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灵魂,开始逐渐离开躯体
按照契约,龙神在封印南诏剑神、天山童姥以及明尊后,变天龙神盘立刻收走了她的灵魂。
对于这种结果,荆筱蕾早有心理准备。
“没想到,我的人生,竟以这样的方式退场?”
她心中叹着,有些感慨,却并不后悔。
毕竟,这短短的半个月时间,让她重新开始认识这个世界:
那表面的岁月静好下,潜藏着许许多多的未知、神秘与危险。
要说唯一的遗憾,就是她退场的时间,实在是太早了——甚至来不及梳理汇总报告
不过,一切都不再重要了。
无论过程如何曲折,结局确是朝她预想的方向去的。
这就够了。
至于死?
人生自古谁无死?
此时此刻,荆筱蕾心头的许多记忆,愈发地鲜明起来,宛如电影倒放。
渐渐地,荆筱蕾感觉到耳畔开始嗡嗡作响,身子轻微地发抖,呼吸开始困难........
她心中不由感慨:原来,生与死的界限,竟是如此之近?
很快,荆筱蕾的呼吸开始停止,心脏不再跳动,瞳孔也逐渐扩散。
她,死了!
仅仅一瞬间,由生到走到了死,生命便这样消失无踪了?
不,并未结束。
通常情况下,灵魂和躯体分离,都是在一个人死了之后的事情。
灵魂离开了躯体,成为独立的存在,去往境界的彼方。
那么,境界的彼方,又是哪里呢?
传说,时间是由一条条的命运之线组合而成。
命运的尽头,有一条光阴之河,也既是冥河。
按照希腊神话所述,冥河里有位摆渡人。
他是厄瑞波斯与尼克斯之子。他不仅是在冥河上摆渡,还肩负着分辨亡灵与不该进入地府的活人。作为回报,无论亡灵还是活人,都要准备一个金币,来贿赂摆渡人。
无独有偶,日本战国时代也有六文钱的传说。
武士们在战场上死亡后,灵魂需要渡过冥河,可人的鬼魂沾到河水就会永世不得超生,故需要雇摆渡人的渡船来过河,而渡资便是六文钱。
将以地藏之钱,化六道,即过三途川的料金,以达极乐轮回.........
当然,对于这个传说,每种神话体系众说纷纭,但都大同小异。
不过现在,荆筱蕾开始试着相信了。
因为,她的灵魂,真的见到了那条传说中的河。
只不过,并没有摆渡人在撑船等她。
那条冥河,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光阴之河上,无数命运之线组成的河流正缓缓流动着,无数灵魂的落叶,从空中飘落,进入了时间的长河之中,如同叶叶孤舟,在浪花中来回摇曳,最终,进入时空的浪花中消逝不见。
“喂喂?这就转世了么?好快啊!”荆筱蕾思考了片刻,迅速整理出思绪,给了一个十分合理的猜测:“确定不用在转世前,喝点孟婆汤什么的?”
她正自思考,恰在这时,荆筱蕾感觉自己的灵魂,在迅速下落。
还未来得及吐槽,她已经落入了光阴之河中,钻入一朵时空裂缝形成的浪花,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一条几乎断裂的命运之线,竟然重新接了起来,宛如新生.........
紫塞雄关
黄沙万里。
玉门关北面百里,一条苍茫的沙路蜿蜿蜒蜒,毫不起眼。
如同那早已湮灭的历史一样,在沙海中被人们遗忘。
西汉建元二年,张骞奉汉武帝之命,由帝都长安出发,甘父为向导,率领一百多名羽林卫士出使西域——出了玉门一路西行,然后再沿着河西走廊过去,穿过这片大漠,便是那遥远的西域三十六国:月氏、乌孙、大夏、经车师后折向西南,进入焉耆,再溯塔里木河西行,过库车、疏勒等地,翻越葱岭,最终到达大宛。
这条路,便是赫赫有名的——“古丝绸之路。”
驼铃遥响,狂沙舞风;陇道悠悠,丝路绵长。
月上星辰,辰河满目;胡杨独开,无人对影。
而此时,同样有一只清亮的眼眸,静静地看着这些万里黄沙。
风沙有些迷眼,驼铃声悠远绵长,观者满怀复杂情怀。
“这是哪里啊?看起来有点像甘肃地区?但好像略微有亿点点不同!”荆筱蕾眼神幽幽,依靠在一颗枯萎的胡杨木下,吐出了满嘴的黄沙。
看来,变天龙神盘在收走了她的灵魂后,可能逆转了时光,将她送到了未知朝代的甘肃。
简而言之,就是穿越+重生。
“.......我重生了?穿越了?”
荆筱蕾缓缓伸出手,目光定定地看着自己那——未经风沙磨砺的白皙手掌,然后慢慢握紧,用力感受着这份真实感,耳边,倾听着大漠风沙的瑟瑟声响
荆筱蕾闭上仅有的一只单眸,半晌后才睁开,喟然长叹:“真希望,这是个梦啊。”
但她却很清楚的知道,这绝不是梦。
因为,那早已失去光明的右眼,时刻提醒着荆筱蕾,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
喜马拉雅山、大时轮宫、龙神、神秘黑衣人.......当然,还有靳二娘、碎风、古歌........以及不太熟悉的曹雪阳、杨霆风等........
