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杨霆风谭叙>第三十七章 共同浴血
  在莎士比亚的《亨利五世》中,亨利在战前发表了一段演讲。

  他说,从今天到世界末日,我们永远会被记得,我们幸运的少数,我们相系相依的弟兄

  然后,亨利就说出了那最经典的一句话:"Today,whotogetherhitswithmespells,whoismybrothers."

  “谁今日与我共同浴血,他就是我的兄弟!”说罢,萧狼发出一声长啸,冲天而起,豪气纵横。

  杨霆风闻言也是一笑,左手倚靠汉剑,坚如磐石,蓦地举起右手,萧狼见状,也缓缓举起了右手。

  拍拍一响,两只满是茧子的手掌拍在了一起。

  掌声倏然而绝。

  “走!”杨霆风大喊一声,荆楚薇眼中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银牙一咬,俯下身子,扛起曹无名,脸上也瞧不出任何喜怒哀乐,人影一闪,便不顾一切地向着烽火西门方向狂奔开去。

  她轻功极佳,眨眼,人已经变成了一个细不可见的小黑点。

  “想逃?向明尊去乞求吧!”此时,站在角楼高处的苏曼莎认出了荆楚薇的身影,挥手下令道,“所有人跟我来!”

  就在那个瞬间,苏曼莎吹了一声响亮的指哨。

  忽然,有一大片奇异的鸦鸣声响彻了头顶的天空!

  连中天月华,也给浮云遮掩,仿佛那天一下子被吞噬,乌云中,偶有冬雷呼啸,闪电下击,将整座西烽火台劈开——呼啸风起,周围的火盆猎猎作响,火苗四处摇曳,吸饱血液的沙尘纷扬而起,卷向虚空。

  这时,聚集在烽火台内外血战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抬头惊呼!

  但见,天空中不停有毛色纯白的帕尔斯雪翼雕在盘旋飞翔,时高时低,一会直中云霄,一会儿又平翅滑行。

  突然间,一只大雕如流矢一般俯冲下来,苏曼莎点足于烽火台的石垣上,那白色大雕看也不看,鹰爪如风般扣住苏曼莎坎肩,又忽地扑动翅膀,疾箭也似地飞向天空,一人一鹰,直追荆楚薇而去。

  在苏曼莎前进的方向上,所有的白袍伊玛目刺客纷纷如法炮制,鹰群如潮水般紧跟而上。

  在荆楚薇身形消失的刹那,萧狼与杨霆风早已动手多时。

  只见萧狼双刀齐出,宛如疾风,毫不间歇,转眼斩杀数十余人,其中包括两名百夫长,五名十夫长。

  杨霆风见状,浑身也是血气上涌,剑影翻飞,所向披靡,那柄八面汉剑锋利无比,所过之处,残肢断臂乱飞,鲜血如箭般射出,杀得蛮人连连后退。

  他与萧狼本二人,见荆曹二人逃脱后,心头再无牵挂,使出浑身解数,在西门口与蛮人游斗。

  出手时,自然少了许多顾忌,多了几分爽快,二人毫不留手,只待力竭而亡。

  杀至红眼时,只见,杨霆风随手一挥,剑锋掠过,五名蛮兵便被他连人带刀咔嚓削断,切口光滑平整,似若切纸一般,气势逼人,瞧得旁观蛮军心生畏惧,一时却无人敢上。

  而反观萧狼,那双刀舞得如转风轮,状若狂狼,千变万化,将实战之刃,双刀之法演化得淋漓尽致。

  他目中虽威严毕露,但嘴角却在纵声长笑,浑身浴血时,连声大喊:“痛快!痛快!今日最痛快!要是有酒就更痛快了!”

  杨霆风微微颔首,也道:“说的是,这会有酒就更妙了!”忽听身后风声陡起,他横身掠过,抓过来人衣甲,将其按在壁上,一剑刺入其后背,缓缓拔出,霎时,透出一条血箭。

  萧狼回头一望,目中精芒灼灼,高喊道:“杀得好!看我的。”双刀挑起一名蛮人,大喝一声,单刀猛力一斩,嗤的一声,钢刀一闪,从空中将那人一刀剁为两截,鲜血染红了萧狼衣襟。

  杨霆风甩掉剑上血迹,哈哈一笑道:“好刀法!”说罢,他踏前一步,再斩一蛮首。

  就在这时,一缕劲风应声激射而至,速度之快,居然让萧狼都微微动容。

  萧狼猛然一震,也不看来势,转身而起,五指握紧,凭空一刀,斜斩来人右肩——他环首刀下,削金断玉,人首立断,自不必说。

  果然,一声裂帛也似的声响后,劲风被应声截断。

  然而,这一刀力量稍显不足,环首刀被半截身子卡住大半,只有一缕鲜血从斩开的身躯中流下。

  那蛮人口吐鲜血,大吼一声,俯下身子,轮出镔铁狼牙棒,伸手欲要砸烂萧狼的脑袋,却被杨霆风从旁揪住发辫,向右一割一拉,那人脖子断裂,两眼发黑,哼也未哼,头颅便被取走,高大的身躯委顿在地。

