寿皱起黝黑的脸,想到上学堂就浑身难受,“他才喜欢读书呢。”
“因为这是启蒙的学堂。”程天禄无奈地拍了下小弟的头。
程天寿嘟囔,“那让棠宝去,她最喜欢看书。”
“我也识字了,不用启蒙。”程小棠嘿嘿一笑,嘚瑟地晃了晃脑袋。
她又不能考状元,多看书可以了解大荣朝、拓宽知识面,学四书五经就有些浪费时间了。
程小棠是实用主义者,比起做文章,更相信实践出真理。
胡里正耳尖地听到几个小孩的讨论,好奇地打量着奶声奶气的小丫头,“你才多大,已经识字了?”
“我马上要四岁啦。”程小棠不怕生,伸出四根手指,“认识一千多个字。”
她还打算给家里人扫盲,从未隐瞒识字这件事。
反正有无法亲自反驳的萧昀舒,遇事不决,都是他教的。
胡里正忍俊不禁,逗道:“哦,那不是比千字文还要多了?”
他最聪明的曾孙,三岁启蒙,七岁学完《诗经》,是十里八乡小有名气的神童,也是在四岁才将千字文认全。
“对呀。”程小棠认真地点头。
毕竟炎黄子孙,血脉里都自带繁简转化器。写有些费劲,认还是很快能适应的。
胡里正哈哈一笑,只当是童言童语。
程大牛原本想低调些,一看女儿的聪明才智被质疑,忍不住开口,“我闺女不只认识,还会读书呢,比她哥哥们都聪明。”
“没有没有,哥哥们一样聪明。”程小棠连忙找补。
她还想让四哥考到胡氏学堂呢,怎么能让胡里正觉得他不够聪明。
谢玲花暗暗掐了程大牛一把,夸女儿就夸女儿,怎么还开始拉踩儿子了。
要说,也得是比程文韬聪明百倍。
“大牛家几个孩子,的确聪慧。尤其是小棠宝,《诗经》都背下好几篇了。”程族长出于某种心理,也炫耀起程小棠。
他从未见过比大牛闺女更机灵的孩子,怎么也能压胡氏族人一点点。
胡里正眼神微变,他没把童言童语当真,但程氏的族长都这么说,难道这小丫头还真是天资出众?
程小棠可不想被当小神童,赶紧对着宗祠的大堂发出惊叹,“好大的屋子呀!”
“里正爷爷,我们晚上可以住这里吗?”
胡里正笑意加深,顺势转回正事上:“当然。夜深露重,早些休息。明早用过早饭,老夫带你们去关凌村。”
小娃娃还会转移话题,的确是个机灵的。
宗祠的厢房不多,好在大堂足够容纳一百多号人睡大通铺。
四面有墙,有屋顶,胡里正还派人放置了十个取暖用的火盆,比流民失所的环境好多了。
胡里正交代了守祠堂的杂役几句后,带着儿孙离开,关松也跟着告辞。
他在武泰镇有两个姐夫,随便找一家凑合一晚就行。
剩下程氏族人环顾着陌生的宗祠,总觉得睡在别人祖宗的眼皮底下,也不敢大声说话,颇有些局促。
不过白天卯足劲赶了六十多里路,兴奋劲过去后,很快就在温暖的火光中沉沉睡去。
程小棠睡前在心里拜了拜:
以后都是一个镇上的人,多少也保佑下他们吧。
第二日前往关凌村,胡里正带上了最看重的曾孙,今年刚八岁的胡景焕。
程氏族人不认得这位小神童,只当是老人家疼爱的后辈。
胡景焕一来,就找到了曾祖父所说的三岁小女娃,正坐在牛车上晃着小脚丫,边上有少年在一口一口喂她吃粥。
哼,果然是吹牛的。
他两岁的时候,就不用人喂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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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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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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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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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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