“他们,应该已经逃出生天了吧。”荆筱蕾不由暗暗祈祷着,只要二娘他们能够活着,那么自己的牺牲完全可以接受。
而且,即便穿越,她的情况也不算太糟。
因为,荆筱蕾有一件“武器”,一个“外挂”。
这件“武器”,就是她在现代社会,学习的各种先进的知识文化。
而她的“外挂”,便是那华夏五千年的所有历史:那茫茫历史长河中的帝王将相、名臣猛将、奇人异士......有了这些知识储备,无疑就掌握了大局和先机。
只要计划的好,自己完全可以在古代生存下去,甚至,也许还能找到回家的办法........
“那么,穿越后的第一件事该做什么呢?”荆筱蕾恢复理性,喃喃自语。
她深吸一口气,面对这苍莽伟岸的大漠,沉思起来。
思考了片刻,突然,荆筱蕾绽放出一个令人目眩的笑容:“那么,先来一首歌?如何?”
那样险恶艰难的大漠环境里,她,竟然打算先来支歌?
是为了重生吗?还是为了穿越而庆祝?她不知道。
荆筱蕾只知道,现在唱歌的好处便是
——无论好听难听,天地间,也只有她自己一人知道
“羌笛声,胡旋舞,为你笑,为你哭。”
“穿越过,亚细亚的迷雾。”
“我将眼泪流成天山上面的湖。”
“谁带我离开,孤独的丝路”
一首梁静茹的《丝路》,用并不华丽,却也绝不朴实的歌词,直戳荆筱蕾此刻内心的真情实感。
"咦,姑娘,你唱的曲子唤作?"
就在这时,胡杨树上,一个怯怯的声音缓缓响起,"真好听!"
闻言,荆筱蕾猛然间屏息闭嘴,小脸红地像苹果。
“我了个去,这茫茫大漠,竟还有活人?”
一语未落,但见胡杨树上,一抹娇小的身影拂了拂衣襟,折身掠下,用同样的单眸,与荆筱蕾对视一眼。
忽然,天地间仿佛一切都安静下去。
那咫尺的相望,好似过了千年.......
荆筱蕾震惊地看着眼前之人——只定定看着,失神地站在原地,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才道:“我......我好像见过你。”
眼前之人闻言,也对着荆筱蕾嫣然一笑,轻盈来到其面前,从背包里掏出了一包沙枣,踮起脚来递给她,道:“给你,甜的。”
荆筱蕾接过蜜枣,取了一颗,塞入口中,不由大为倾倒。
因为,真的齁甜齁甜的。
见荆筱蕾服下甜枣,女子笑靥盈盈的脸,突然冷了下来。
她撩拨了下散乱的发鬓,用唇间清冷的气息道:我好像,也见过你.......
......
与此同时,远在1441年后的尼泊尔喜马拉雅山上,一男一女正快速行进着。
上山的路,并不好走。
不过,却难不倒这对男女。
更可怖的,是他二人的上山方式。
他们,是用轻功,在悬崖峭壁上蹑云逐月的。而且,上山速度之快,宛若闪电。
若是不幸足底踏空,势必立身不住,摔落万丈悬崖,连渣渣都不剩。
这对男女,赫然是姗姗来迟的曹无名与杨霆风。
他二人虽说提早出发,全程的交通工具,却是汽车。
是以,肯定要比靳二娘的飞机,慢上许多。
不过,无论过程怎样,好歹二人也赶到了。
就在二人准备进一步加快步伐时,突然,一声巨响,打破了珠峰的沉寂。
那一下声响,来得很突然,可曹无名还是提前觉察到了。
甚至,她还在声响发动之前,便捂住了耳朵。
巨响过后,天空似乎有一道闪动的线条划破天际,闪耀得连眼都睁不开来,乍一看来,有点像条神龙。xiumb.com
“那是?龙?”
杨霆风停下脚步,不由驻足眺望。
曹无名闻言,也停下了脚步,仔细端详眼前这位——许久未见的战友,以及曾经的部下
可是,拥有读心术的曹无名,这时也不明白,眼前的杨霆风心中,真正想的是甚么——她本来有这个能力,但是,由于时轮宫的特殊磁场干扰,导致她这种能力频频受阻,无法发动。
多次失败后,她只得缓缓摇头,现出了略带责备的神情,道:“我说杨小子,这几千年不见,你话倒是少了许多,问你什么都不肯说,怎么,怕老娘泄密?”
杨霆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道:“曹伍长,并非杨某藏私,实则......实则时机未到。说了,您也未必明白。”
曹无名隔了一会,一脸不信道:“真有那么复杂?”
杨霆风叹了一声,道:“老实说,连杨某自己,也不太明白来龙去脉。只不过......”
“不过什么?”曹无名用力挥了一下手,神情有些着急。
杨霆风神色严肃,低声道:“不知曹伍长发现没,理论上来说,杨某并没有不死的能力,应该说是早已作古之人,为何又会出现在当下?”
曹无名点头:“说的不错,你的情况,和我们的确有些不同。”
她所谓的不同,是指当年接受小七龙胤之血的不死之人,除她之外,也仅仅只有四人而已。
他们分别是:萧狼、碎风、靳二娘、菟裘邪。
而无论是荆楚薇,还是杨霆风,并不在其中之列。
老实说,西烽火一战后,除萧狼外,杨霆风便再没见过小七、靳二娘、曹无名与荆楚薇。
至于菟裘邪和碎风,他压根就不认识。
也就是说,杨霆风长生的秘密,并非出于龙胤,也不是出自“卧龙”。
它极有可能,是一种未被记录在册的长生能力。
“也许,一切的答案,只有上了时轮宫才能知道。”曹无名遥指远方的龙神大殿,小声道:“杨小子,走快点,二娘他们肯定等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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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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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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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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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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