  斩杀此人后,不知为何,人群里发出一声惊呼,众蛮军无不惊愕,继而刀枪齐上,纷纷弃了萧狼,开始围攻杨霆风。

  杨霆风心中“咯噔”一下,也大吼一声,挥剑连斩,刹瞬间,连毙十数名蛮兵,但背上伤势开始加重,眼神有些模糊,身法渐已滞涩。

  他强撑精神,奋起神威,一剑刺入一名蛮兵嘴里,那人口里立刻血泉汹涌,脸色丝毫不变,血糊糊的口腔死死咬住了八面汉剑,让杨霆风一刹那,竟抽不出剑来。

  还未反应过来,那人伸手在剑尾一按,噗的一声,穿腔而过,已然气绝,却是死死不放手。

  看着眼前的蛮人死去,杨霆风陡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不祥预感,忽觉左臂一阵剧痛,一柄长矛刺入左肩,他想也不想,回掌拍断矛身,从肩膀拔出枪头,狠狠刺入来人右眼,但见周围,刀枪箭矛如蜂拥而来,便已伤重不支,与那蛮人一同倒地。

  恍惚中,杨霆风侧首望去:东门处,北蛮援兵已到,士卒、骑马队不断从城门中涌出,箭似飞蝗,刀枪如林。只见萧狼肩背腿上各数支羽箭,被密密麻麻的士兵围在阵心,环首刀上坑坑洼洼,早已布满缺口,残破不堪,与萧狼同来的那名士兵,早已被乱刀分尸,砍作肉泥。

  眼看,萧狼四周的尸体越积越多,饶他是百战之身,此时,也杀得手软无力。

  血光四溅中,只闻得呛啷一声,环首刀终于断裂。

  此时蛮兵越来越多,弓弩手结成锥形势,瞄准西门口,羽箭纷纷射来,萧狼五指成爪,抓过一人,挡在身前,阻挡箭矢,又夺过一把弯刀,左右挥圈,抡得好似一轮明月,将射来箭矢纷纷击落,他长啸一声,点足一掠,穿过零落满地的尸体,一个转折,跳到杨霆风身边,杀退围兵,猝喝道:“杨兄弟,醒醒!千万别睡.......”

  此时的杨霆风,眼神开始茫然涣散开来,两眼一黑,昏死过去。依稀之中:他瞧见萧狼以人为盾,右手挥刀斩落箭矢,不多时,也已敌不住强弓硬弩的轮番射击......

  猛然间,西烽火北门异啸震天,重重蛮兵守护的北门竟然被硬生生冲破?

  但见,一支骑兵部队,其势猛恶无伦,便如山洪陡发,他们口中吼声如雷,步步突进,血狼蛮兵们,如山崩一般纷纷往后退。

  冲在前面的数十骑,黑袍黑鳞黑板甲,马披有重铠,手持飞燕凌云枪,背挂刃狼环首刀,大纛旗上,赫然印着“夜北”二字。

  最前面的,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将领,弱冠年纪,体型壮硕,眼光硬冷,极为精悍。

  他身负黑色两裆筒袖司马铠,胸背上则是套着鱼鳞甲片编缀的胸甲,手中一杆碗口粗的麒麟双刃槊,舞动如飞,虎虎生风,长槊所到之处,如雷霆万钧,狂风骤雨。

  他身边的那十余骑,也俱是气势凛然,高头大马,勇力绝伦之辈。

  眨眼间,蛮人们就被这支骑马队连续撞翻数十人,个个头破骨裂,躯体倒飞,死伤惨重。

  双方的第一轮搏杀,但见长槊铁枪齐起齐落,如一阵枪车槊墙,将冲至最面前的蛮人们槊翻刺倒,如入无人之境。

  来自紫塞边关最为精锐骑兵之一。

  同时也是白刃战,步战,混战,冲锋陷阵的精锐步兵——夜北营,亦称夜北铁骑。

  紫塞。

  地处于格尔贡草原与西北边关的最前线,历来战事频繁,加之有彪悍的少数民族杂居,因而民风彪悍善战。

  这夜北勇士,便是从少数民族混血儿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勇士。

  他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凶勇骠悍。上至军官,下到兵卒,都是从尸山血海中厮杀过来的铁血老兵。

  即可作为骑兵冲锋陷阵,亦可作为步兵先登陷阵,是紫塞边军中,一支强悍的精锐步(骑)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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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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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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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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