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无论是谁,真的对上那些顶尖的高手,武林的第一梯队。
大部分的人,怕都是凶多吉少,唯死而已!
实力上的巨大差距,并不能依靠娴熟武艺与战斗经验弥补。
说个笑话,假如练武的和修仙的打,谁更强?
答案显而易见。
如果没有意外,或者遭遇“不死斩”这种——可以斩杀一切不死者,超脱者的神兵利器前,这些人便是不老也不死的存在。
永生不灭!
他们用永恒的生命——学习各种知识术法,窥探天地间的奥秘,并积极完善自身武功的缺陷,成为不败神话。
即便武林中,偶尔会出现几个天纵奇才超越他们一时,然而凡人终将衰老逝去。
而这些永生者,往往只需在天才如日中天时,选择闭门修炼.......直到天才们化为朽烂白骨后,这天下依旧是他们的天下。
不过,就在历朝历代君王与达官显贵们都在追求长生的力量时。
却没有人意识到,永生,其实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从古到今,在多少王侯将相为了这两个字付出了一切后,却根本不知道,无论是明尊、还是童姥、亦或是南诏剑神等永生者,在活了数个世纪后,他们的唯一追求,反而是想,彻底结束这种“永恒”的无尽生命。
因为,无尽的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折磨。
而无尽的生命的背后,便是无尽的痛苦。
永生,其实只是一种诅咒而已。
看着亲朋好友妻子儿女纷纷过世,永生者却不得不继续活下去,又有什么意义?
而在永恒的时间中,永生者认识新的亲朋好友,不断以新的身份开始新生活,又重复看着熟悉的人生老病死——在这无尽的轮回里永远得不到解脱,这难道不是一种诅咒吗?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天地尚不能久,更而况于人乎?
生命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价值?目的?善与恶?自由?神?灵魂?来世等,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种意义。
时至今日,并没有完美的答案。
但,万物皆有始终,从生到死,方为生命。
或者说,生命的旅程。
而他们,又算什么呢?
“我们,不过是怪物。”曾经,紫塞的一位永生者,对荆楚薇,说过这样一句话。
那也是荆楚薇,第一次见识接触到不死之人。
那一年,荆楚薇十五岁,接受的第一个杀手任务——便是杀掉一个杀不死的男人
荆楚薇忘不了,那一天,在一所破旧寺院中,那个男人,犹如一具毫无生命力的躯壳般,站在她的面前。
初次见面,男人没有任何的反抗,只是笑着让荆楚薇出手快一些,这样,他的疼痛感,便能少上一些。
而荆楚薇也没有丝毫地客气,直接给了他一个死得不能再死的一击——斩首
可令人意外的是,男人不仅如无事般起死回生;而且,还对刚刚杀死自己的荆楚薇毫无怨恨之言。
甚至,男人还欣赏地称赞荆楚薇,像阁下这利落干净的刀法,他至少已经有三百多年,没有见到了。
之后,他还真诚地指点出,荆楚薇招式中存在的细小瑕疵与破绽,并帮助她完善招式。
荆楚薇吃惊之余,便问他,你,究竟是什么?
那人闻言,只是笑笑:“我?不过是个怪物。”
命运就是如此奇妙。
便在那第一次刺杀任务中,荆楚薇结识了这个亦师亦友,同时也是自己终极目标的刎颈之交。
那个男人没有名字,据他自己说,他是秦王身边一千大秦锐士之一,阿房宫的三百铁卫中最普通的一员。
一直到后来,他通过多次帮秦王尝试所谓的“长生不老”药,终于成为嬴政身边的贴身侍卫,并被秦王赐姓“菟裘”之后,才顺带着有了自己的名字:菟裘邪
菟裘邪在说这些的时候,总是轻描淡写,表情也毫无生气。
但荆楚薇却心里明白,能称为秦锐士的人,绝不简单。
《荀子·议兵》里曾说过: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
荀子的意思,便是在战场上,齐国的技击高手不能遇到魏国的武卒,魏国的武卒不能遇到秦国的锐士。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便给了这三个国家的军队战力做了一个评判。
首先,如何才能成为大秦锐士?
简单来说,就一句话——上马能斩赵边骑,下马能敌魏武卒,武艺能破齐技击
众所周知,当时的天下第一步兵,首推魏武卒。而天下最强骑兵,则要数赵边骑。
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魏武卒宅。
其说的便是,能手执一支长矛、身背二十支长箭与一张铁胎硬弓、同时携带三天军粮,连续疾行一百里,能立即投入激战者,方为武卒。
而秦锐士在这个基础上,又增添了全套副甲胄、一口阔身短剑、一把精铁匕首与一面牛皮盾牌,总负重约在八十余斤,体能上比魏武卒的要求还高。
秦锐士就是魏武卒的进阶版。
其次,便是骑马训练,马上格斗与白刃战。
当时的中原,基本以步战和车战为主,对于打又打不过,追还追不上的草原游牧民族,各国基本处于束手无策的状态。
而当时地处中国北方的赵国,经常会受到东胡、楼烦、林胡等游牧民族的骚扰。
为了应付这些来去如风的草原骑兵,赵武灵王下令实行军事改革,推行“胡服骑射”,将赵军,改造成“骑射”为主的机动力量。
由于当时马镫还未发明,赵军便装备长弓短刀,模仿胡人长距离射击,兼顾短距离白刃战,再加上奔跑速度快、耐力持久的阴山马,使得赵军能够长途奔袭,无往不利。
正是来去如风的铁骑配上先进的铁制兵器,使得赵军辟地千里,西略胡地,灭中山,收楼烦,败东胡、降林胡。
一度横行中国北方,使得赵国成为唯一能与秦国一较高下的大国。
而要成为秦锐士,首先便要掌握骑术。
马镫发明前,骑马绝非易事。
马儿在高速的奔跑中,相当颠簸。
而骑手们必须用大腿拼命夹住马肚,才不至于被颠下来。
这对于战士下半身和上半身的力量,都有着极高的要求。
其二。便是要有强大的腰腹力量。骑手们在确保自己不被马颠下来的同时,还要去带动身体的肌肉,做出各种骑兵动作,比如刺杀、劈斩、开弓等等。
为了能在骑兵上保持优势,大秦帝国便派遣精挑细选的锐士——从东、西、南三面进攻义渠国,积累骑军经验。
这义渠人数虽少,但由于他们是戎狄的后代,羌族的祖先,又以游牧为生,长期以打猎为生,剽悍好斗,故士兵战斗力极强。
加上国内,又有固原草原及陇山牧场,生产了大量的良马,是以骑兵尤其厉害,并不逊色于匈奴。
而这些大秦锐士,面对义渠骑兵,丝毫不惧。
他们人披重甲,马覆马铠,手持长钹,腰背秦弩——在四年内,从泾北直打到渭南,不但收复了过去的老秦失地,更是把疆域扩大数十倍——东达甘陕,北到河套,西至陇西,南达渭水。
打得义渠数十年不敢来犯,再次向秦称臣纳贡。
也正因为体能和武艺都要求很高,所以才有“十万秦卒出三千锐士”的说法。
由此可见,秦锐士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这菟裘邪,还是谦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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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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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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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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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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